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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的教育惩戒权是否应该还给老师呢?

合适的教育惩戒权是否应该还给老师呢?

作者: 宜城老师 | 来源:发表于2019-04-11 09:22 被阅读1次

    这里面最大的一个困难,在于惩戒权是如何定义以及如何量化。

    我们现在的所有资料中都无法发现教育中的惩戒权的定义以及它的量化标准,这两个问题不能够解决的话,学校的老师肯定不愿意接受这一个答案,因为它的背后有很多的未知风险。

    比如说我们觉得让孩子罚站,如果时间不太长,比如说3~5分钟的话,基本上是不能够算体罚的结果,即使这种情形,也有可能是体罚的一种,所以说在没有有关规定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老师对于惩戒权这一个定义或者如何实施,本身就产生了一种恐惧。

    相类似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许多,唯一一点,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惩戒权。

    当每一个人都试图恢复我们教育的尊严的时候,但是我们却无从回复,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尊严在哪里,是不是能够体罚学生就是一种尊严,是不是能够主动积极的让孩子实现自己的教学目标也是一种尊严。

    总之教育惩戒权现在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那就是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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