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康你好,见信安!
今天是七夕节,首先祝你情人节快乐!
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夏天已成为故事,秋天成了风景。一入秋,天气已不再那么炎热,几场大雨,让天气变得舒适起来,人好像活过来一般有了精气神。最近葡萄啊,核桃啊都还有石榴都相继上市,秋天也是收获的季节。
由你组织的读书群办的很好,我只参加了两次,后面没有再参加,一是懒一是没有时间一是没有勇气分享读书内容,看着你带着大家读书分享我很是羡慕,如果后面有时间我还会加入的。
这个月你组建了一个鹅打卡,我跟着你又读了几本书,每天坚持打卡分享读书内容,也让枯燥的日更有了新的内容可写。
前几日我读了毛姆的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这本书讲述的是十八岁未婚少女丽莎有很多追求者,其中汤姆是她的仰慕者,他多次向丽莎求婚均被拒绝。原来丽莎喜欢上了从外地搬到他们街上的大叔吉姆,此时吉姆四十岁,跟妻子生了五个孩子,最大的十六岁,因吉姆长得高大帅气,丽莎喜欢上了吉姆,他们两人经常一起约会,吉姆对妻子女儿们漠不关心,这种行为引起了人们的反感,而丽莎也从刚开始人人喜爱的女孩子沦为人人唾弃的对象,她未婚先孕,跟吉姆的妻子在街上打了一架受了伤,回家后她母亲看她受了重伤,劝她喝酒,丽莎酒精过敏后流产死去。
丽莎的父亲早亡,她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对她一点儿也不关心,她一有钱就喝酒,她把丽莎当成她赚钱的工具。丽莎因为喝酒难受需要照顾时她母亲呼呼大睡,直到丽莎小产母亲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这才叫来医生为她诊治,无奈她受伤又喝酒,医生也回天无力,丽莎临死前母亲并没有丝毫伤心,她还想着要给丽莎办一场规模盛大的葬礼,就好像死去的是一个跟她毫不相干的人。
我想丽莎之所以会喜欢成熟的吉姆,跟她从小缺乏父爱有关。可她的这种行为影响到了另一个女人的幸福,所以人们才唾弃丽莎。
书中还讲述了丽莎的闺蜜莎莉和她的男朋友哈利的故事,他们两人相恋并且结婚,刚开始哈利对莎莉很好,可过了三个月哈利原形毕露,开始对莎莉进行家暴,莎莉觉得哈利打她是喝醉了酒,几次三番原谅哈利,可她忘了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那个时期家庭暴力几乎是女人不可避免的灾难,很多人以为丈夫打妻子并没有什么不妥,可这种暴力行为还是影响到家庭的和睦。
毛姆的这个故事是有原型的,他在医院实习期间听到了这个故事并把它写出来,这也为以后毛姆创作大量的文学作品奠定了基础。
我还看完了福楼拜的小说《包法利夫人》,这个故事同样是发生在作者身边的故事。我大概是写不了长篇小说了,因为看到景物描写我就很烦躁,很多人都说福楼拜的这篇文章写得很精彩,在我看来景物描写就是增加字数,几笔带过就行,哈哈,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实在不喜欢看景物描写,我写东西就是平铺直叙,所以一直没有进步。
本来我还要写一篇书评,在草稿箱里写了一半,结果最近懒病犯了,不想看书写文章,一篇书评又成了烂尾楼。
还有暑假前我计划要出去玩,结果暑假结束了行程还没有安排上,每天都在混日子,上班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读书写作也是。
我从你的处事风格看你是行动派,你的读书群说办就办,回家也是一样,暑假前安排的回家很快就实现了,你在老家那日子一定很闲适吧,看你每天都拍照片,乐不思蜀的样子,回到深圳会不会反差太大呢?
好了,今天就写这么多吧,就此搁笔,我们九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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