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不厌其烦地安慰那无知的少年(三)

作者: ddlee | 来源:发表于2017-06-24 01:08 被阅读77次

    年轻的时候可以随随便便喜欢一个人,可千万别真动情。那样的话你的余生就剩两种状态了,一种叫做想她,另一种是为克制自己想她而努力。——丁丁前舍友

    丁丁的舍友告诉他,那年不懂事,一直陷于人生的错觉之中。

    他觉得那女生好像喜欢她,做什么事儿都是像在针对他,总是跑来问问题呀,不懂的时候卖个萌啊,连谢谢的话都是奶声奶气的。

    可他怎么能被这个给连累了呢。

    他可是老师眼中最有希望的学生,早熟的他也明白合适的平台对自己的发展是多么重要。他觉得在人生的一段时间内能单纯地为一个目标而奋斗是一件幸福的事儿,任何分心的想法都是罪恶。

    他在开始之前,就故作冷漠,就像结束了之后想要挽回那样。

    丁丁插着话问到底什么开始什么结束的啊?

    舍友答,年少的初恋啊我的旁友!

    舍友顿了顿,眼里含着惋惜。

    讲真,我是那种动情就会倾其所有的人,我真真觉得一生就只够爱一个人。但让我从没想到的是,我的故作冷漠才是动情的开始啊。

    那时候我千方百计地回避她。

    我特别跟组里的同学换了座位,这样就能离她远一点。

    问题的时候我也爱搭不理的,不是把她推给别人就是拖着藏着。

    她也算知趣,渐渐的就不来烦我了。

    就这样吧,高考完了以后,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离得八十万杆子都打不着。

    但我逐渐的发现,这颗种子,已经在我的心底长成了参天大树,不管我给它什么样的脸色,它还是生长起来了。

    我再也不能回避它了,我再也不能隐藏它了。

    我以前听人家说暗恋一个人的时候,把她的动态错过都会有罪恶感。

    我细细的品味她的日志、说说里流露出来的情感,挖空心思复原她写下这些文字时的心情,然后小心翼翼地写下我的评论,斟酌一下,再发表。然后就是每隔几个小时就刷一下,看看她回复了没有。

    我也找她聊天,谈心,新的生活还适应没,高数有哪些不懂的跟我说说。

    我也跟她讲我的近况,我在听什么歌,我在读哪些书。

    可我从来都不敢表露我真实的心意,我也从来不敢提高中时候我的那段冷漠的时光。

    可是,你知道吗,就跟吃巧克力一样,她吃到了苦的,我却吃了块甜的,德芙,带榛果颗粒的。

    我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她生病住院了。

    急性胃炎,但她没跟我说,她的闺蜜告诉我的。

    我买了票,赶到她所在的城市,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傍晚。

    行人匆匆,从四面赶往八方。风催着云,一来一回地玩弄着月亮,雨打在肩上,我才知道我还没有方向。

    我给她打电话,说我来看你来了,你在哪家医院。

    她说你怎么来了,她已经快好了,明天就要出院,那你过来吧,在江东北路的那家人民医院,8号楼,324。

    我说没事儿,马上就到。

    不过地铁并不方便,只能在珠江路那里下,我就打算骑ofo过去。

    然而我还是太年轻了,南方的冬天下着雨,可没那么好欺负,找路,问路,手冻僵,衣服也淋湿了,我想着张士超华师大的姑娘真的那么可爱吗。

    等我赶到时,已经是需要照顾的人了,一副洋葱模样,就剩一层一层剥开了。

    狼狈的我跑到厕所里,等个没人的空档,用烘干机吹了吹头发,把外套脱下来搭在胳膊上,这才往病房赶去。

    丁丁的舍友推了下眼镜,接着说。

    你可知道什么叫近乡情更怯呀,就跟查高考成绩一样啊,你再往前一步,就把那些想象过的所有美好的可能性全破除了,木已成舟,一切皆不可挽回,尽管,尽管你不往前一步,一切也早就注定了呀。

    我在病房门前愣住了,万一里面还有人怎么办,她的同学在晚上应该会陪她吧,她不会有男朋友了吧?

