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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作家声称被郭敬明性骚扰:天啊,男生居然也被强暴?

男作家声称被郭敬明性骚扰:天啊,男生居然也被强暴?

作者: 剑圣喵大师 | 来源:发表于2017-08-21 23:37 被阅读5891次

文:剑圣喵大师

01

今晚8点,知名作家李枫发微博声称遭到郭敬明性侵,郭敬明旗下作者李枫曝他潜规则侵犯,曾經半夜跑到他床上把手放其身上……并且还称郭敬明经常骚扰、性侵犯签约到郭敬明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

郭敬明寥寥数语,对此事做出了回应。

02

事件主角尚未回应,相关的事实调查也没有展开,我们暂且不对事件主角进行评论。

但太多人在面对男性对男性的性骚扰一事时,更多地把它当成玩笑,这是不对的。

美国同性恋伦理学家约翰.科尔维诺(John.Corvino)是美国一位公开了自己同性取向的哲学教授,他说过这么一句话。

“当人们看到男子性侵女子时,人们想到的是性侵本身。当人们看到男子性侵男子时,人们却想到他的性取向。”

郭最近的一条微博是7月23日发的,如今排行前面的内容基本都被所谓的打卡观光团占领的,也就是说,在很多网友心中,这件事更多地是一种戏虐。

还有个笑话是这么讲的,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当初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而免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被无罪释放了。

这样的段子其实是误人不浅,似乎“强暴男主人”变成了一个最轻的罪行,入室抢劫和它相比,简直算不了什么。

这段子真有法律依据吗?其实是荒谬的。

性侵男性虽不构成强奸罪,但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显然,法律的修改体现了法治精神的推进,之前我国刑法将男性排除在犯罪对象之外,其原因无非是考虑到妇女和儿童在生理、身心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有必要予以特殊保护,以体现我国一贯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

但是时至今日,已经与社会现实不符,急需修改。在职场或者权力者面前,男性同样会成为受害者。

近年来男性被强奸的案件不断见诸于媒体,但又有多少人,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呢?

03

同样是今日的事情,据北京青年报8月20日消息,近日,大连一22岁男子(网名“阿里山神卤蛋”)在微博发文称,自己在大连的驾校学车过程中,被一名男性教练性侵并受伤。随后“阿里山神卤蛋”的妈妈在网上公布了急诊记录,并对儿子勇敢地面对此事站出来维权表示支持。

而这件事的结果却不能让人满意,驾校相关负责人证实确有此事,目前驾校已经开除了该教练,大连警方已经对涉事教练做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你没看错,是治安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也就是说,这样明确的猥亵罪,在警方看来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而已。

性侵不分男女,保护弱势者不被强权侵害是法律应尽的义务。

2013年,台当局教育部门为倡导性别平等观念所制作的《如果早知道男生也会被性侵》影片,引起了网友热议,剧中台词“不要啦!杰哥”,成为岛内青少年流行语。

而国内的防性骚扰教育怎么样呢?

今年三月份《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被家长质疑到网上,表示尺度太大,孩子的身心受到了冲击。

在一群营销号的恶意攻击下,学校迫于压力收回了教材。

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人把无知当作纯洁,他们打着为孩子号的口号,蒙蔽了孩子的眼睛,而结果呢?

那社会就只能用更残酷的方式来教育我们了,才过去不久的南京猥亵案,网民依旧记忆如新,而涉事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哥哥,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日前已经进入公诉程序。

然而换到男男性侵事件,施害者就只是被治安拘留。

似乎大家都有这么一个观念“男性怎么能被强奸呢?”正因为这样的思维框架,比起女性,他们内心的痛苦更加难以启齿。

中国的性教育已经不能再遮遮掩掩,更不能依靠热点事件来赢得大家关注,我们需要一起努力,让合适的教育读本走进学校,让那些未来可能被性侵的人,提前学会说不!

