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繇(公元151年-230年),字元常。豫州颍川郡长社县(今河南许昌长葛东)人。汉末至三国曹魏时著名书法家、政治家。钟繇祖父钟迪是汉时名士,但不为官;钟繇父早卒,叔父钟瑜亦不为官。钟繇子钟毓官至尚书、青州刺史。
钟繇《宣示表》又称《宣示帖》,单刻帖。无款。魏钟繇书。传世帖为王羲之临本。小槽,18行。
关于《宣示表》最早的流传情况,南齐王僧虔说:“亡高祖丞相导,亦甚有楷法,以师钟、卫。好爱无厌,丧乱狼狈,犹以钟繇《尚书宣示帖》藏衣带中,过江。后在右军处。右军借王敬仁。敬仁死,其母见修平生所爱,遂以入棺。”(见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一)。可见钟繇的书法在西晋时已极珍贵,以至王导得到这篇字后,即便在动荡战乱之中,也一直随身携带,并随晋室南迁带到江南,后经王羲之传给王修,王修死后,《宜示表》殉葬入棺,它的命运和后来王羲之《兰亭序》有些相似,原作很早就湮没世间了。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据传是王羲之的临本。
《宣示表》是钟繇楷书中最工整的一篇,这大概同王羲之临写时掺以己意有关。但也保留了钟书的某些特点。此帖甚为世重,摹刻本甚多。如《淳化阁》《大观》《宝贤堂》《停云馆》《东书堂》《秀餐轩》《玉烟堂》等许多丛帖都曾收入,还有南宋贾似道、廖莹中刻单帖。但以故宫博物院所藏著名的宋刻《大观帖》本为最佳。
结合史料的记载和《宣示表》的文中之意,可知此帖的书写时间,当是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九月孙权卑辞上书、曹丕作答之际。当时魏三公奏曹丕削孙权爵士,移兵进讨,而钟繇认为此举不当,他在信中婉转地表达了自己对孙权归附宜以诚相待的主张。
但此帖并不是钟繇直接上给曹丕的表章,而是在上表章之前,向朝内某执事者(或即是尚书)征询意见的书信。因为第一,此信不符合表章的格式所谓“表”,是特指臣子上奏皇帝的奏折,正如《蔡邕·独断》所说:“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下言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钟繇的《荐季直表》是符合“表”的格式的,参看两帖,明显可见不同。第二,此信中不自称“臣”,而称“繇”(“繇始以疏贱”),将对方称“君”(“愿君思省”、“节度唯君”),这在给皇帝的表章中是绝对不允许的。第三,信的末尾说“恐不可采,故不自拜表”,明确说明了此信的目的正是在上表之前征询意见的。由此可见,此帖不是“表”,将它称为《宣示帖》比称《宣示表》更为贴切,且历代以来,亦以称“帖”者多,称“表”者少。今人多称《宣示帖》为《宣示表》习惯使然,亦或以讹传讹。
《宣示表》原文:
尚书宣示孙权所求,诏令所报,所以博示。逮于卿佐,必冀良方出于阿是。刍荛之言可择廊庙,况繇始以疏贱,得为前恩。横所盱睨,公私见异,爱同骨肉,殊遇厚宠,以至今日。再世荣名,同国休戚,敢不自量。窃致愚虑,仍日达晨,坐以待旦,退思鄙浅。圣意所弃,则又割意,不敢献闻。深念天下,今为已平,权之委质,外震神武。度其拳拳,无有二计。高尚自疏,况未见信。今推款诚,欲求见信,实怀不自信之心,亦宜待之以信,而当护其未自信也。其所求者,不可不许,许之而反,不必可与,求之而不许,势必自绝,许而不与,其曲在己。里语曰:何以罚?与之夺;何以怒?许不与。思省所示报权疏,曲折得宜,宜神圣之虑。非今臣下所能有增益,昔与文若奉事先帝,事有数者,有似于此。粗表二事,以为今者事势,尚当有所依违,愿君思省。若以在所虑可,不须复貌。节度唯君,恐不可采,故不自拜表。
《宣示表》译文:
尚书公布了孙权的表章和圣上所拟答复的诏令,将这些广示众官,当然是希望求得更好的方法,比现在所拟的更加完善。乡野之人的言谈,有时也可供国家的执政者参考采纳。况且我先前虽很卑贱,但蒙皇恩,得以享有尊荣,目空一切。圣上对我无论公事私事,都予以特别的优待,爱护如同骨肉。这种特殊的待遇和优厚的恩典,直至今日仍是如此。我家两代为官,自身的忧乐已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联。所以我不自量才能浅陋,总是私下为国家之事思虑忧心,以至于通宵达旦。我退朝后思量,圣上所反对的,我也就按下不敢再说了。我想现在天下已经平定,孙权的归附,震动了在外的将官。推测他的内心,并不是心怀二意。如果他上书自持高洁,言辞不恭,自然不可能见信于圣上。所以此番言辞恳切,总是为了得到信任,其实质是他内心的不自信。所以也应当以诚相待,保护他的这种不自信。他所求的事,不可不答应。答应了而又反悔,必然不会给他。他所求的不给他,势必使他不再臣服。答应给他了又不给他,错就在我们。俗话说:“为何会遭抱怨呢?是因为给了又夺回来;为何会遭愤怒呢?是因为答应了而又不给。”我体味所要回答孙权的诏书,言辞婉转得当,圣上神明的思虑,诚然不是臣下所能修改的。我当年和荀彧共同侍奉先帝,有几件事,和今天的情况颇为相似,我已经将其中的两件事,粗略地写成了表章。因为以今日的形势而论,对孙权还要有所依靠。请您思量,如果这些已经有所考虑,就不必再将那两件事的表章上奏了。一切听从您的决断,我怕说那些事没什么价值,所以不敢自行参拜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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