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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学而1.11:父在观其志

论语·学而1.11:父在观其志

作者: 菲林山语 | 来源:发表于2023-04-23 22:55 被阅读0次

    【原文】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译释】

    子曰:父在,人子不得自专其事,故观其志而己。父没,人子可以自专其事,乃观其行也。做到三年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就可说是孝了。

    【释文】

    此章历来多有不同解释,争议焦点有:一是此章论“观人”还是论“孝”;二是观人子之志行,还是人子观父之志行;三是道作何解,事父之道,还是父之道,等等。文末抄录了具有代表性的各种注释,有兴趣的可以仔细阅读比较。下面着手分析:

    (一)

    首先要明确一点,此章中父与人子,不是就一般意义上来讲,而是专指世袭爵位的公侯、王候、卿大夫等,我们可简单理解为国君,或为政者,而这里的人子是指有爵位继承权的子。所以,此中所谓的“孝”是大孝,而学而第七“贤贤易色”章中的“事父母能竭其力”,爲庶人孝养之事,是小孝。故,本章是针对为政者而言的。

    (二)

    释“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

    历代注释大致作两解:

    一是释为“父在,人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己。父没,人子可以自专,乃观其行也。”志,谓在心未行也。其,作人子而言。何氏集解和朱子集注均作此解。父在,人子不得专行其事,故只能观其志,但志之在心,在心而外必有趣向意气,故可观志也。我们认为如果结合“同志为友”这个说法,所谓观志,其实也就是观其友。用现代的话语来说,就是观察其朋友圈、生活圈。康有为论语注:“此为观人于家而言之”。

    二是释为“爲人子者,父在则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其父之行而继述之”。清儒多作此解。但存在一个解释上的漏洞,父在则人子能观其父之志,为何就不能观其父之行呢?

    若结合上章所讨论的问题,即夫子以温良恭俭让观测民情政事,那么编纂者将此章置于此,则意在向为政者举例说明,且举的例子就是为政者最有切身体会的事项。因此,我们推测编纂者是以“论观人”的角度来理解本章,并作为例子来使用的。故,我们取前者释解本章为“父在,人子不得自专其事,故观其志而己。父没,人子可以自专其事,乃观其行也。”

    (三)

    释“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此称孟庄子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故参照此释,本章中的父之道,也应指父之臣与父之政两个方面。

    前言“父没观其行”,紧接着是为了说明如何观行,又举例说明。若继承国君之位的为政者,在能够专行其事后,能够做到三年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就可称之为“孝”。故,此处至少从编纂者角度而言,是从观人的角度来论孝,是言可通过观测其行为来得知推测人子之孝。编纂者是想说明人子之孝可通过其行为表现出来,如同上章所言“温良恭俭让”这些品质也可通过行为观测得知。故,我们释为“为人子三年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就可说是孝了”。这里的“三年”可作实指三年,因为周礼要求服丧三年;也可作虚指,理解为较长时间。

    后世注释多围绕着“父之道”当改不当改争论不休。言若父之道为善政,那三年后也应不改;若父之道为恶政,难道也要三年不改吗?这些讨论都是从应然角度出发,也就是说为人子为孝应该如何做。如果说人子为孝应该做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这样就必然涉及“父之道”当改不当改的问题。但实际上本章是从实然角度来说,只是举例说如果做到三年不改,这里隐含着父之道为可行之道、当行之理,则可以说是孝了,并没有说人子为孝必须要做到三年不改父之道。所以,历代注释家都没有理解本章的语境,致使都以“应然”角度分析“实然”现象,于是搞出一大堆的解释来。

    附:历代注释精选

    【汉学注释】

    集解引孔氏曰: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乃观其行。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

    皇侃疏前两节:此明人子之行也。其,其于人子也。志谓在心未行也。故诗序云:在心为志是也。言人子父在,则己不得专行,应有善恶,但志之在心。志若好善,闻善事便喜;志若好恶,闻善则不喜也。在心而外必有趣向意气,故可观志也。得,专行也。父若已没,则子得专行无惮。故父没,则观此子所行之行也。

    皇侃疏第三节:谓所观之事也。子若在父丧三年之内,不改父风政,此即是孝也。所以是孝者,其义有二也:一则哀毁之深。岂复识政之是非。二则三年之内,哀慕心事亡如存,则所不忍改也。或问曰:若父政善,则不改为可;若父政恶,恶教伤民,宁可不改乎?答曰:本不论父政之善恶,自论孝子之心耳。若人君风政之恶,则冢宰自行政;若卿大夫之心恶,则其家相邑宰自行事。无关于孝子也。

    邢昺疏:此章论孝子之行。在心为志。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己。父没可以自专,乃观其行也。孝子在丧三年,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可谓为孝也。

    【宋学注释】

    集注: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

    集注引尹氏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

    集注引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他论他释】

    叶适适习学记言:此当以『三年无改』爲句。终三年之间而不改其在丧之意,则于事父之道可谓之孝。

    范祖禹论语说(朱子或问引):爲人子者,父在则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其父之行而继述之。

    杨循吉谓『宜作人字之观其父解。父在时,子当观父志之所在而曲礼之;父殁则父之志不可见,而其生平行事尚有可记者,则卽其行事而取法』。如此,则下『三年无改』句正是足此句之义,直接而下,自然贯注,不待下转语也。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孔子之言,论孝乎?论观人乎?以经文『可谓孝矣』证之,其爲论孝,不论观人。夫人而知之也,既曰论孝,则以爲观父之志行是也;不论观人,则以爲观人子之志行非也。

    南轩论语解云:『旧说谓「父在能观其志而顺承之,父没观其行而继述之,又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此说文理爲顺。』

    程树德《论语集释》按语:近人如李光地、梁芷邻均主范说。礼曰:『视于无形,听于无声。』观其志之谓也。又曰:『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观其行之谓也。孔子之言本是论孝,以爲观父之志行,义实较长,而集注不采何也?(案朱子答吕子约书云:『有谓其志其行皆指父而言,意亦自好。』试并思之,则朱子当日亦两存其说。

    论语发微:道,治也。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谓继体爲政者也。若泛言父之孝子,其道当没身不改,难以三年爲限。惟人君治道宽猛缓急,随俗化爲转移,三年之后,不能无所变易。然必先君以正终,后君得有谅闇不言之义。苟失道而死,则爲诛君,其子已不当立,何能三年无改也?

    刘开论语补注:三年无改,夫子以教孝也。然自有此语,而后世遂爲疑案。吾谓是不难以一言断之,夫子不曰『无改于父之行』而曰『无改于父之道』,言道则非不善可知。既非不善,自不必急于更端。君子有不忍遽死其亲之心,卽有不忍遽忘其亲之事,其遵而弗变,宜也。惟其爲道,故三年内可以无改,无改所以见其孝。惟其爲道,则有通权达变之用,故三年后不妨于改,改之亦无损于孝。此古今不易之义也。如是而其疑始解。

    论语稽:道,犹路也,当行之理也。改道则不由此路,舍其所当行者而别从一路也,此章吃紧在先辨『道』字。朱子谓『改虽善亦不孝』,游氏谓『当改而可以未改』云云,盖于道之字义偶未之审,故节外生枝耳。抑知道爲当行之路,固以其有善无恶者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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