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谁做主谁负责。
所谓做主就是决策,决定事情如何选择如何执行,掌控整个事情的进度,调配必要的资源,协调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推进。当然,很多时候,决策和执行是分开的,很显然,决策人不负责执行,但决策时候却要考虑到执行人员的素质能力配置资源等。
所谓负责就是承担结果,执行决策产生的后果也是决策者去承担,做得好名誉荣耀收益的大部分都是他的,相反惩罚损失也都由决策者去承担。
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责权利的错位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甚至会出现不可预估的损失和错误。如果决策者不用承担责任,那么就会产生很多荒唐的冒进的个人主义的决策,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在国家命运社会变迁人民命运上屡见不鲜。
因为不用承担责任,所以决策表缺少了谨慎,科学和理性,更可能是诉诸情绪狂热虚荣傲慢,人类历史上这样的运动更是独如牛毛。
在家庭孩子教育这件事情上也会出现这个状况。很显然,夫妻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孩子可以理解为他们合伙开的一家不能申请破产的公司,这家公司未来的发展好是盈利还是亏损都是他们两个人需要承担的,而教育可以理解问经营行为,如何经营就是夫妻双方需要考虑的问题。用什么思想观念,秉持什么教育原则,如何实施和落实这些原则暨牵扯到理论问题,又涉及实践。
如果没有合适的正确的理论,那么几乎就不大可能有符合预期的正确的结果。当然,我们很多人不会意识到自己在按照某个理论指导自己的行为,但事实上几乎所有人都在按照某种观念在行动,只不过意识不到而已。
就连所谓的习惯和自发的应急反应其实背后也是某种理论,归根到底,是你觉的按照这个理论去行动是对自己有利的所以选择了某种行动,那么这个理论就是对自己有利,至少是在当时的有限的可见的环境下认为的对自己有利的。
能实践的理论才是好理论,才是有意义的理论。在家庭教育中,父母通常都会按照自己的认知去教育孩子,而自己的认知来源大体上是来自经验的,不论是父母的经验还是其他人的经验,当然也有来自科学研究结论的。
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采纳经验和科学结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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