有一组图叫《那些被性侵犯的男性受害者的自白》,大家可以感受下。

“当时我没说什么,因为他把舌头伸进了我的喉咙,接着又塞了其他东西。”

——那年我4岁。

“没关系的,所有兄弟之间都会这么做。这叫练习嘛……”

如果你不从了我,我就会杀了你的姐姐——我亲爱的爸爸如是说

据统计,在美国大约有1.7%的男性(约200万人)曾经遭受过强奸。对于女性强奸受害人,约有99%的侵害人是男性;对于男性强奸受害人,约有79.3%的侵害人亦为男性。

“天哪,大男人居然会被性侵?”这确实是一个笑话,但却是让人落泪的一个笑话。

04

几年前,我的一个学生跟我讲过一个秘密,他小时候被大伯猥亵的事。

讲完后,他笑着跟我说,他说他在我脸上没有看到惊诧,看到的是悲伤和同情,他觉得我理解他。

其实我没好意思告诉他,我不是悲伤和同情,我是痛苦,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帮助他,我想帮他诉诸法律,可我网上随便搜了几个案例,结果都很让人失望。

我想,我生了女儿,有我和法律保护她。

同时我也想,我生了儿子,也有我和法律保护他。

林肯公园主唱去世时,他童年被男子性侵的经历依然难以释怀,而令我们无比悲痛的是,即便他在乐坛的成就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可始终他还是走不出那道阴影。

时至今日,男性被猥亵强暴的案例依然是被公众嘲笑与忽视的,只有极少数的被害者可以在被强暴后的心理阴影中走出来,而他们很难得到社会舆论的声援。

有时,他们的死就被一句抑郁症就带过了,没人去追查背后的黑暗。

我不想再有人成为《追风筝的人》里的哈桑和卡莫,就像书里写的那样: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李枫写过《燃烧的男孩》,这是一部有血有肉的作品,至少我肯定今天他的曝光会让他身败名裂的可能,要远大于让他火,他这是殊死一搏。

我们大人的世界是这样的,严肃的问题就开始和稀泥,就开始屏蔽事情真相,一旦这个问题爆发出来,就开始群情激奋、口诛笔伐,可事情过了以后呢?该咋样还是咋样!

遮羞布挡不住丑恶,只能挡住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手足无措,让我们的孩子成为丑恶的待宰羔羊。

我希望相关人士公布案件结果,不要再对关键问题遮遮掩掩,无论是诽谤还是猥亵,都要走到公众的眼前。

通常来说,一个问题石沉大海,原因只可能是避免更大的问题暴露。

希望大家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能严肃一点,性侵这件事本就不能被调侃,无论受害者是男是女。


参考文献:

Coxwell,A., King, M., Mezey, D. and Gordon, D. (1999). Lifetime prevelance,characteristics, and associated problems of non-consensual sex in men: crosssectional survey. BMJ (318) 846-850.

Hodge,S. & Canter, D. (1998) Victims and perpetrators of male sexual assault,(13)2 222-239

King,M. (1995) Sexual assaults on men: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British journal of

