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儿子是头狼,我们终将也要面对分离;
为了我的儿子活下去,他必须要像一头狼一般长大;
为了我的儿子像头狼一般长大,我也要变成一头狼!
一位年轻的画家姑娘李微漪,在人类的杀戮下救回来一只狼崽,从此,她成了一头狼。。。
她把一只出生只有五天的小狼崽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没过多久,格林狂野嗜血和嗥叫的狼性便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在草原上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的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格林和狼妈始终相依为命,从来不曾放弃。
狼,不能长于人世,不能生于围栏,放弃回归,则意味着死亡,或者比死亡更可怕的失去自由。
这注定是一场渐行渐远的缘分。
狼妈所给与的是一场不以永恒占有或相伴为目的的母爱。她要满足小狼格林对生肉和鲜血的需求,更要帮助他实现心智的成熟、智力的开启、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令格林具备与动物园中的狼完全不同的狡黠且凌厉的眼神。因为格林必须要重返狼群,他必须要回到自然的法则中去,遵循其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从而换得生而为狼的骄傲和自由。狼妈教小格林狩猎鼠兔的技巧,她教格林狼嚎而不是终日与狗厮混而发出狗一般的叫声,她甚至教格林远离人类,因为那里可能有最危险的枪口,因为狼的本性,本就是孤独而不与人为伴。
小格林爱妈妈爱的纯粹炙热;他为妈妈送上病中的野兔肉,他花费半日从山的那头牵来马匹为崴了脚的妈妈代步,他发现狼妈因为饿偷了他的食物,他便有了固定储藏食物的地方。狼妈和格林的这般情深,这世间所有的母子父女之情大多不至此。而他们注定是要分离的,分离便是一早的约定。慢慢的,格林三日不见,半月寻得,一次又一次的在妈妈的支持下尝试着融入狼群,这个被人类抚养长大的小狼不断尝试着被同类接纳。
严冬时,狼群集结,格林终于成功的回归狼族。李微漪独立在狼山上泪流满面。这是一个妈妈目送远行的子女,满怀的骄傲,不舍的担忧。
“尊重狼道,儘管被抓伤了脖子,我也无论如何不忍心剪掉格林的爪子,毕竟那是他引以为豪的武器和生存的根本,我爱狼不正是爱牠的野性和不屈么?”
尊重狼道,而狼在人群中无法以狼的方式长大,所以,狼妈把自己野化,回到了草原,回到了狼山。
而我们呢,世间所有焦虑的深情的母亲,我们奔跑、坚强、勇敢,我们试图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我们试图打造一个更好的屋檐;我们无力、脆弱,也要坚持这样继续着;因为,这就是我们理解的爱的方式,我们试图让孩子们在我们认知的世界里尽可能的安全,就像保护自己的一块肉一般。
但这个世界不是我们的世界。
我眼前的这个小不点比一块肉多了一个叫灵魂的东西。这个东西决定了她一出生其实就不再属于我了,她只是长的有点像我,然后再遗传了一点我的长睫毛和小倔强,她比我更精灵、更甜美。可能从叫出妈妈开始,就拥有了比我更高的智慧。而我只有更快的奔跑,养出更坚硬的盔甲,长出更厚实的柔软,才或许可以跟得上吧。
让每一个孩子以自己的方式长大,或许不是以我们所能够理解的方式,或许他们的世界超出了我们的认知;或许他们的辽阔超出了我们的狭隘。
我们能做的,只是告诉她,宝贝,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如果你认为那是你必须去做的!
受伤了,没关系,回来,妈妈给你包扎,给你养伤。然后,你想再去试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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