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00,我刚好读完莫言的《晚熟的人》,合上书,我一点儿也不想动弹,心情沉重而复杂。
最后一章是《火把与口哨》,在第一节,作者就先提到了当做教室的教堂上的壁画:一只健壮的母狼和两个叼着母狼奶头吃奶的男孩。我当时心想,这个壁画究竟与题目的《火把与口哨》会有什么联系呢?
在迫不及待地阅读中,我也和作者一起不明白宋魁老师为什么要和儿子住教堂而不回家,仅仅是因为那房间里的闻起来芳香的松木地板吗?后来教堂失火,没人明白失火的原因,本村邻村和蛟河农场的人合力救火,也最终没能保住宋魁老师父子。
在第二节,三叔卸嫁妆的喜事刚好碰上宋魁父子出殡的两具棺材,虽三叔家以最快速度为宋老师父子的棺材和送殡的队伍让开了道路,但后来三叔一家的悲惨命运是不是与这最初的巧合冥冥之中就有联系呢?
三叔心地善良、口哨吹得出神入化,曾用自己尽孝的一块儿馒头救了城里三婶父亲的命,自己到家后,却看到老父停尸堂上,老母也病饿而逝。
三婶父亲曾在旧政府当过文员,最高职务是秘书科长,十年刑满释放后,又历史问题批斗游街,抄家封门,身不如死,于是点燃自家造蜡材料,然后双双悬梁。
三叔两孩时,女儿清灵六岁半,儿子清泉一岁半。煤矿瓦斯爆炸,三叔遇难。
三婶因有文化被村里安排跟着生产队去公社粮站缴“爱国粮”,人多路难走,到很晚才到村。只见村人都在帮着找儿子,女儿亲见:弟弟是被两个黄狗叼走了。
村里也有见狼的说法,但村里多年无狼,乡亲们地毯式找遍犄角旮旯,没有任何发现,于是各种传言都有,三婶情愿相信是被人贩子偷走卖到了好人家的谣言。三番五次拷问六岁女儿清灵,孩子哪懂母亲的心,趁母亲去公安局找弟弟的时间,喝了农药,用铅笔在练习簿撕下的纸上歪歪斜斜地用汉字加拼音写着:娘,我没sa huang......是两条大黄狗把弟弟tuo走了......
三婶没寻短见,日夜上岭下沟地寻找,自己又自制了火把,买好了手电筒,半夜出门,负责陪伴三婶的我发现了,也一同陪伴去。在隐秘的山洞内,果然有两只狼四只崽,果然如三婶所说,手电光照着狼眼,狼就不动,三婶提锋利的斧子为孩子报仇,拿回了儿子的两只小鞋,又火把扔进洞内。归家途中,把儿子的小鞋埋入三叔的衣冠冢。
三婶归家后,穿上结婚时的嫁衣,躺炕上再无说话、再不吃喝,医生说:神仙也治不好不想活的人......
越看越沉重,心揪得生疼,想到了余华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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