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轻员工多,美女帅哥多。
今天了解到,员工中又诞生了很多对情侣,有员工与员工谈恋爱的,有员工与实习生谈恋爱的。听到这个消息,我是有喜有忧。喜的是,这毕竟是一件快乐幸福的事,员工能在公司找到真爱;忧的是,员工的恋爱关系会影响工作,如果没处理好,还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很多公司,在员工入职前都会强调不允许在公司内部谈恋爱,更不允许在同一个部门谈恋爱。但是,爱情又怎么禁止得了?年轻男女在工作中互帮互助,难免会产生感情,这个是很正常的事情。
遇到员工谈恋爱怎么办呢?换部门?留一个,走一个?还是两个都走?个人觉得,没有定法!但有一个前提,就是找他们好好聊聊,明确告知公司的顾虑及会带来的影响,问问他们的想法,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这样做也许会给我们处理这种事情带来更多灵感和思路。
员工谈恋爱,从法律上讲,这是人身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司“不允许”或者“禁止”都是无效的,但是谈恋爱的多了又会影响工作,试想如果一个公司有一堆谈恋爱的、要结婚的、怀孕要休产假的,这个场面简直太尴尬了。
员工在公司找不着对象会造成离职和流失;谈恋爱的多了,又会影响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这真是个甜蜜的负担和尴尬的事情。
爱情,又怎么禁止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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