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大量的离婚案件中,我一直坚持一个观点:和谐不离婚,离婚要和谐。所以,和谐请从离婚开始!
许许多多的婚姻,之所以最后走向破裂,原因可以说错综复杂。刚刚提笔之前就在网上解答了一个离婚咨询的案例。男女双方因为第二胎时孩子姓氏问题而离婚。具体情况不论,归根结底就是出现了新的不和谐。这可能只是不和谐的情况之一,也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导致离婚的最后一次难以容忍情况。理由不足论,根源在和谐。
和谐不离婚,离婚是因为不和谐。多少年来,不知多少婚姻的男女双方都没有从根本上发现不和谐的真正原因。他们都把法律看作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其实不然。有一句法律名言,法律不是万能的。我作为律师,从大量的离婚案例中,发现许多离婚的男女双方,到最后也没发现自己为什么离婚。因为他们没有和自己的潜意识对话,就知道一点——我要离婚!所以,离婚因为不和谐,离婚本身不和谐。而我要说的却是,和谐,请从离婚开始!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成长!有缺点有错误不可怕,不可恨。可怕又可恨的是到最后也弄不明白,离婚是因为不和谐,离婚应该和谐!从现在开始犹未为晚!可见成长之难。这也正是作为心理咨询师的我在律师工作实践中的感悟。我也努力以一个心理咨询师的眼光,以法律为准则,以心理咨询技术为依托,以一颗爱心,努力为客户工作着。期望并努力坚持帮助客户和谐离婚。带领或者引领他们从离婚开始走向和谐。为以后的双方关系,亲子关系,亲情关系,打下一个好的和谐的基础。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努力去寻找幸福的源泉!
和谐,请从离婚开始!
评析:
离婚案件是在民事案件中是占非常大的一部分的,可以说每个律师都会经常遇到。但是,“和谐离婚”的理念并不是每个律师都具备的,也有许多律师同行甚至不认同,认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其办案宗旨。更有许多当事人一时冲动,或者说是把经济利益作为最后的救命稻草或是维护最后尊严的方式。其实其内心深处并不见得不认同和谐离婚的理念,只是觉得不太可能。尤其是有了爱情的结晶——孩子的时候。
在调解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多种调解方法可以综合运用,尤其是要注重情感的依托,努力争取为他们留住一份美好,为未来的生活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姜海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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