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8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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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责权利心法?
想要员工做好一件事,责权利心法很重。
责:就是责任,要让他明白这件事干不好,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权:就是权力,要充分信任他,只提供必须的支持和服务,而不要随便干预执行的过程,关注结果就好。(注意不是权利。)
利,就是利益,要讲清楚并让他相信,这件事干成后,他个人有什么样的好处。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责权利得对等,万不可责大权小利少,反之亦然。当然,更不能安排明显超出别人能力范畴的工作。
不难想象,责>权,不权意味着责任者无法履行其责任,而且预示着充当替罪羊或牺牲品的结局。
责<权,使责任者易于滥用权力,有损他人。难怪有人说缺乏责任约束的权力是一股祸水,流到哪里,哪里遭殃。
责>权和责<权,是责权之间的不相称,肯定不公平。尤其在团体内部,此处的责>权往往以彼处的责<权为前提。
反之亦然。这便是倍加的不公平,其程度越大,引发的矛盾冲突越激烈。
在公司越来越需要精细化管理的发展中,只以结果为导向,而不论其他,明显是一种不够严谨、且粗大的管理思想。
(ps:个人浅见,有大神更通透的,求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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