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鸣客

作者: 相公痴 | 来源:发表于2017-10-28 18:56 被阅读56次

    雀鸣客

    文/相公痴

    雀相欢,南京人氏,今年已四十来岁,而姿色妍丽,风韵犹存。七岁因战乱与父母长亲分离,九岁沦落为娼,几经辗转,现为销华馆行首。因其生性放荡,平生只好饮酒作乐、纸醉金迷,故而人称之曰:风流枝头雀。

    她在窗边独坐已久了。

    玉体懒倚床榻,一只素白纤细的手慢悠悠地勾勒着窗棂,玉镯泛起的柔光与窗外秋菊的金色交相辉映。

    小案上还摆着精致的青花茶壶,小巧的茶碗,与一碟香甜诱人的点心。

    这碟点心,她昨天才说想吃,今日便有人端上来。但她今天不想吃了,便将碟子拾起来,静静搁在窗外,等着鸟儿来她这边觅食。

    茶壶里沏着最合她心意的花茶,然而此时却已凉了。她不必唤人,因为不一会儿便会有人将茶壶端下去,换上一壶热的来。

    她从不用为任何事而发愁,每日也只管看着镜子里自己姣好的面容,与婀娜的身段。她已经四十岁了,但外表看起来仍与十八岁的窈窕少女没什么两样。但她的心早在八岁的时候就快要入棺材了。

    这个女人便是销华馆里的行首——雀相欢。

    销华馆是最奢华的花烟馆,她是最上等的玩物。

    近些日子可真是晦气。

    先前来了个叫鹤衔觞的新人,今日又来了个叫凤芼尘的娈童。昨个儿蝉知雪和一个女人把销华馆闹得天翻地覆,仿佛两人要私奔,而蝉知雪竟然回来了。

    听说蝉知雪喜欢那个女人,倒也可笑。

    有几只灰黑色带花斑的鸟儿来啄食点心,雀相欢便将其中一只瘦瘦小小的握在手心里,惊飞了其他鸟儿,被抓住的这一只也拼命尖叫。

    鸟儿的翅膀不断振动着,想要飞翔,却无法挣脱。

    雀相欢愈发觉得有趣,竟有种想要将它翅膀折下来仔细把玩的冲动。

    只可惜那会让她沾一手血,得不偿失。

    “销华馆的风流花月魁,天上的星宿朱雀,怎么竟有闲心侍弄凡鸟了呢?”

    雀相欢一惊,手松了,鸟儿便趁机想跑,却再一次被拘束住。

    那不请自来的客人是个清秀的小姑娘,不知怎的竟笑得十分轻佻,用自己双手握住了雀相欢的手,声音清澈得像是深谷泠泠幽泉。

    “抓在手里的鸟儿,可千万别让它飞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解下自己手腕上的银铃红绳,将鸟儿的一足拴住,又将红绳的另一头捻在指尖。

    “你看,这不就飞不了了?”

    雀相欢愣了片刻,从她手里接过红绳,问道:“你是哪一位?”

    “我?”她轻笑一声,指尖绕着耳边的发丝,“我姓向。你呢?”

    “我姓雀。”

    “世上真有‘雀’这个姓?”

    “只要我还在,世上就有。”

    打那以后,向小姐就常常来找雀相欢,次数非常频繁,以至于雀相欢都不敢接客,心里闷闷不乐地想为什么老鸨不拦着她。

    今天向小姐难得没有空手而来,她带着一叠纸。

    “雀行首有没有兴趣看看鄙人拙作?”她笑道。

    雀相欢慵靠着窗子,抚摸鸟儿的羽毛,朝她伸出手,她便将那叠纸递过去。

    向小姐坐在旁边,打量房间四周,目光却时不时瞟向桌案上的茶点。

    “向小姐可以尝尝,这茶叶很好。”雀相欢说。

    “怎么好意思呢?”向小姐笑嘻嘻地说。

    她的婉拒却被雀相欢误解。地位最高的花魁破天荒地唤人拿来茶具,在案子上亲自给向小姐泡了一道茶,工序严谨而动作流畅,连最微小的细节都做得完美无瑕。

    “请用。”雀相欢端茶。

    向小姐的表情十分复杂,眼馋又不敢碰,说:“其实我天生不能喝茶,有个算命先生说我喝了茶就会死。”

    雀相欢笑道:“现在的人为了生计也是什么都说得出来。”

    她自去品茗,并不勉强向小姐。

    向小姐不自在地说:“我就回去了,这些文稿你暂且帮我看看,有什么缺陷你便费心挑拣挑拣。”

    雀相欢点点头,并没有起身送她出门。这是向小姐要求的,据她说“被人送出去的时候总感觉很别扭”。

    向小姐走后不久,蝉知雪便来了。

    她不断地摩挲着团扇,样子显得很焦虑,说:“雀姐姐,我近来总是疑心。”

    雀相欢将茶盏放下,说:“你疑心什么?”

