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较喜欢看罗胖子的《罗辑思维》,今天看了一期叫《托克维尔讲了什么》,有一些简单的想法不吐不快。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托克维尔,他是生活在200多年前的一个法国人,写有两本非常有名的著作,一本是《旧制度与大革命》,一本是《论美国的民主》。
200多年前的一个法国人写的东西,对我们今天的生活有什么现实意义呢?原著尤其是《旧制度与大革命》用罗胖的话说就是"诘屈聱牙",我也不打算看,所以一切观点都以罗胖转述为基础,如有不妥,请找罗胖。
话说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国实行共和,在共和的一段时间里,大批贵族阶层被绞死,具体数字就不做引用了,据说好几十万,后来罗伯斯比尔被处死,贵族复辟,这个时候,复辟政府内部分成两派,一派主张回到大革命之前的状态,另一派是自由派,反对这样做。为什么反对?简单,就像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几千年的帝制,底层人民好容易翻身了,眼看着自由在望,谁还再想活回去呢?法国也一样,法国大革命虽然暴力而又血腥,但是有一点,法国人民得到了自由,所以大革命之前的状态,那是回不去了。
回去回不去那是一说,关键是自由派反对回到之前,说这条路不能试,要出乱子的。
那贵族就要说了,好,你们倒是说说看,以后的路怎么走?
这个托克维尔就是自由派,他也在想,是啊,怎么走呢?
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迷惑,法国大革命是底层人民发起的,推翻的是贵族阶级的统治,革命结束了,国王又回来了,那绕开贵族阶级,像英国啊日本啊等等国家,不都挺好的吗?
解释一下当时法国的封建制度,他们是一级对一级负责,比如在一个地方,国王分封一个贵族,贵族再往下封,骑士,那么骑士就不对过往负责,而是听命于贵族,大概意思就是村长只听乡长的,乡长只听县长的,县长只听市长的,市长只听省长的,省长只听中央的,等等。当时有一句话这样说:
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所以你看啊,中间的贵族阶级被推翻了,难道要中央集权政府直接命令全国吗?显然不行。所以,当时在法国急需建立中间政权结构,这个很重要,这是基于大革命之前贵族阶层的另一面,比如,这个阶层虽然欺压百姓作威作福,但是作为一个地方贵族,要行使一些中央不便于插手的事物,比如调解纠纷啊,灾荒时赈灾啊,保护一些实在无法生存下去的老百姓不被饿死啊等等,这样讲不知道是否讲清楚这个阶层的重要性,总之,中间政权结构很重要就是了。
那这个问题解决了没有呢?托克维尔是怎么想清楚的呢?
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一个国家要出场了:美国。
1831年,托克维尔到美国考察了一年,基本跑遍了美国所有政治文明发达的地方,于是在1835年的时候,《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出版了。
托克维尔很兴奋。
他发现,美国没有国王,没有贵族,但是民主管理超级先进,为什么呢?因为美国人民自制团体很发达,而这些民间自制团体,充当了这个国家的中间政权。
比如美国有一个著名的"长枪协会",会员好几百万,干嘛的?保护美国人民的私人持枪权。比如哪个议员提出禁枪,这个协会就出面和议会进行博弈,这个协会发展壮大到,年预算经费8000万美元。
再比如,罗胖举了他朋友的两个例子,一个朋友是打算修房子,结果什么都准备好了,材料都堆那儿了,不能动工,只好暂时租住房子,为什么?说出来咱可能觉得可笑,因为他那个房屋修建规划需要业主委员会研究,只有批准了你才能修;另一个是他开车去看朋友,车停在朋友家的一条路边,结果快两个小时的时候,朋友把车开出去兜了一圈再回来停好,问原因,原来他们小区规定任何家庭访客的车子,停在路边不能超过两个小时,时间长了会影响区容,要罚一笔巨款,所以得出去兜一圈再回来,停好,再算两个小时。
到这里,其实我要叙述的东西就完了,关于那两本书,看不看都无所谓,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说的是法国中间贵族阶层是怎么走向灭亡的,而《美国的民主》则说的是,如果不回到大革命之前的权力结构状态,应该怎么办。
说来说去,都涉及到一个东西,就是中间政权结构,没有这个东西,法国不知道何去何从,有了这个东西,美国在民主自治管理之下一路狂奔,最终成为超级大国(当然这只是其中之一个原因,但肯定是最重要的之一)。
对于很多人来说,说起美国,脑海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是"自由",第二个可能是"民主",接下来就很多了,什么"富强""霸权"等等,但"自由"是毫无疑问的。不过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他们所理解的"自由"和美国实际意义上的"自由"相差太大了;甚至可以说,我们国家的人,很多意义上比美国人更"自由",至于原因,就是刚刚说的很重要的那个东西:中间政权结构。
就比如说罗胖举的例子,修房子,宅基地是我的,我想怎么修,谁敢管;停车,只要在我家门口,哪怕影响了交通通行,你得进来和我好好说话,挪一下车子。
以前看过这样一个事儿:有个中国人到美国,看到有人卖油条,死贵,买的人还挺多,于是他也卖,结果过几天这个地方的区委会就找来了,说他的油不合格,小区人民反映说一锅油一直炸油条,责令停业整顿;原来人家卖的贵,是因为炸一次换一次油。
看看,我们国家很多食品安全,不就是这样么?我们太"自由"了,想怎么干怎么干,反正没人管。中间政权阶层严重缺席,又不能老指望鸡毛蒜皮的事儿都要上级政府管。
所以,对于美国自由的说法,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自由之所以自由是因为不自由。
很多条条框框,只要觉得合理,就遵守;不合理就申诉、投诉,或者搬离这个区域,在遵守的前提下,你所获得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是被严格保护的。
这时候如果被限制,你可以投诉,可以叫律师,你的合法权益自然得到保护;而我们一直在嚷嚷不自由不自由,前提却是我想干不让我干就是限制我的自由。
最后,可能有人会说,我们都遵纪守法,可是言论、思想甚至上网等都处于不自由状态,这又怎么说?这个嘛,又是另一个问题了,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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