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构建起来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及其品质,是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方想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主要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学生通过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学习活动,达到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12项目标要求。具体归纳如下:
1.“语言建构与运用”目标。一是语言积累与建构。积累较为丰富的语言材料和言语活动经验,形成良好的语感;在已经积累的语言材料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在探究中理解、掌握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基本规律。二是语言表达与交流。能凭借语感和对语言运用规律的把握,根据具体的语言情境和不同的对象,运用口头和书面语言文明得体地进行表达与交流;能将具体的语言文字作品置于特定的交际情和历史文化情境中理解、分析和评价。三是语言梳理与整合。通过梳理和整合,积累的语言材料和学习的语文知识结构化,将言语活动经验逐渐转化为具体的学习方法和策略,并能在语言实践中自觉地运用。
2.“思维发展与提升”目标。一是增强形象思维能力。在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活动中获得对语言和文学形象的直觉体验,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对现实生活和文学形象的感受与理解,同时丰富言语经验与表达。二是发展逻辑思维。能够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基本的语言现象和文学现象,并能有理有据地表达观点、阐述发现;运用基本的语言规律和逻辑规则,判别语言运用的正误,准确、有逻辑地表达看法和认识。三是提升思维品质。自觉分析和反思语文实践活动经验,提高语言运用能力,增强思维的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
3.“审美鉴赏与创造”目标。一是增进美感体验。感受祖国语言文字独特的美,增强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二是鉴赏文学作品。感受和体验文学作品的语言、形象和情感之美,能欣赏、鉴别和评价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作品,具有正确的价值观、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品位。三是表达与创造美。能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审美体验,表达自己的情感、态度和观念,表现和创造自己心中的美好形象,讲究语言文字表达的效果及美感,具有创新意识。
4.“文化传承与理解”目标。一是传承中华文化通过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体会中华文化的核心思想和人文精神,增强文化自信,理解、认同、热爱中华文化,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二是理解多样文化。通过学习语言文字作品,懂得尊重和包容,初步理解和借鉴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国家的优秀文化,吸收人类文化的精华。三是关注、参与当代文化。关注并积极参与当代文化传播与交流,在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过程中,坚持文化自信,提高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