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爱》
到现在我结婚已有十年了。我知道一心跟我在世上最爱的人在一起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到难以用语言形容,因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正像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样。没有哪个女人比我更亲近丈夫,更完完全全是他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了①。我跟我的爱德华在一起,永远不会感到厌倦,正像我们俩各自对自己胸膛中那颗心的跳动永远不会厌倦一样因而我们总是厮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守在一起既像独处时
一样自由,又像在伙伴们中间一样欢乐。我想我们整天都在交谈,而互相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更加生动活跃、可以听见的思考罢了。我把全部信赖都交给了他,他把全部信赖都献给了我。我们的性情正好相投结果自然是完美的和谐我们婚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一直是瞎的。也许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如此亲近—才结合得如此紧密。因为那时我就是他的眼睛,正如现在依然还是他的右手一样。说实在的,我(像他常叫我的那样)就是他的眼珠。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我也从来不知厌倦地替他仔细察看,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木、城镇、河流、云彩、阳光—描摹我们面前的景色,周围的天气——还用声音向他的耳朵传达了光线已无法向他的眼睛传达的印象。我永不厌倦地念书给他听,领他到他想去的地方,替他做他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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