Hospital Medicine, (53), 2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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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千鸟和她:话说那个入室盗窃的段子也是绝了,要是法律没变,那就太可怕了
  • a953b6bd860e:文章以小见大,并不局限于事件本身,而是针对性侵进行深入的思考,唤起社会对男性遭受性侵应给予更多重视,国家则应出台相关法律分弥补这块的空白!赞
  • 桑茶:大概是成人的世界都是谎言掩盖谎言,你我都不是真实,就连真实也都是谎言的结果。所以,成人害怕,害怕谎言揭穿后软弱的自我
  • 朗月清风入我怀:讲真,这事我真不信。
    首先,这事都过去几年,李突然跳出来发表声明,而且一夜之间登上各大头条。
    幕后肯定有推手。
    其次,郭敬明最近有点背,旗下杂志也停刊,墙倒众人推,而且他可能真的同性恋。
    从他言行和作品看的出。
    李曾经加入过最,这种事八成知道。李写了几年,作品虽多,却没有名气,才华一般。
    长的也一般。
    如果我是郭,就算真的有兴趣,也会先试探这人的反应,给予暗示……
    总之,李这次炒作是肯定的。至于他与郭之间,说不清楚了,但就个人判断,郭这次是真被黑了。
    我记得郭敬明刚走红那几年,很多人写书自称郭的同学、朋友,校友……有个什么青春散场,挚爱郭敬明的作者还来我们学校讲座,宣传他的书。
    有的看了,有的没看,反正大部分胡编乱造各种意淫,蹭热度倒是卖出去不少~
  • 井底的动物:讲真,我想被郭敬明强奸。
    看着自己的皮肤和胡子拉碴,有谁愿意和我共度良宵吗?
  • 白云绿树:这下子小四屁股得洗干净了吧??多少男男们想去捅他?
    屁股要不要带钢板档住先!嗯!
  • 青柠十七: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不过对郭敬明这件事还有是很无语
  • sky琪仔:原来你是这样的小四😂😂😂
  • 夜半独上高楼:问题应该是自我保护吧,李枫又不是被下了药,或者被绑着,他完全可以避免的,但还是发生了,值得深思,
    夜半独上高楼: @罪臣前来受死 事情已经发生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告他,指望网上的吃瓜群众,活在梦里
  • b759e6bd3448:醉就一个字,不需要解释。或许,男女授受不亲该改成男男亦授受不亲吧。:smirk:
  • 幽小窗:写的真好,不多说,仔细阅读了几遍
  • 雅小懵:愿所有招受苦难的都可以得到幸福
  • 箬生一禾:对受害人仁慈一点
  • 56362a9605fa:第一要把男性同样定义为可能的性侵对象;第二要把女性强奸男性同样定义为强奸罪。 刑法没有这两条,天理难容。
    56d6597055b6: @webwombat 你的意思是诱惑吧,原来这也叫强奸
    56362a9605fa:@晓薛筱 大哥,男对女,女方还能反抗;女对男, 男方根本连抵抗之力都没有,靠原始欲望就自由发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奸男性相对是容易的。
    56d6597055b6: @webwombat 大概在世人眼里女性是弱势的一方。但还是想问女强男怎么搞?
  • 楠姑娘2016:凡事都要讲证据,他这样一面之词的爆料,还不如那些看图说故事的狗仔。说不会拿这件事炒作的,难道仅因为这个单薄的理由就能证明事实真相吗?我不是郭的粉丝,甚至一本书都没看过,但也不能觉得人家有同性恋倾向就没有证据的爆料吧。:sweat:
    迷茫的小小白:@微凉一季 我赞成楼主,没有证据不能说明什么,他把往事都“描述”出来,始终靠的是一张嘴,毕竟证据比证词更有说服力,在法律上光光证词好像是无法定罪的吧!
    微凉一季:你是不是瞎啊,人家往事都描述出来了,你还要人家怎么样爆料
  • 56d6597055b6:我希望同性恋爱能在大家中普及而不是还把他们当做是异类。或许这样,大家才会重视起男男性侵事件。
  • 17a447f336f3:根据调查显示,男性遭到性侵害的人数比女性遭到性侵害的人数,要高些。看到那数据,我很惊讶
  • IvyWang522:匹诺曹就是这样,为了掩盖更大的问题,利用媒体把舆论带至另一个方向,最后让原先那个问题石沉大海
  • 改变自己的小姐姐:你说得对,男性在这方面也需要保护。
  • 独孤囚书:很多事情都需要政府有所作为,但是呢
  • 东北老齐:若此事属实。这说明,郭敬明的口味与众不同。
  • edef9e4719e1:昨晚在郭敬明等几个爆搜中爬墙爬得好累……
    仅这一两个月内关于男性被性侵的事件屡见不鲜。话题量居高不下。
    我想我们该反思一下了……而不是作为吃瓜群众端起小板凳看戏…
  • 三清渡:写的确实好,不多说,关注了!
  • 九松子:诶,尤其是孩子,不论男女,遭到性侵不仅对身体有严重伤害,最可怕的是心理的伤害,可是一辈子也抹除不去的。话说,郭敬明既然喜欢男人,干嘛不好好谈一场轰轰烈烈让人眼馋的恋爱好了。还要搞性骚扰我勒个去,搞笑呵😂一直对他映像极其差劲,我无言以对
  • 停停走走UP:“还有个笑话是这么讲的,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这个笑话很有意思。。。
  • 傻子姑娘_:或许郭敬明真有同性倾向,但是人家并没有用强的啊
    IvyWang522:@傻子姑娘_ 这篇文章不是在说同性恋,而是在说性侵犯,你搞清楚主题好不好?
    傻子姑娘_:@IvyWang522 一点证据都没有就瞎嚷嚷,你也只是看文章,就不会自己独立思考,我强调的不过是同性恋并没有什么错,再说这些事情压根就跟外人没啥关系,你有啥好激动的,不是当事人谁知道谁是谁非
    IvyWang522:“”人家并没有用强“”,你想说什么?没有真的发生性关系就不算侵害了?文章中说: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公司里其他男性员工。自己身为男人还被男人侵犯,这要搁正常人谁受得了?身心得受多大重创?拜托你在帮人洗白之前先动动脑子,你的名字果然很符合你的智商
  • faithfu:虽然无耻犯罪的人依然逍遥法外,虽然法律难以覆盖人的罪行,但是我还是相信,总有人敢于说出真相,努力维护正义,总会有人支持这样的身影,邪不胜正,也许当下令人沮丧,最终犯罪的人都是要被审判的
  • 8706d7ec7fe0:平等二字,在现实生活中,这更多的只是说说而已
  • 1977eee86662:为什么法律取消了 强奸幼童 判重刑? 哪里体现了与时俱进。实在不明白。难道 这就是进步? 理解不了。 一般抢劫都判的比强奸轻。国家认为 我们的身体伤害 心灵伤害 还不如几千块钱?
    1977eee86662:@书不释手 这个是现在的。
    1977eee86662:@书不释手
    强奸幼童的有关法律法规

