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成就卓越法务:50个价值成长秘诀》第二篇第一章风险防范第13节“临床法务”和保健法务谁更重要的内容,现将里面重要内容分享如下:
临床法务,侧重于为公司处理一批重大案件,化解一批重大风险,为公司讨回重大应收账款。
保健法务,侧重于为公司预防法律风险,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从制度机制上防控法律风险。
对于是临床法务重要还是保健法务重要作了讨论。
作者认为:
1、临床法务更容易突显成绩,但保健法务更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集中力量优先处理关乎公司生死存亡的重大法律风险;
3、处置风险和预防风险需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4、短期以处置风险为主,为长期预防风险赢得时间。
个人感悟:
关于临床法务和保健法务这个提法我觉得比较好,原来我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时候,当时律师行业对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就有一个说法,聘请律师最好是防火而不是救火。
救火虽说是救了火,但最终还是烧起来,企业或多或少的有所损失,而防火,则火没有烧起来,把损失降到最小,甚至没有损失。
回到本文,既然是公司的法务人员,最好能为公司起到保健作用,虽不能准确地控制生病,但至少能预防生病,这样不是更香吗?
可见,公司法务还是大有可为的。
作者:曾靳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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