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文友写的书评:
《走出村庄的人》是林建明新近出版的一本散文集。作者将2017年以来发表在纸媒和新媒上的六十五篇散文分四卷集结成册。作者没有给各卷添加副标题,我的读后感,卷一,应该是村庄的景;卷二,村庄的菜;卷三,村庄的人;卷四,村庄的事(物)。
《走出村庄的人》是一本贯穿头尾的乡村散文书集。走进林建明的文字,浓重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那地,那菜》《童年的煤油灯》《母亲的炊烟》《白花花的粥,黄灿灿的糊》……合上书,书中的泥土味,还在滋滋滋向四周扩散——《迟豆角》《又闻连枷响》《冬天的风铃》《老家夕阳》……萦绕不息。我似乎明白了林建明的文章能常常出现在纸媒上的原因。不,确切地说,读第一遍时我还没彻底明白,直到我再次翻开,重新阅读。我终于发现了在泥土气的背后,作者的文字魅力,或者说一种写作技巧,如果写作有技巧一说的话。
散文本真是一个“情”字的文学。在文学领域里,散文是最接地气、最真实的情感写照。张爱玲谈写作:写文章是比较简单的事情,思想通过铅字,直接与读者接触。换句话说,写文章就是把心里话写出来。虽说,《走出村庄的人》的作者已经走出村庄在上海发展,如今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家饰公司老总,可是在我看来,作者只是身在上海,他的心根本没走出村庄。《茶殇》一文中,作者这样写道:“走在他乡的田野,欣赏过春花烂漫,夏荷灿灿。但我没有习惯可乐、汽水的甜蜜,手中捧着的依旧是老家的绿色(茶)。每每举杯凝视,我便想起远方的老家,村庄,远方的父母,亲人。”所以,作者将文字全都献给了家乡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景,也就顺理成章;魔都在他眼里没有魔性,激不起他创作欲望也情有可原。我敢断定这是一位此生永远都走不出村庄的人。
《走出村庄的人》中的每一篇文章,作者都是蘸着“情”之墨水写出来的。一如他自己说得那样:“每当深夜时,我的灵魂依然会回到村里,用心拂过每一寸土地,用情探访每一位熟悉的面孔。”
林建明的文字包裹着浓浓的情,深切、饱满、通透,像一个个红彤彤的果实,阅来让人赏心悦目。
“车子在慢慢向前移动,老屋在反光镜中渐渐变小,雨刮器像两根搞糊的长筷子搅得我心里乱糟糟的。快拐弯的时候反光镜里出现一个熟悉而又模糊的身影,那是母亲,挑着两只盛满菜的蛇皮袋正彳亍过石桥。”——《萝卜白菜》
“雪在漫天飞舞,轻轻地落在头上,身上,钻进我的脖子里。好多年,没有站在老家的土地上感受到下雪。抬头仰望苍穹,任凭雪片落在脸上、睫毛上,也落在记忆的长河里。”——《家乡的雪》
我还发现,作者很少使用光彩辞藻。《走出村庄的人》大约在十三万余字,我几乎没发现几个成语,但是,我依然读到了许多美文,美得让我陶醉,叫人惊讶!
“四五月份来了客人没菜时,(干豆角里)加点五花肉闷烧,那味道像笋干,却又比笋干檽、面,吃足了猪油的干豆角,尝一尝有说不出来的美味。”这里“吃足了猪油的干豆角”用词可谓登峰造极,使干豆角的滋味瞬间变得具体而清晰,读者读着文字仿佛已经品尝到了干豆角的美味。
作者非常擅长这样的文字处理。
“黄昏时,我们蹲着‘爆米花’机前,一双双眼睛都在帮风箱拉扯,鼓劲,加油,只为那一粒粒的玉米开花。”——《童年的果树》
“村庄不会说话,但它知道,散在外面的人还会回来的,无论多远,包括我。网,抛出去了,线,还系在这里。”——《遥远的村庄》
初学者往往容易陷入写作误区,总以为美文美文就是文章的用字一定要力争求美,于是绞尽脑汁挑选华丽修饰词去点缀文章,并不厌其烦地使用成语。其实,在大家眼里,文字只是一个抒发情感的载体,所以他们笔下的文字多半是素颜出镜,不强硬修饰,他们更愿意用眼睛去写字,将所见所闻真实的记录下来,而不是用笔。很多大作家都赞同“形容词可以不用就不用”的写作方式。
正在阅读V·S·奈保尔(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不止信仰》一书,随意摘取一段文字。“圣陵四周有砖墙,按照传统,墙边的休憩处是朝圣者睡觉的地方,有些地方用毯子和床单挂在绳子上当帘幕隔了起来。清晨的微风吹起床单,让帘幕内拥着毯子、寝具和其他物品的人一览无遗。没有用窗帘遮蔽起来的人早就起床四处走动。这些人大部分看起来都是贫穷的村民,其中有些人在祈祷。黑衣女人的披风被微风吹起,让她们看起来比实际要高大得多。从近处看,许多妇女其实都十分瘦小,有些甚至面有菜色。她们都是从远处来的:昔日村子的苦难仍挥之不去,改革之风还未吹到她们身上。”文字朴实无华,画面感极强,读来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这就是美文。
美文的另外一个要素,部分细节的描述要力争精致、细腻、入木三分。《走出村庄的人》书中,有不少这样的美文,可供我们学习效仿。
作者在《青豆子黄豆子》一文中,描写庄稼人种豆子的细节真实、生动、富有表现力:“蓝天,白云,骄阳,熏风,七八个庄稼人,身着大短裤,腰系三尺老布长巾,赤裸着晒成泥土色的身子,每个人的头上戴着一顶有点发黑的旧草帽,当然腰中还围系一根细草绳,一只盛满黄豆的小篾箩,右手的小铁锹锹在地上铲个口子,左手捏两粒豆子朝口子里一扔,准确无误,小铁锹锹口再回一下,碎土便盖住了豆子。”读完这段文字,即使没有种豆子经历的人,恐怕对这件农活也不陌生了。
如何生动、形象地表现局部情节,是所有写作者努力的方向。一段细腻的情节描写可以成就一篇美文,有时甚至只是一句经典句子。如徐志摩的那首诗:“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样的美文要忘记也难。
怎样的文章可以称为美文,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就我的认知,一言以蔽之,能使我产生共鸣的文章就是美文,当然,要是能给我带来些许长进的,那就更美了。倘若再具体一些,美文要具备三要素:真实的情感,朴实的文字,精致的细节。从这方面来说,《走出村庄的人》是一本好书,因为通过阅读我学到了不少写作技巧,并开阔了我的创作视野。读到这样的书,当然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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