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君子志道每天写1000字法律人
非实名人士请滚粗我的朋友圈,互相尊重是前提,我已实名你也必须实名

非实名人士请滚粗我的朋友圈,互相尊重是前提,我已实名你也必须实名

作者: 君子志道 | 来源:发表于2017-11-08 11:08 被阅读24次
    IMG_2881-1.PNG IMG_2882-2.PNG

    昨日因为一个当事人通过搜索我的公开电话加了我的微信,而后就问我问题,连个“请”字都没有,我拒绝回答。紧接着我着手清理我的朋友圈,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令我气愤不已的事情:
    无论我主动加的谁,还是别人加的我,我都主动进行如下的自我介绍:“我是2016年军改第一批转业自主择业军官刘国影,现从事律师行业。”紧接着我要求对方也要告知姓名和职业,以便修改备注。可是总有个别的人置若罔闻,不对等地进行自我介绍。别人怎么样我不管,我有我的做人原则和底线。尤其是在我的朋友圈里面的人,必须是实名。原因有三:一是我首先进行了自我介绍,告知了对方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职业,我要求对方也如此,这是对等的,一点也不过分;二是如果你不按照我的要求去做,那么在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你就属于不受欢迎的人;三是随着《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我必须知道在我的朋友圈里发微商广告、晒这个晒那个、发表各种言论的这个人是谁。
    随后,我翻看自己微信中的通讯录,凡是非实名,且没有备注的,我一一发送一条微信。一方面看看对方删没删我,如果对方已经删了我那么我就省事了;另一方面如果对方没有删我,我则要求对方必须实名,并且告知截止时间。如果对方到了我规定的时间还没有回复信息,那么就说明我们没有继续交往的必要了,立即删除没说的。在此期间,一个女性将我们之间的交谈记录上传到了一个大约三百人的群聊里面。她说我发信息影响她休息了,我当即表示了歉意,结果她骂我,那么我必须骂你。虽然给我气的浑身直哆嗦,但是我想想就这么算了。结果她没完没了,发到群聊里,那么我必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别以为我不说话就是好欺负。我真的瞧不起这样的人,这么点小事非要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说,污染群聊的正常生态,绝对是既不利人也不利己。我发信息的时间确实需要商榷,但是你骂人是绝对不对的,尤其是在我已经表示歉意的前提之下。到哪里,咱都是说得出理的,我没有错!
    这个群聊里面既然有这样的人,我在进行了所谓的“正当防卫”之后就主动退出了。因为这样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了,把自己的私事拿到群聊里面去说,无论如何都是不妥当的。还有一个群聊里面,净是发广告的,我也主动退出了。本来加入的时候,都是因为群聊人数大约三百人,以为可以多认识点人。我在所有的群聊里面都是实名,也时不时冒个泡发个言,就当是一种营销了。可是这种方式没有任何效果,且有副作用,因此本人在不断试错的情况下,我终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总而言之,网络生态良莠不齐,希望大家不要抱有任何幻想。我以个人切身经历而言,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一是不要随便加好友,尤其没有见过面的人;二是加了好友必须实名,不实名的人立即删除,别犹豫也别控制;三是加好友必须验证,并且说明自己不做“免费法律咨询”;四是不能随便加入任何群聊,严控群聊数量,保证群聊质量。


    2_tmp.JPG

    孟子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故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观水有术,必观其澜。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
    刘国影,2016年军改第一批转业自主择业军官,军事学硕士,三级心理咨询师、助理理财规划师,微博头条文章作者,知乎、简书专栏作者,廊坊军创家园首任秘书长、廊坊军转律师志愿服务队创始人,现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廊坊市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廊坊市安次区图书馆阅读推广人工作委员会委员、廊坊市安次区朗诵协会副秘书长、河北同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非实名人士请滚粗我的朋友圈,互相尊重是前提,我已实名你也必须实名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yzyem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