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掀起了一股平衡车的潮流,站在潮流尖端的年轻人几乎人人脚踩一个
平衡车的全称是电动平衡车,又叫体感车、思维车、摄位车等。
平衡车利用车体内部的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来检测车体姿态的变化,并利用伺服控制系统,精确地驱动电机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持系统的平衡。
简单地说,平衡车仅仅依靠人体重心的改变,便可以实现车辆的启动、加速、减速、停止等动作。
正因为其炫酷的操作,平衡车已经从年轻人的玩具,变成了日常通勤的交通工具,在马路上非常拉风。
甚至变成了表演的工具,当然这样的高难度动作请大家不要模仿。
我们似乎已经对路上快速划过的平衡车习以为常了,但其实,这样的平衡车上路是违法的行为。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目前并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所以这些车暂时只能被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据警方介绍,由于以平衡车为代表的滑行工具构造简单,结构设计上不协调,速度快,但制动能力较差,人站在上面毫无防护,所以是严禁上路骑行的,仅可在公园、广场等场所内骑行。
交管部门表示,包括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
所以,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并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使用范围仅仅是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地。
有部分城市平衡车上路的现象比较普遍,但有很多城市已经出台相关规定明令禁止了。
2016年8月29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就发布通知,将对在市政公共道路上滑行的电动滑板车和平衡车进行处罚,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1条相关规定,处10元罚款。民警在作出处罚后,将责令违法人立即改正,不得继续使用此类滑行工具。
同样在8月底,上海警方也开始对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进行集中整治。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动滑板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警表示,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款50元;而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那么我们刚刚说到的路权指什么呢?为什么平衡车不具备路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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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有哪些“车”是没有路权的呢?
所以,哪怕有部分地区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但无论是出于对他人还是对自己的安全考虑,我们还是尽量避免把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当作日常通勤的工具上路。
当然执勤的警察叔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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