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前,人们所知道的“剁手”无外乎切菜不小心剁到了手指之类,现在说到这个词恐怕没有人再把它和切菜之类联系在一起了,因为它已经被赋予一种全新的内涵——网购狂人了。就像苹果现在不仅仅是一种水果,更是一种手机品牌一样,甚至后者的使用频率大大超过了前者。要说本人是怎么加入剁手族的,还得从八年前说起。
八年前,为了给女儿买一款与众不同的书包,我注册了淘宝账号,开始了第一次网购。当然,账号还是刚上初中的女儿注册的,我本是网络菜鸟一枚。那时网购族还不普遍,人们更喜欢去实体店的。说起来我也算较早加入网购大军的潮人年,虽然这并不值得骄傲。
八年后的今天,实体店的生意越来越萧条,举目四望,大街上许多店铺都倒闭了,但淘宝京东们的生意却越做越大,呈芝麻开花节节高升之势。虽然今天仍有许多人认为网购并不靠谱,喜欢去实体店消费,但不得不说网购族已经一天天壮大,几乎覆盖了各个年龄段的人群,成为消费的主流趋势。谁的手机里没有淘宝京东支付宝APP啊?随着这几年淘宝购物节、各种促销活动越做越大,动辄数以亿计甚至几十亿的成交量,让马云们的财富值节节攀升,也让网购族的钱包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人在琳琅满目的商品面前买买买的节奏停不下来了。于是,人们赠给网购达人们一个响亮的名号:剁手族。这名字形象中带着痛感,幽默中带着调侃,而本人也不幸中招,恰是资深剁手族成员之一。
剁手,本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痛。可是为什么剁手族们却不能退出来呢?只因为网购确有实体购物无法媲美的优点。
其一,便捷。买东西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搞定,谁还愿意大热天去跑到超市商场呢?网购显然是懒人购物的首选。如果你留意,你在小区里会经常遇见骑着车的快递员穿行,也会看到小区垃圾箱里天天都有快递包装袋包装箱。可见,不管你愿不愿意,网购都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了。这显然是时代的一种进步。
其二,便宜。不提农民打工多艰辛,单说工薪阶层赚点钱也不容易。在大城市,就算做到白领高管,如果不靠父母,总会有还贷或租房的压力。就像《欢乐颂》里的樊胜美一样,成天算计着有余钱就去唯品会里打折购的。人们买东西图便宜也是人之常情啊。
其三,便于挑选。我们去实体店买东西,可供挑选的商品总是有限的。款式、质量、价格都受到限制。而网购就不同了,你可以货比N家,专挑信誉高的卖家,或者销售量大价格低好评率高的商品。菜单一拉,想怎么比就怎么比,如此自由,岂是实体店所能提供的?
总之,网购优点多多,让许多人深陷其中。剁手的感觉是痛并快乐着,剁手族们乐此不疲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也是身为剁手族的我沉迷其中、不肯退出的原因。这不,六月六日,淘宝大促这天,我在淘宝上至少逛了六七个小时,刷到半夜还欲罢不能,连码字打卡这等大事都拖后了一天呢。唉,真是恨自己没出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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