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天气晴。
在持续了一个星期的阴冷天气过后,终于迎来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周三,我赶紧扛上我的晾衣杆,急匆匆地往宿舍楼下空地跑去。美滋滋的想着,等会上完课回来,把被子收上楼,中午午睡的时候就可以舒舒服服做一个阳光味道的美梦。
结果在我前脚刚把架子撑开,后脚去抱被子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当我和室友各自抱着两床大被子来到空地时,架子不见了!我和室友面面相觑,一时之间愣住了。忽然想起最近学校在接受上面的检查,可能不让晒被子。虽然我本人并不清楚晒被子哪里影响检查了。四处张望了一下,果然不出所料,不远处的宿舍楼下多了一块白板,上面潦草的写着:因最近检查,院子里不许晒衣服。我注意了一下日期,刚好是2018.12.12,我就纳闷了,我下楼的时候都没看到有白板,前后不过五六分钟,这白板怎么就突然出现了呢?再说,凡是通知,难道不该提前几天就公示吗?
因为还要赶着去上课,只好先把被子先抱回去,然后再去问宿管阿姨具体情况。这一问倒是问出些蹊跷来,阿姨说看到有一个一楼的男生把架子收走了,可能是误收了。我心里纳闷,我的架子上都明明白白的贴上了标有宿舍号的标签,是瞎了不成?这也能收错?
阿姨拉着我,指了指墙角的一个架子,说:"这可能是那个男生的架子,他昨天晚上就没收起来。我帮他收起来了,他一直没来问。"然后阿姨让我把这个拿走算了,反正都一样。我走近了仔细一看,嚯,哪里一样了,完全不一样好吗?我们宿舍的架子可是圆柱型的,不是那种有棱角的,而且我们的架子可是在网上特意挑了最大的买的,这个架子比我们的架子小了不止一倍。怎么可能是一样的?我大概理解了阿姨的意思,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问题是,以和为贵,凭什么要损害我的利益?我为什么要"被做"受害者?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阿姨带着我一个一个的去敲一楼男宿舍的门。最终我们找到了那个"误拿"我架子的男生,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多方指证之下,那个男生开口的第一句不是"对不起",而是"他们宿舍也丢了晾衣架,所以就收了一个"。
这位兄弟,您的脑回路是不是有点清奇?您丢了晾衣架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的错误在于我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在一个错误的地点做了一件错误的事情。当然,最大的错误可能就是遇见了您。您在十分确定该晾衣架非您所有的情况下,拿走了本不属于您的东西,这能叫做"误拿"?这叫"偷"!
急于上课的我和室友没有时间再去跟他理论,拿回属于我们的晾衣架,并和阿姨道谢后,匆匆离去。
等我静下来细细思索,气愤之余还觉得有些后背发凉。为什么?因为所谓的受害者思想。回顾一下,那个男生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忘记收自己的晾衣架,今天早上再去时,发现晾衣架已经不翼而飞,而以往这件事并不曾发生。在非明显己方过错的情况下,他的损失发生了。所以他在自以为无人注意的时候,刚好看到又有一个晾衣架出现在合适的地点,那么,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他选择了拿走别人的东西,于是乎制造了下一个受害者,也就是我。尽管我和他无冤无仇,素未相识。如果没有目击者和我的标签证明,那么我肯定找不回我的东西。如果我找不回我的东西,我又是否会选择下一个受害者来弥补我的损失呢?
前段时间的恶意传播艾滋病毒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有人说双方都有问题,有人说男方是报复社会。我不知道那个男人是否也有这种受害者思想。既然我是无意中感染病毒的,我自认为我没有故意伤害过任何人,那么凭什么我要成为唯一的受害者?既然我的损失已经发生,那么我为什么不能找下一个受害者来补偿自己?或许这种补偿只是来自于心理,我不需要你给我钱,反正我已经感染了病毒,我只想看下一个受害者和我一样痛苦。
这些都只是我的推测,然而,如果它就是现实,我们要怎么样才能按下"停止"的开关?靠个人品德吗?
如果我们放任它自由蔓延,谁知道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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