    我跑到离门远一点的地方,又给她打了个电话,我说我快到了,你有什么想吃的我给你带点。

    她说不用了,你过来就好,她也想赶快见到我。

    我说好的,这么突然出现,没赶上不方便的时候吧。

    她说没事儿,你直接过来吧,哪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

    挂了之后,我在楼里瞎逛了几圈,顺手把紧急逃生的路线考察了一下,发现还是很科学的,指引也做的很到位。估摸时间差不多了,我就敲门进去了。

    她留起了长发,比高中的时候成熟不少,但终归有病在身,脸色有些发白,不过酒窝还是那样可爱。

    我们聊起来,从病情开始,一直聊到那些在网易云音乐的歌曲下面刷评论的考研党们到底考上了没。

    她似乎很开心,我也很开心。

    她说上了大学就没跟别人聊这么久过,还是以前的同学好呀。

    我说那当然了,以后有什么事你第一个告诉我。

    要走的时候,她说谢谢我这么大老远地跑过来,不过病差不多要好了,明天亲自到车站送送你。

    我说不用了,我自己走就行,你好好养着身体吧,注意一下饮食。

    离开医院 ,我随便找了家旅馆住下来。心底里无限的舒适与满足。但很快,紧张与自责将我包裹起来。

    太懦弱了我真是,聊那些没什么用的干啥,我该直接跟她说我喜欢你三年了我们在一起吧。

    可又转念一想,这也有点趁人之危吧,还是等等再说?

    这一等就是一夜,我慢慢睡着,天刚刚破晓。

    第二天,她还是来送我了,下地铁后,她用手机看了下时间,说还不晚不用着急。

    她竟然用的Xperia。我心想我喜欢的女孩子就是有格调。

    然后我就看到了手机桌面上男孩子的傻笑。

    那个男孩子似乎不是我,我笑的时候不傻,眼睛眯成一条缝。

    我说这也不早了你赶紧回去吧。

    她说你开玩笑呢这才几点啊。

    我说不对,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不用跟我一起等了,我自己等,我自己能行。

    她告诉我她当然相信我能行,不然怎么能自己跑过来看她呢。

    我说也是哈,我这么催你干哈。

    后面的事情我自己也记不清了。

    回来的时候,出站换乘,转角碰见一家鲜花店,就进去买了一束满天星,捧着它回到寝室,摆在桌上。

    我是眼睁睁地看着那一束花慢慢枯萎的。

    不插在水中的话,只用了三天不到。

    舍友说我那三天跟个傻逼一样。

    后来她说我是她最好的朋友,跟高中的那个我完全不一样了。

    原来她从来就没喜欢过我,而我也从来没承认过我那么心动,但你知道吗?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舍友觉得可以做结了,便说出了这句丁丁永生难忘的话。

    年轻的时候可以随随便便喜欢一个人,可千万别真动情。那样的话你的余生就剩一种状态了,那就是想她。

    丁丁说没事儿你还有机会,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他们迟早会分的。

    舍友说丁丁是傻逼。

    ————————————————全文完—————————————————

    我不再强说上面的故事是瞎编的了。它们是丁丁亲口告诉我的,在一次卧谈会上。

    丁丁说在刚好记得的时候讲出来,其实是自私的。

    他说他从小到大失去了很多人,从每天早到学校开门的劳动课老师到害了白血病的不幸前桌,从打架斗殴满嘴义气话的小魔王到奔走他乡借读名校的竞争对手,当好友列表里的灰色头像终于不再跳动的时候,我就不再是完整的了,他们把我的一部分带走了,而且永远找也找不回来了。这个永远是真的。

    我跟丁丁说你错了,你不知道更可怕的事情。你有没有想过,即使是陪你一起长大的人,也有很多东西找不回来了。像你的父母,你的淘气和无知,早就淹没在他们眼角的层层皱纹里了。而且,是你亲手把它们埋葬进去的。你看,谁都没有失去谁,谁也失去了谁。

    丁丁说是啊,我们都变了,变得都有些记不起从前的样子了。人们总是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这真是瞎话,我们就从来没有拥有过。

    我记起很久以前的一个秋天,我打开了一册我昔日嗜爱的书读了下去,突然回复到十四岁时那样温柔而多感,我在那里面找到了一节写在发黄的纸上的以这样两行开始的短诗:

    在你眼睛里我找到了童年的梦,
    如在秋天的园子里找到了迟暮的花……

    @ddlee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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