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太监没了,太监文化还在。大清的辫子剪了,骨子里的媚俗之气还未消退。有些人被驯化的奴性,已经在躯体内潜伏了上千年,并随时呼之即出。
近日,刘强东在美国被控性侵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于是,一部分预言家脑洞大开,其脑残言论甚至达到了将人性货币化的奇葩境界。物欲横流的悲剧,莫过于以权势的饱和度揣测人性之恶!
关于刘强东事件,至今网上还存留着一种怪异的声调:刘强东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想跟他上床的女人都要排队,怎么可能性侵?肯定是被做局中了仙人跳……
每看到类似反智的言论我都感到无限愤慨。有些人的思维至今还停留在昆虫纲金龟子科,他们总是认为交配权取决于粪球的大小。据说,有素质的屎壳郎都很守规矩,从来不干性侵的勾当。
金钱可以填满欲望的沟壑,也可以为其所有者的尊严充值,但却未必能够饱满主人的灵魂与人格。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卑鄙猥琐者看到的永远都是腌臜和龌龊。
究竟是污浊的环境熏染了人们的思想,还是人们的思想污浊了这个世界!
金钱是满足物欲的根本,所以有些人认为它是弱势群体不择手段、作奸犯科,获取所需的原罪;财富和地位也相应地成为贵人品性的名片和保护伞,同时也是令部分女性趋之若鹜的法宝。
刘强东拥有巨额财富,他随时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同时也包括女人和性。所以,刘强东想要女人,根本用不着性侵。这简直就是混蛋逻辑,完全忽略了道德约束与犯罪之间的关系。
以上愚蠢、荒谬的偏见,不仅毫无依据地夸大了金钱在品性中的地位。同时,也作践了广大女性。人品属于道德范畴,与权势、财富和地位无必然的因果关联。况且,古今中外为富不仁者比比皆是。
隋炀帝杨广贵为天子,坐拥三宫六院,可谓是占尽了人间春色。但杨广并不满足后宫佳丽,依然过着荒淫无度的奢靡生活。据史料记载,杨广曾在父亲的病榻前强暴了庶母,还强奸过妹妹兰陵公主。
“生我者不可,我生者不可,岂无不可”是杨广的纵欲观。由此可见,杨广就像巴普洛夫实验中的狗,见到异性就会条件反射。做人,不管权势多大、地位多高、财富多厚,只要无节制地自我膨胀,必然有自食其果的一天。后来,杨广惨死于叛军之手。
昏君杨广妻妾成群,依然不忘偷荤吃腥。这个问题看似复杂难解,但却难不倒才女张爱玲。早在70多年以前,幽微至极的张爱玲就把男女之事剖析的透彻了然。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人性的复杂,堪比人类DNA编码一样玄妙。正是有了复杂的人性,才有了形形色色的人。由于智慧力量、意志力量和道德力量在每个人身上的分配值不同,从而形成了脾气、秉性、嗜好迥异的不同个体。
常态中,无论多么复杂的人都无法摆脱人性的束缚。“真、善、美”与“假、恶、丑”是人性中此消彼长的动态变量。好人,并非没有恶念;坏人,也绝非永无善念。很多时候,善与恶只在一念之间。
希特勒宠爱小动物时像一个仁慈的绅士,当他屠戮百万犹太人时又变成了嗜血魔鬼。人,就是这么复杂而又不可思议,既有善良的一面,又有丑陋的一面;既有正常的生理需求,又有非分的奢望。
生而为人,必然具备人类的属性。“食色,性也”,乃人之常情。上至天王老子,下至平民乞丐,皆为饮食男女。
所以,在这个世界,除了兵马俑和木乃伊之外,再伟大的人物如厕和行房时与常人无异。刘强东既不是圣人也不是傻子,自然不能例外。
刘强东是明星企业家,头上罩着许多耀眼的光环,为其鸣冤叫屈者无数。不管是谁,说话都要讲证据,绝不能信口开河。那些以金钱和美妻为尺度衡量性侵事件的人,不仅有失公允,也寒了这个世道的心。
不管怎么说,本次京东的公关可谓是连续被打脸。事发后,京东先是声明“失实指控”,并把“学习课程”表述为“商务活动”。然而,刘强东入狱大的头照狠狠地给了京东一个大嘴巴。
随后,刘强东的律师宣称:“案子将在本周五永远结案,没有任何人会被起诉。”结果,美国警方透露刘强东涉嫌一级强暴重罪,即强奸既遂。后来,美国律师所宣称将调查“京东失实披露刘强东案”后,京东在公司的英文网站承认了刘强东涉嫌性侵……
实话实说,京东这套组合拳打得非常失败,可谓是把脸都丢到了国外。姑且不论刘强东事件的结果如何,京东在有案底可查的情况下瞪着大眼说瞎话并非明智之举。这样不仅使公司的信誉度大失,同时也为刘强东献上了神一样的助攻。
上图是刘强东事件最脑残的评论,首先4500亿美元极不靠谱。据国内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9月5日,京东总市值约1155亿元,其货币单位有可能是人民币。试问,一个市值1千多亿元的企业如何收回4500亿美元的巨款?
不过,敢说瞎话的人从来都不怕闪了舌头!据媒体透露,刘强东到美国是参加“Carlson管理学院”的“中国管理博士课程”,能人异士却将此事移花接木为索要钱款?殊不知,一句谎言需要一万句谎言来圆满。
其次,“一群中国人不向着中国人,反而……素质在哪呢!”的论调令人嗤之以鼻。刘强东和当事女大学生同为中国人,评论者口中的“中国人”悖逆了法律概念和人性道德,并且极具不客观的选择性和攻击性。
以上言论大放厥词,置公民的人权和法律而不顾,实属蛮昧无知之举。有些人生在文明时代,却早已习惯了跪拜特权主义和混淆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奴性使然,一些人养成了媚俗的是非关,从而忘记了应该如何堂堂正正地做人。
中国人向着中国人的论调自然无可厚非,但不顾是非曲直,毫无原则地偏袒,则是藏贼引盗、养痈贻害。
简单的以人论事是粗糙的利己主义,有这种思想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倘若评论者与昆山龙哥是同乡或近邻,他会不会认为龙哥开宝马撞电单车是理所当然?刺青花臂持刀行凶是天经地义?
强奸在世界各地都是重罪。从法律角度看,未经法庭审判前,任何人都不能给刘强东定罪,同样不能向女大学生乱泼污水。
请问,徇私情、乱法纪、悖天理,算是哪门子素质?这分明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挑衅,对法治精神的践踏,对伦理道德的强奸。无论是哪国人,都应该讲道理、重事实、凭证据、辨黑白,做到善恶分明。
一个人不管有多尊贵,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法律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其实, 违法犯罪和鱼儿咬钩结果相似。既然有勇气做,就要有勇气承担后果。
试问普天之下,谁人不是父母所生?与刘强东相比我更关心那个女大学生。从人格与尊严的角度讲,她并不比刘强东矮多少。如果一个女人的身体受到了摧残,还要经历舆论的二次强奸,这并不是一个人的悲哀。
有些人善于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其实,大老爷们没管住裤裆里的玩意儿并不复杂。但愿谎言永远也无法掩盖真相,但愿美帝没有朱军式的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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