    专业回答
    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老法大 推荐于:2016-07-20
    两个懒散的人: @安安静静听 你从哪听说的取消强奸幼女判重刑?
    是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就是说:侵犯幼女即使有金钱交易或自愿,法律也不承认是嫖娼行为,一切按强奸罪算。
  • 池边梅:愿所有善良人都幸福安好
  • 67f554e32bbd:夏天快结束了,性侵的关注在最短的时间迎来一个高峰,南京南站和郭敬明,让我们不得不思考性教育的全面性和紧迫性,从孩子抓起,从全性别抓起,从当下集中的诟病抓起,绝对是非常的必要!赞同作者提到的,不要非以事件做牵引,应该常态化推行不遮遮掩掩的性教育。跟上时代,性教育也要与时俱进。
  • 若初语:好文章
  • 溫書:我也是醉了,这个法律改的好🙃
  • 你猜柠檬甜不甜:其实吧,郭敬明这件事情无论真与假,我很郁闷的是,他明明是事情的主角,为什么热搜不是他,反而是别人躺枪
    天慕: @奥利奥的马里奥 早上起来陈学冬小号爆,现在就只剩朱梓骁了☹
    奥利奥的马里奥:热搜一开始是他,过了一会儿被渣浪删了
    今天中午吃什么:有钱有权,无所不能
  • 阿群1986:涨知识
  • 长矛蘸屎戳谁谁屎叭叭叭:有些人就是这样,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东西,却感受不到当事者有多痛苦。希望,国家能出台关于男性被性侵伤害的相关法律法规,给男性身心安全一个基本的保障,也希望相关的人士不要抓住法律的空隙去作恶,猥亵他人。爱情是需要两厢情愿的,而不是霸王硬上弓,脱了裤子硬上。
    夜半独上高楼: @黄傲娇 这个心愿就颇具娱乐性,
    长矛蘸屎戳谁谁屎叭叭叭: @罪臣前来受死 是我太年轻。🌝🌝🌝没想太多,我的心愿是世界和平。
    夜半独上高楼: @黄傲娇 这和爱情有什么关系,你太年轻有关性,都联想到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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