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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汪曾祺小说三篇

读汪曾祺小说三篇

作者: 昇夫 | 来源:发表于2023-06-30 08:51 被阅读0次

读汪曾祺的作品,除了《受戒》,所读的其他作品,其中小说(汪曾祺的小说,好像都是短篇小说),因分不清是小说还是散文,都当散文来读的,或者说当故事读。譬如这三篇:《小姨娘》《小孃孃》《莱生小爷》。现在想了想,似乎理解了一点二者间的区别。小说里有人物,有故事,人物有性格,命运。散文也写人物,但故事、性格,并没有特别突出的表现。

这三篇短篇小说,有一个共同点,写的都是爱情。只是,这个爱情有点不同寻常。

1.《小姨娘》

小姨娘章叔芳是我的继母的异母妹妹。她比我才大两岁,我们是同学。

章家是乡下财主,家教很严。

章叔芳的气质与这样的一个家庭有点不大相融。她长得很挺直,头发剪得短短的,有点像男孩子。眼睛很大,很黑,闪烁有光。她眉宇间有一股英气,甚至流露一点野性,但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给人的印象还是很文静,很秀雅的。

这段话既写出小姨娘的外貌,也暗含着她大胆、倔犟、浪漫的个性。

那时还在上初中,章叔芳喜欢上了同学宗毓琳。宗家原是一个县的人,后搬到上海,宗父做了巡捕房的包打听(低级侦探)。宗毓琳穿的衣服,发型,乃至举止,都带着来自上海的洋气。会写诗,散文,小说,更添了个人魅力。

说白了,章叔芳喜欢上了宗毓琳的英俊帅气和才气。

一次,以借书的由头,章叔芳走进宗毓琳租居的房间里,主动献上自己。一回生,二回熟。两个年轻人情色相当,如胶似漆。

人多口杂,终于事发,被告到章老头知道。章老头气得发抖。一来不能接受自家的孩子年纪轻轻竟做出这样的事,二来对方竟是瞧不上眼的包打听的儿子。

像这样令人想不到的,看上去不般配的事,现实中还真有。常常是,父母家人一致反对,而女孩子自己一意孤行,非那个男子不嫁。想想,真是奇了怪?过去的女子就那么痴情?现在,似乎少有了。

章老头绝然要撵章叔芳出去。章叔芳也不含糊,捡了几件衣服,在二嫂等的相送下,壮烈地随着宗毓琳去了上海,做了包打听的儿媳妇。

过了两年,章老头死了。章叔芳带着孩子回来,向章老头灵位磕头。回到娘家,抱着孩子打麻将,一副熟练的样子。人依然还是那么漂亮,但以前的那股倔劲、浪漫,已经看不出有了。

一般情况下,还真是这样子。女孩子结婚前与结婚后有了孩子,前后完全变了两样。正如贾宝玉说的,女儿未出嫁之先,是一颗无价宝珠,一旦嫁了人,沾染了男子的浊气,便失去了光泽。这里不能仅说是男子浊气的过错,更是现实生活柴米油盐的熏染之故。年轻时,风花雪月。结了婚,有了孩子,可不就变成了柴米油盐。

小姨娘的结局,算是好的。

2.《小孃孃》

小孃孃,即姑姑,姑妈。

说的是谢家姑侄相爱乱伦的故事。

来蜨园谢家是邑中书香门第。人丁不旺,只有唯一继承男丁谢普天和姑姑谢淑媛俩个人生活,另加一个管家陈聋子。

谢家这个大环境交代得好,似乎只有这样的环境下才会发生那样的事。首先,空旷的来蜨园,一排五间正房,只有姑侄两个人住,房间面对面,年龄不相上下,一个情犊初开,一个少女怀春。帅哥靓女,难免不发生什么事;其二,留下来的一个老管家,偏偏是聋子。这个聋得好,听不见,就是听见什么也当没听见。真是聋得聪明。

在一个雷雨夜,声震屋瓦…。这似乎是一个预备条件,是一个导火索。对面屋的小孃孃说怕,慌跑到谢普天屋里,要一起睡。这是一个貌似很合情合理的理由。和《小姨娘》一样,谢淑媛主动。快乐是快乐,或许还有股刺激。但,更深的是来自心底本能的羞耻和罪恶感。这是一种痛苦的情爱。

隔墙有耳。事情总归被外面人知道了。

年节下再去上坟,谢淑媛就不愿走东大街了。因为走东大街要经过居家灯笼店。而居家灯笼店只有三兄妹,精神似乎都有点问题,兄弟跟两个姐姐搞在一起。经过他们家,谢淑媛心里膈应。

