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的曙光

作者: 爱文者小诸葛 | 来源:发表于2017-09-27 09:46 被阅读33次
    罗马共和国

            公元前510年,王政时代结束,罗马迎来了共和国时期。从贵族中选举产生的执政官取代了国王成为新的国家首脑,垄断了国家的权力。为此,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二者之间斗争了两百多年。在此过程中,平面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地位确实有明显提高。

            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是罗马早期共和国最重要的政治事件,此间新法律的制定和新官职的设立使罗马的国家机器更加完善,为它向地中海周边地区的大规模扩张的奠定了基础。

            罗马进入共和国时期,其政治体制为共和国体制,分别为执政官、保民官、独裁官以及元老院。执政官为两名,两名执政官任期时间为一年,权利相等,只有意见一致时才能行使职权;元老院把握着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自命独裁官等重要实权;保民官人身不受侵犯,享有一种特殊权利---否决权。保民官其权力之大甚至可以否决罗马元老院的决议。除独裁官外,对其他任何高级长官的决定,只要违背平民利益,均有权予以否决;当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经长老院提名,由执政官担任,独裁官手中的权力超越并且凌驾于一切之上,这一切包括行政、军事、立法、司法、文教等一切大权。

            罗马共和国早期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在两百年内争乱不休。公元前494年,罗马同邻近部落发生战争,平民通过不合作的“撤离运动”迫使贵族妥协,承认平民有权选出两名保民官。公元前450年至公元前449年,罗马制定了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第一次以成文的形式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制约了贵族的滥权。公元前445年,坎努利乌斯法案通过,废除了平民不得与贵族通婚的限制,取消贵族和平民之间的血缘差别。公元前376年,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法案通过。平民得以进入罗马的权力机构,担任各种高级官职。公元前326年,波提利乌斯法案获得通过,该法案废除了债务奴隶制,成为罗马平民走向自由的开端。公元前287年,霍腾西乌斯法案通过,平民获得与贵族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共和国前期的平贵斗争至此结束。

            公元前450年至公元前449年,在平民斗争的压力下,贵族被迫同意制定了《十二铜表法》,它因最初刊刻于十二快铜板上而得名。《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条文众多,内容广泛。它第一次以成文的形式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避免了贵族对司法权的肆意操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贵族的专横和滥权。因此,《十二铜表法》即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一大胜利,也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公元前287年,霍腾西乌斯法案获得通过,该法案规定平民会议对全体罗马公民皆具法律效力,确立了平民与贵族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至此,罗马共和国前期的平民斗争结束。

    《欧洲简史目录》

    第三章第二节《王政时代的罗马》

    第三章第四节《征服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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