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孩子的定义,总有些脑洞清奇的父母不断刷新我们的认知。
31岁的孩子,背后是长不大的"老婴"比如有位31岁的男子,触犯交通法规被罚,父母竟怒怼交警:
“你们太过分了,他还是个孩子,才31岁!你们为什么罚那么重?”
一时间网络炸锅了,几乎都在讨论“巨婴”这个话题。
近几年,也发生了多起类似的闹剧和悲剧,巨婴的毒,想必大家也了解,在这里,我更想谈谈“老婴”---一群油腻的中老年群体。
他们无处不在。
他们可能是在公交上直上直下,拒绝掏钱的那群人;
他们可能是在广场用最大音量伴舞,滋扰民众的那群人;
他们可能是给共享单车上锁,训斥他人别多管闲事的那群人;
......
也只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以自我为中心,极度自私,以“一哭二闹三上吊”为原则,要求社会按照他们的逻辑运转,才能培养出“巨婴”这样奇葩的物种。
也只有“巨婴”,才能进化成“老婴”。
虽然“老婴”可憎可恶,理应如过街老鼠般躲在黑暗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老婴”不仅喜欢活在阳光下,还活得很舒服。
吵架吧,普通人太有理智了,反而抓不住他们飘忽和荒谬的思路。在唇枪舌战中,普通人往往要吃大亏,人至贱则无敌的“老婴”反倒像是胜利的一方。
讲法吧,“老婴”又特别知道中国法律的瑕疵,反正我就这么着了,执法者你能怎么样,一个不爽,暴力执法的罪名就能扣在你头上。
最根本的症结是,“老婴”精得很,付出一些他们不在乎的东西(比如别人的看法、自己良心的谴责、极小的被别人/法律收拾的风险等),能够获得他们认为更值得的东西(比如舒适的座位、自己的便利等)。
得益于网络,不少“老婴”被曝光出来,也基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但那些还在为所欲为的“老婴”呢?
我们还寄望于网络的曝光吗?
如果要消灭“老婴”,那就得增加他们的付出成本,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完善和细化我们的法律法规,让执法者有法可依,以法律之武器,去对抗无赖如斯的“老婴”。
唯有法制。期待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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