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释人的基本行为时候,我们常常容易犯基本归因错误,我们总是容易将人们的行为解释为他们的内在倾向,而忽视那些重要的情境力量。我们为什么容易这样呢?而且总是这样。那是因为即使是东亚人「研究表明东亚人在个体和环境之间更关注环境」也更容易将焦点放在人身上。尤其是当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在一起,大多数人会不由自主的将注意力投放在黑人身上。
在群体中是怎样的情形呢?在群体中我们总是倾向于将自己群体的人的行为解释为好的,即使是不好的也总是要帮助他解释。但是对群体外部的人无论如何总是倾向于向坏的方向解释。群体服务偏差除了会影响我们对多元文化的理解和使用,还会影响我们的语言风格。人们总是倾向于把群体内的成员的积极行为解释为日常行为,而消极行为则是非常不小心,一定不是他的错。但是对于群体外的人就会“客观的多“。
另外,**很多时候我们对他人的指责能够凸显自己的社会地位,责备他人的内在品格缺陷能够进一步的凸显我们的地位是高于他人的。**在社会体系中越是占据有利位置的人越是会强调社会的公平性。
这也是很多人对社会不公正表现的不关心的原因,其实不是他们真的不关心,而是他们的眼里看不到不公正。人们认定失败者的能力就是更差的(而实际上那些失败者很可能是因为运气不好而已)。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对事物分类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世界,但同时也夸大了群体内部的一致性和群体之间的差异性。一个独特的个体,比如群体中唯一一个少数民族或唯一一个外国人,都会吸引注意力,但这通常会使人忽略其他重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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