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还是丢了

作者: AufeSir | 来源:发表于2017-10-30 10:08 被阅读49次
伞还是丢了

你渴望的离开,只是无处停摆。

今日,想聊一聊那丢失的雨伞,尽管万物皆有定数,生命自有周期,生离死别各有天命,该歌颂的歌颂,该咒骂的咒骂。

那是一把黑色的长柄自动伞,年后路过亳州时,恰逢阴雨天,雨伞落在家里,于是便在一家精品店里,在房子跟韩妈妈的建议下,选择了一把价格公道,用处十分广泛,既可挡风遮雨,又可充当拐杖的雨伞,我甚是喜欢。

我一贯出行的风格是简便,自从拥有了这把伞,我倒是不闲麻烦,几乎每次外出都会带着它,有时倚着,有时挂在手腕,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偶尔朋友问起:你不是不喜欢手里拿东西的吗?怎么还会带着一把这样的长伞。

我总是回答:因为它很炫酷,而且作用广泛,挂在手腕处倒也习惯。

当初买这把伞时,房子就曾预言:伞早晚是要被你落在某个拐角处。果真,在记不得的某个时刻,把它落在某个角落里,不管我如何回忆,关于它离开的记忆是空白的。而后我依旧不断地寻找,那几日每当我空闲下来,便在心里仔细盘算它可能会出现的地方,一一进行排查。空荡的房间,一览无余,但我还是抱有侥幸,把房间翻个顶朝天,终不得见。故而我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办公室,曾有几次落在办公室,也失而复得,可这次失望而返,我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那几天,神情有些恍惚与失落,并非是伞多么值钱,而是自开春以来,它曾陪我看过许多风景,路过一些地方,见过一些人;偶尔在旅行中着实感觉不便,但一直是望优舍害,早已习惯它的存在,而今还未来得及道别,就一去不知所终,我很是挂念。

于是一直念叨着,找时间再去买一把,可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其实,伞早已经成了生活中的必需品,不管是旧了,坏了,丢了,总归要有替代。因此,在某个雨天,逛超市时顺手就买了新伞,但它的作用便显得更加单一,遮风挡雨除此外再无其他。而那刚刚好转的皮肤,再失去小黑伞的短短数日里,再次被紫外线肆虐,竟消失殆尽,然而更可笑的是,我毫无察觉。在这立秋后的日子,肤色突变,这让我想起某科学杂志上,提到的关于人的肌肤其实是有记忆的,一旦皮肤曾经晒黑到某种程度,只要稍微被阳光照射,就如同戒毒者,一旦再次吸食毒物就会变本加厉,再次堕入深渊。

好在我已不在乎这些,毕竟整个青春都丑的格外别致。而且好事总会多磨,一波三折,人生亦是如此。

某次聚餐,有人给我打上文艺的标签,甚至因为我热爱旅行与文字,便送我一个“文青”称呼。可是,他们并不知晓,我周围的朋友是多么的优秀,他们隔三差五地推送自己的佳作,分享生活的启迪,犹如良师益友,于星光下我是黯然的存在。充其量我只能勉强算是,拥有周末时光的人,并没有什么十分丰富多彩的生活,无非周末,刷场电影、喝杯咖啡、执一行书等,若假期允许便来一场旅行,或是回那座老城休息,而在工作的城市里,我的身边并没有那么多的交际圈,可以用来交流工作心得与生活感悟,更甚者,随着网络科技的日益发展,稍不留神,我便跟不上周边的交流,有时略显尴尬。但每天的时间都是一样长,我们在不同的空间拥有并支配,倘若不被占用,心安理得享用着便足矣。

毕业后,可能愈发有种异乡人的感觉,慢慢地中了民谣的蛊,重症患者无药可治。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理智地热爱着,可惜是,未曾参加过民谣的音乐会,总是在朋友圈里欣赏。因此,当知道南京的森林音乐节后,我毫不犹豫地入手一张10月4号的票,直至后来才知道,当天是中秋节,怪不得当天场次还有较多的余票。我自嘲是猪附体,不明缘由地抢到票,乐在其中,蠢的无以复加。可,我并没有做退票的准备,于我而言仪式重于结果,这好像是一张走向民谣的通行证,从此我便真正地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民谣爱好者,有证可凭。况且当天还有陈鸿宇,超喜欢他的那首《理想三旬》,乍听他的声音,误以为他是一个满脸胡须的大叔,可后来了解后,方知他书生秀气,帅气十足,真不敢相信那首歌竟出自他手,想必能够写出那样的歌词,必然是拥有足够多的阅历,而他自然也是故事专家。很久之前,我便考虑何时以《三旬》来写一篇文字,因为特别喜欢歌的旋律,歌词既是轻声细语,而又充满思考,颇有感触,但光有感触也是不行的,需要一段时间的追寻,然后才能准确地表达那些情感,所以,拙笔迟迟不动,可能要等到三十而立四十不惑的年纪,我才能追寻到,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至于当下,无可厚非。

阴雨绵绵的天气,不宜外出,更适合读书,读书时多有感悟,虽不能感同身受,但大体是能领会作者的心境。恰好看到七堇年的《平生欢》时,便拿来细读品味,其实,每每读80后作者写他们的童年及中学故事时,总会产生较多的共鸣,可我明明是一个十足的90后,通过仔细剖析后,原因大抵是:我所在的小镇发展较慢。自新世纪左右,唯独南方的试验点迅速发展崛起,祖国的其他地方倒是一如既往,变化较小,包括作者提到的中学时代,在那个躁动不安的年纪,各种情愫的悸动,我也曾在小镇感受过,所以,对小镇教育的落后,以及思维的局限十分认同,相比读书是唯一的出路,他们更想一夜暴富,或是在小镇里,子承父业即可。于是读书这件事情,于小镇的他们而言有些不实用。偶尔有些先进的教师,总是不留余力地传道授业,但杯水车薪,有时还会遭遇旁人冷嘲热讽。当眼光所及之处,皆是短期投资收益时,长期投资便显得愚蠢,要知道那时供一个人读完大学,花费的成本足足可以在小镇盖上两层楼的房子,从此,就可以过得上平淡的生活。所以,在《平生欢》的前半段里,我是深有感触,七堇年尽其所能写实,掺杂着对那片土地的热爱。当然,也提到自己曾在大城市的无奈,最终选择了回归县城回归体制内。的确,如今大多数人在大城市里打拼,当蓦然回首却发现,故乡竟然成了回不去的远方,异乡也终究不是故乡。很喜欢七堇年的文字,有故事有情怀,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相见恨晚,他守住一隅,仍可以静观天下。

时光的确很长,可每个人大抵有且仅有一生,若以手指代替十年,我们的一生都是屈指可数,至于在哪个阶段里,我们将光彩夺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努力让自己成为不断优秀的那个人,而非坐井观天,一昧地退而求次。

雨伞丢掉后,我可以花上一个礼拜甚至一个月,终究会在某个店里找到更好的替代。只是,有些东西丢了,落在某个角落,怕是很难有更好的替代品,譬如健康,譬如激情。所以,千万不要因你的疏忽大意,而遗失美好。

唉,丢了的,便是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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