    “我疑心凤芼尘发现了什么。”

    销华馆里权利最大的不是老鸨,而是蝉知雪。老鸨充其量只是个获利最大的傀儡,蝉知雪才是幕后最大主使。

    知晓此事的,唯有雀相欢。

    那日蝉知雪只身来到她之前所在的窑子,问她愿不愿到销华馆去当花魁。

    那时雀相欢已经半醉,醺醺地笑道,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蝉知雪说,妓子中最高的地位。

    雀相欢嗤笑一声,凭我的姿色,到哪里不能当花魁?

    蝉知雪继续说,你有自己选客的权利。

    什么?雀相欢一愣。

    “无论多少钱,你不愿意陪,天王老子也别想指使你。”蝉知雪如是说。

    “你是谁?”

    “销华馆蝉知雪。”

    于是雀相欢成了雀相欢。

    众多妓子里,唯有雀相欢最先发现蝉知雪的隐秘身份。然而蝉知雪没有怎样威胁她。

    她们二人之间有太多利益关系。蝉知雪需要雀相欢赚得更多的钱,雀相欢需要只围绕自己转动的乌托邦。

    因而彼此心照不宣。

    但凤芼尘不一样。

    凤芼尘是蝉知雪费劲心力找来的男/娼,蝉知雪必须掌控这颗棋子,但凤芼尘根本不在乎。

    他不在乎地位也不在乎自己的处境,就算得知自己明天就会死,他也会无动于衷。

    雀相欢听了蝉知雪关于凤芼尘的一大通分析,托腮道:“你多虑了,我看他根本没兴趣对你做什么。”

    “可若是哪一天他利用这一点威胁我……”蝉知雪忧心忡忡。

    “你不过是害怕自己的身份被那个人知道。”雀相欢说,“她叫什么来着?沈……沈薇?”

    “沈瑞。”蝉知雪闷声道。

    “怎么都行。人家都已经参军了,哪儿有心思听那些东西。”雀相欢无所谓地说。

    蝉知雪的脸色更难看了。

    雀相欢连忙岔开话题,说:“对了,我手上有一份小说,你有没有兴趣帮我赏析赏析?”

    “不了,我还有事,就先离开了。”蝉知雪起身作了个揖子,便匆匆走了。

    第二天,向小姐像蝴蝶一样飘进了雀相欢屋里。

    “拙作如何?”她笑着说。

    雀相欢打了个哈欠——为了读她的小说,雀相欢差点儿熬到天亮。

    “怎么了?不至于这么无聊吧。”向小姐笑得有点儿尴尬。

    “没。倒是你的笔名很有趣,相公痴。”雀相欢说,“听起来古怪,我还真是不理解你们文人的想法。”

    “我可不是文人,而且我的想法简单多了。”向小姐兴冲冲地坐到雀相欢床榻上,“我就希望以后别人喊我的时候,能够略去后面的‘痴’字,单喊我‘相公’,哈哈!”

    雀相欢白了她一眼,说:“痴小姐,别痴人说梦了。”

    “能让销华馆的行首白一眼,我痴一辈子也值了。”她笑嘻嘻地说,“书归正传,你还没评价我写的文章呢。快说说,有没有青史留名的资本?”

    “你想青史留名,无异于想当个疯子。”雀相欢直截了当地说,“我看你的文字,字里行间全是野心昭昭,傲世孤标。可你越是脱俗,人们就越不理解你的倨傲;越是不理解,他们便越要反过来说你离经叛道。想想看,多少年后,别人用自己愚昧的目光故作深沉地审视你的文字,批判你的文章,实则是在狠狠辱骂他们自己的龌/龊。当然,”她紧接着又补充一句,“我并不觉得有人会浪费时间去读你的文章。”

    向小姐立刻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儿了,撅着嘴一句话也不说。

    雀相欢的心里便觉得很愧疚,又安慰她说:“你别担心,我看你写得还很有灵气,再多坚持坚持,没准儿真在史书上留个名字。”

    “行首也懂文吗?”向小姐问。

    “我不懂文,但我懂人。”雀相欢说,“恰巧文字是最能体现出作者为人的形式之一。你在写作的时候,必会掺杂进自己的情感,便可以看出你的性情;塑造某个人物时,对该角色的褒贬也体现在遣词造句中,便可以看出你的观念;设计某个情节时,也可以看出你的好喜;设计情节是不是完美无缺,也同样可以看出你是粗心还是细心。”

    “说得有道理。”向小姐点头称赞,“那你看我现在最需要锻炼什么呢?”

