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之三十七

作者: 刘法欣 | 来源:发表于2019-04-02 17:16 被阅读36次
《道德经》之三十七

《道德经》之三十七

【原文】

道 常 无 为 而 无 不 为 。侯 王 若 能 守 之 , 万 物 将 自 化 。化 而 欲 作 , 吾 将 镇 之 以 无 名 之 朴 。 无 名 之 朴 , 夫 亦 将 不 欲。不 欲 以 静 , 天 下 将 自 定 。

【大意解读】

道 常 无 为 而 无 不 为 。

        道,永远不变的特质就是本体清净,有所为有所不为。

侯 王 若 能 守 之 , 万 物 将 自 化 。

        人们如果能够遵守道的特质,天下万物就会自由运化。

化 而 欲 作 , 吾 将 镇 之 以 无 名 之 朴 。

        在万物运化过程中,若生起妄作的欲望,我就用道的朴素本质降服它。

无 名 之 朴 , 夫 亦 将 不 欲。

        所谓的道的朴素本质,其实就是不使欲望产生而已。

不 欲 以 静 , 天 下 将 自 定 。

        没有欲望,人心就会清静,人心清静了,天下自然会安定。

读后略议】

        无为无不为,是对道的两个面的描述,无是体性,为是作用,如同佛家用随缘不变,不变随缘描述佛性,不变是体性,随缘则是作用一样,两个面同时存在。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镇之以无名之朴”,为道者应该把它当做座右铭。“欲做”的念头一来,也不用管它后面起作用的标准(参照上一章)是什么,只是及时知道就行,及时回到清静状态就行。

        文中的“吾”,应该并非是挥舞戒尺大棒的教师爷,而是每个为道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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