有天,谢普天在来蜨园后门发现一个帖子:

“管什么大姑妈小姑妈,你只管花恋蝶蝶恋花.满城风雨人闲话,谁怕!倒不如海走天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何等潇洒。”

谢普天领会,这是有人劝他离开此地。

这个帖子是谁写的?并没有明确交代。是陈聋子写的?可是,陈聋子能写出这样的词吗?谁写的不重要。但可以看出,写帖子的人不乏善意,善意里含着理解,同情。而不是像更多的来自世俗人刀子的眼光和淹死人的唾沫。不得不说,见识胸怀比常人要高。

谢普天带着谢淑媛离开,去了宁波。开始了新的生活。新的地方,没人认识他们,无从知道他们的真实关系,看上去跟平常的情侣夫妻没有什么分别。

谢淑媛怀孕了。恶梦也由此开始。她梦见自己怀着的是怪胎。

谢淑媛死了。死于难产血崩。

谢淑媛死于难产,一半是身体素质原因,一半更是心里罪恶压力的影响。

从谢淑媛的结果看,从一般观念以及现实出发,作者是不支持或者说不看好像谢普天谢淑媛之间的情爱的。也充分说明,在伦理束律下,打破常规的情爱,不仅不被祝福,连自己心里的这一关也难以迈越。

同时,也不怀疑有年轻男女那一种爱情的美好。换句话说,像这样的情爱,只会发生在年轻时。三四十岁,有了廉耻和自制力,大抵不会那样不理智。

对于《小孃孃》,在网上看到,作者因之受到非议。但我也同意这样的观点:作者不是要写什么乱伦,着意更在于人在年轻的时候的那一种情爱。其实,这是很现实的。除了《小孃孃》,难道我们就没有再听到过相似的故事吗?

3.《莱生小爷》

莱生小爷是我们本家叔叔。他和我父亲不是嫡堂兄弟。

莱生小爷在本家中家境是比较好的。这从他家里的摆设用具、每天的饭菜就看得出来。

他家养了一只鹦鹉,绿毛,红嘴,县里只有这么一只鹦鹉,也不知是从哪里买来的。这里写到鹦鹉,我在想为什么会写(会有)这么一只鹦鹉呢?是不是有所指,暗喻什么?

莱生小爷食量很大,爱吃肥腻的东西。如冰糖肘子、红烧九转肥肠、青鱼托肺即烧青鱼内脏。吃了睡,睡了吃。无事一个人摆摆围棋,要么拿一个小喷壶给养的十几盆蒲草浇浇水。无忧无虑,快活神仙。

写到蒲草。蒲草,让我想到莞草,都可以用来编织。花不养,单养蒲草,也是怪的。

本来,日日天天,莱生小爷的生活就这样平静地过下去。自从肖玲玲来了后,莱生小爷的平静生活起了轩然大波,原来的秩序给打乱了。

肖玲玲是莱生小爷的妻妹——小姨子,在上海体育师范读书。说话举止都带了点上海味儿。大可以去想象一下《小姨娘》中包打听家的宗毓琳的形貌。女大十八变,肖玲玲出落得好看了,楚楚动人。

“玲玲来了,莱生小爷就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听她说话,一脸傻气。”哈哈,男人啊男人,动物属性好像多一点,老死不改。

莱生小爷喜欢上了小姨子肖玲玲。俗话说,饱暖思淫欲,此话不差。用在莱生小爷身上还犹不及。正是人老心不老,原始欲望和本性,在富足面前自然地给激发出来。

他央告小婶,要娶肖玲玲,要纳玲玲做小妾。

小婶不同意,说,那有姐妹俩嫁给同一个男人的?

莱生小爷不以为然,说,娥皇女英就是这样。

小婶拗不过莱生小爷的闹,只好回娘家请大哥肖楚中拿主意。肖楚中在中学教英文。听妹妹回来说起这事,气不打一处。大骂莱生无耻,说他就是一个寄生虫。叫告诉他,再胡闹,就告到二太爷(爷爷辈,族长)那里去,捆起来送祠堂打一顿就老实了。

莱生小爷听小婶回来这样一说,给吓住了。不敢再闹。心里不得志,恍恍惚惚,一日,在院里跌了一跤,摔成中风失语。

请医生来看。医案写道:贪安逸,食厚味,乃致病之源。拟投以重剂,活血化瘀。

一个月后,莱生小爷能坐起来,能下地走走了。人瘦了。能说话,话少了。成了半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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