    “你需要重新学做人。”

    到中秋之夜,花好月圆。

    向小姐拎了一壶菊花酒去找雀相欢。

    雀相欢伶伶仃仃立在窗前,独品香茗,寂寞赏月。

    听到声音后,雀相欢转头朝向小姐一笑,说:“你今天可算带了礼物。”

    “托你的福,我仔仔细细把文章改了几遍,希望过不久可以著成吧。”向小姐笑道,“到时候就会有好多人喊我‘相公’了。”

    “啊,说起这事儿,你为什么取这样的笔名?”雀相欢问道。

    “张岱先生有一篇文章写得好:‘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仅这一句,既是自嘲,又是孤傲,倒引人折腰。”向小姐说,“但我到底羡慕他。大雪之夜,去湖心亭赏雪,竟还能遇上两个同样痴心的人。”她长叹道,“我欲痴似相公,又恐孤标傲世。”

    雀相欢自去倒酒,说道:“趁今夜月色好,你不妨属文以志。”

    酒气芬芳。

    向小姐仰天道:

    “感吾从文至今,无豁达之心胸,无惊世之风骨,无脱俗之才情,不过虚度光阴。功名利三者,竟皆无。

    “天下如吾者不寡矣,而潇洒落魄者几何?

    “天下潇洒落魄者亦有,但三字足以溃之:偕谁隐?”

    “罢!罢!难得相憩十五夜,菊酒风月只欠雪。既然有人似吾痴,莫谈庄周与蝴蝶。”

    她话音刚落,雀相欢还未来得及鼓掌,却见漫天飞雪洋洋洒洒,与月色共舞,尽染秋意苍凉。

    向小姐呆住了。

    雀相欢捧腹大笑:“这可真是风花雪月诗酒茶俱全!妙哉!妙哉!”

    她才说完不一会儿,又听见一声:“沈瑞——你去哪儿啊?”

    不知是谁喊得撕心裂肺,让向小姐霎时愣住。

    雀相欢却强将酒杯推进她手里,笑道:“人生百态,各自喜悲。她哭她的,我们笑我们的,本不相干,何必哀愁?”

    向小姐笑道:“说的是,说的是!”

    一坛菊花酒渐渐空了,两人也醉得不成样子。

    在酣睡之前,雀相欢朦朦胧胧说道:“自打我七岁以来,你是第一个有幸与我一起度过中秋夜的。”

    “自打我从文以来,你是第一个有幸喝到我送的酒的。”向小姐迷迷糊糊地笑道。

    日上三竿,一个女子敲响了雀相欢的门。

    “雀姐姐,雀姐姐可否醒来?”

    床榻上,雀相欢皱起秀眉,喃喃道:“向小姐,来人了,你打算怎么解释我们睡在一起的事情?”

    无人应答。

    雀相欢猛然睁开眼,却发现房间内收拾得干干净净,连同向小姐的影子都不见了。

    她慌忙起身,咬牙切齿地想,走得真够快!

    匆匆描眉画唇,她随意绾了个发髻便推开门,那女子正端着一盏热汤,微微鞠躬说道:“干娘说,您与蝉姐姐昨夜嗓子应该都疼了,特意熬了些润嗓子的汤来。”

    雀相欢顿时黑了脸,砰一声将门关上。

    “给那只蝉吧,姑奶奶不要!”

    昨夜醉后,她难道像蝉知雪一样嘶吼过?

    那她喊的是谁的名字?

    向小姐此后很久都没有来。

    向小姐终于来了,带着一叠更厚的纸,和疲惫的目光。

    雀相欢连忙迎上去,问道:“最近几天怎么没来?”

    “闭关,增删改文。”她将文章递给雀相欢,随即重重地倒在她的床榻上,“看看现在如何?”

