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不仅想活着,还想活很久很久。然而,我绝对不执着于长生不老的梦想。
我对于何为活着的定义,可不是医学上的活着,心跳还在的那种。
我一直认为,活着没有价值的时候,可以选择让自己优雅地离去。这是每个人对何为活着的一种自我解读。需要得到社会的尊重,而不是冠以各种名堂对他们的这种行为给予否定。
如果有一天,我无法自力更生,需要别人伺候我,活着很狼狈,我宁愿回归大地。因为,我是一朵要用尽全身力气去盛开的鲜花,可以被风吹雨打,可以浑身沾满泥巴,可以流血流汗,唯独不可以卑微地苟活,成为别人的累赘。
为什么要那么执着于生命一定要自然死亡,或者生命的长度?
好好地度过每一天,努力去做更多创造性的事情。不太过执着于自我享受,也一定不要给别人和社会带来麻烦。如果可以,请发光,哪怕微弱的光。有一天,我离去,希望亲朋好友想起自己的时候,不是满腹的轻蔑,而是多一些肯定之言。
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苟活又有何意义?
勇敢地选择死亡,也是一种对自己生命的尊重吧?我希望,我无法选择出生,我可以坦然而又不给他人(包括我的后代)带来压力的情况下自主选择死亡的方式。
也许是因为我还年轻没有面对死亡,才把死亡说得如此轻松。况且,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苟且的旅行”。芸芸众生,我又如何可以超然物外呢?
然而,我从小就与众人不同。我以为,我可以贫穷,我可以丑陋,我也可以非常的渺小,我依然可以展示自己独特的魅力。我以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所以自小盛开生命就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
初中时代,凭着班级里最矮、最瘦的小身段勇夺每次体育场上参赛项目的第一名,比如跳高、800米和1500米中长跑、跳远等等。还有,面对街霸的欺负,我打不过,也能破口大骂,让他们最后对我竖起大拇指:“服了,你有种!”从此,初中校园,再无一人敢欺负我,就连老师都不敢!!!
可是这一切品质,到了中年又不知道哪儿去了。越长越“萎缩”了吗?
我是不是在呼唤这种品质的回归?
呜呜,我本是一个侠骨柔情的人啊!!!
摘友文中两句话,因为我喜欢。与大家分享。
毛姆说:“如果我发现生活已经无法忍受,我想我应该不会缺少勇气退出那个我再也无法演好自己的角色的舞台。当生命只能带给你痛苦和不幸时,依据自己的意愿结束生命的做法我只能表示赞同。”
普林尼(古罗马作家)说:“在你愿意的时候主动求死的力量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所有生之苦难中最好的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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