    “等你睡醒,我就可以告诉你了。”雀相欢替她盖上一层被子。

    向小姐很快便陷入沉睡。

    雀相欢仔仔细细将她的文章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

    这一次有了很大的进步,描写比先前深刻了许多,字里行间也透着一股宝剑似的锋芒,然而那一点灵气居然跑得无影无踪了。

    当雀相欢看完的时候,向小姐还在熟睡。她本来是想推醒向小姐的,可她到底还是没那么做。

    她又一次将文章翻阅,目光最后落在“相公痴”三字上。

    相公痴……这个古怪的笔名。

    她忽然想起来,向小姐还没有说过她的真名。

    雀相欢又想了想她自己的名字。最开始,她叫吴鹊。九岁之后,她叫双欢。入了销华馆后,她叫雀相欢。

    她决定,等向小姐交代真名之后,她也把自己的真名告诉向小姐。

    向小姐一直睡到晚上。

    当有人给雀相欢端来晚餐的时候,向小姐也凑了过去。

    雀相欢将竹筷横在向小姐眼前,说:“先告诉我,你真名叫什么,否则你连眼福都饱不到。”

    向小姐一下子撅起嘴,委委屈屈地眨巴着眼睛,说:“不是我不愿说,是真名太难听。”

    “丑媳妇早晚也得见公婆,说。”

    雀相欢斩钉截铁的表情让向小姐泄了气,她小声说:“黑血。”

    “什么?”

    “黑血啦!黑色的黑,血红的血。”

    “噗……难怪你要更名改姓啊。”雀相欢没忍住笑了出来,“我真名叫吴鹊,吴钩的吴,鹊桥的鹊。”

    雀相欢夹起碗里的菜,递到向小姐嘴边,说:“赶紧吃吧,你已经睡一天了。”

    向小姐却迟迟没有张嘴。

    “怎么?嫌花魁碗里的菜难吃?”雀相欢挑眉,“就这么不给面子?”

    “我只是觉得……这一副筷子……”向小姐为难地说。

    “我要保持身材,晚饭一般也就动几口就不吃了,有时候干脆不吃。”雀相欢笑道。

    “那为什么还要端给你?”向小姐问。

    “喂鸟儿啊。”雀相欢抬起下颌,示意她看看窗台。

    不知何时已经被困在金色囚笼里的鸟儿,双眼失去了色彩,足上还系着那根红绳。

    “合着你是把我当鸟儿喂的。”向小姐笑道。

    日/军进城前的一段日子,向小姐的书也即将大功告成。

    那晚上她又拎一壶桂花酿,去找雀相欢庆祝。

    开怀畅饮时,雀相欢忽然问她:“向,如果你的书轰动全城,日/本人让你给他们写文章,你会写吗?”

    向小姐一愣,随即摇头,坚决地说:“我的字儿比我的命还重要。”

    雀相欢笑笑,说:“如果我掌握自己的命,能和你掌握自己的文章一样,那就太好了。”

    向小姐不知所措,便抱住了雀相欢。

    醉意中,雀相欢喃喃地说,向,我总感觉你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

    如果真是如此,那你就可以幸福了。向小姐笑着,悄悄抹了抹眼睛。雀行首,早晚有一天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书。

    那是大逆不道。

    我就是为大逆不道而生的。

    日/军进城的那一天,向小姐的书还没有出版,而雀相欢放走了那只笼中的鸟儿。

    城内动乱,雀相欢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向小姐。

    据说雀相欢一下子老了好多,竟然真的和普通四五十岁的女人没有两样。也因此,她没有陪日/军作乐。

    但后来她跳楼了,穿一身盛装,头发绾得一丝不苟,戴满了簪花首饰,手腕上还系着一条红绳。

    那真是十分壮丽的场面。

    她一袭红衣,脚下是无尽的硝烟。

    紧接着她倾身坠落,随着人们的惊呼,香销玉殒。

    血液与红妆一同飞溅,刹那间幻化成一朵遗世独立、盛放的红莲。

    她非枝头风流雀,乃是人间绝艳客。

    永远风华,永远纸醉金迷。

    尾声

    雀相欢的死,城内闹得沸沸扬扬。

    销华馆的一个妓子说,她可算死了,那么难伺候,动不动就发脾气,还成天魔怔似的自言自语。

    另一个妓子说,我从她房里搜罗出一叠纸,上面写得密密麻麻,可惜我不识字,就干脆丢火里烧了。死人的东西,尤其是她这种死人的东西,忒晦气。

    还有一个妓子说,哎,我听说她是真疯了,天天自说自话,好像真有人在她身边似的。

    又一个妓子说,你们知不知道,她曾经养过一只麻雀,居然用刀割了它的翅膀,还在房间里留了小半年……

    议论再大,终究也过去了。人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能只看着她一个死掉的妓子。

    只是雀相欢也真够可悲,自打家人死了以后,唯一一次与人共度中秋,居然还是跟自己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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