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不盖世

作者: 陈十七呀 | 来源:发表于2018-06-10 13:22 被阅读11次

    年幼时看《大话西游》,紫霞仙子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彩云来娶我,当时只觉得至尊宝帅气潇洒,就连法力也是顶尖的,我想只有他才配被称作盖世英雄吧。后来,岁月渐长,至尊宝成为记忆中的一个幻影,偶尔想起,却也只余一番感叹,三分羡艳,盖世英雄这四个字也不过是个想象中爱情模样的代名词而已,我没有英雄,他并不盖世。

    爱情最初的模样是什么,我不知道,或许没有人知道,又或许我知道,所有人都知道,就像所有人都说幸福的滋味最好,但却没有人知道幸福是什么滋味,或许是一杯水,或许是一杯酒,少了水的纯净,缺了酒的浓烈,所以总是掺杂了太多的不满,就像张爱玲所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那么每个女人心中或许也有两款香水,一款经典一款流行,当你得到经典款时柜台中的流行款便成了心之所向,当你得到流行款后那绝版的经典款又成了念念不忘,似乎只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总有一个人解决他人的感情困惑时仿佛是电视中那些资深的情感专家,讲出来的话头头是道,安慰起失恋或吵架的你时简直是情感学的博士后,但这类人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在单身榜上一直高居榜首而且从未被超越,这种知心姐姐活如果可以赚钱想必我早已脱贫致富走向人生巅峰,高居福布斯榜首,但事实上我一直在贫困与单身的金字塔顶端屹立不倒,这种地位不可撼动,如果有朝一日我突然被另一勇士篡位我想自己对她应当是感激涕零的,只可惜迄今为止这位伟大的勇士还在未知的国度流浪,所以我只好自己呆在这里俯瞰红尘滚滚,但着实是高处不胜寒,所以我只好日日祈祷那勇士前来将我推入那浑浊不堪的红尘。

    一辈子那么短总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度过,可有趣的灵魂那么少,我不愿意将就所以只好单着啊,用这种话用来抚慰自己一次次被虐到遍体鳞伤的身心已是家常便饭,就算是这样也不愿去谈一场恋爱,所以始终被困在单身被虐这一死循环中,后来我才知道其实哪有什么什么喜欢单身呢,无非是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不可能的人而已,我看过最好看的天空,可天空下却没有你的身影,我度过最孤独的深夜,深夜中满是你的身影,所以啊,既然你不能陪我赏遍每一处风景那么我也无需在终点等候你,既然是路过便不必强留,我想我会遇到一个人,他陪我路过每一次清晨,看烈酒洒入孤独的缝隙,听树叶扎破秋风的料峭,闻碎雪流进冬日的屋檐,或许会在某个洒满余晖的午后想起你,但也只是一个身影而已,那些以为不会磨灭的记忆也早已泛黄,然后在当初那些矫情的冲刷下逐渐残破直至消失殆尽。

    我讲个故事吧,A小姐喜欢过一个人,就叫他Z 先生吧,为什么他们叫A小姐和Z先生呢,因为A和Z中间隔了二十四个字母,隔了那么远的距离所以注定不会在一起吧,爱情里受伤的似乎大都是女人,A 小姐便是其中一位,在这场爱情里她自始至终都处于劣势,从她爱上他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她会输到体无完肤,Z先生有多爱A小姐没有人知道,但所有人都能看出来A小姐有多爱他,A小姐为了Z先生开始学会喝酒,喝的酒太苦涩,醉的是自己,Z先生从未心疼过,开始学会撒谎,撒的谎很简单,欺骗的对象也只有一个,她自己而已,她告诉自己Z先生是爱她的,A小姐是如何认识Z先生的,她把这一经历告诉了所有人,Z先生是无业游民,他混迹于镇中的地痞圈,虽不算无恶不作,却也算不上什么良民,那天A小姐养的猫走丢了,平时就算出去也会在饭点准时回来的猫却一直没有回来,A小姐顺着路边边唤着猫的名字边仔细寻找,猫叫初遇,然后A小姐遇见了Z先生,他抱着初遇坐在路边,A小姐在他身上看到了温暖这两个字,她想以后要是能和他一起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等到休息日时他就在阳台上抱着猫,她依偎在旁边看自己喜欢书,哪怕他们都已白发苍苍能和他在一起也是好的,就是这一瞬间,A小姐在自己心中已经和他过完了一生。

    A小姐和Z先生在一起了,所有人都觉得A小姐插在了牛粪了,而这牛粪对鲜花并不珍惜,Z先生在外面惹祸带到警察局,A小姐去把他带出来,Z先生在外面把别人打伤,A小姐去给别人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Z先生不断的惹祸,A小姐不断的补救,有人替A小姐不值,不是没有人问过她这样值吗,A小姐会笑着点头,值,当她肯定的回答你问题时眼中闪现的光芒真的会让你觉得是值得的,A小姐说人这一生总要疯狂那么一次的,不管是为了某个人也好,为了某件事事也好,至少,她不后悔,可事实并不是所有的精诚所至金石都会为开,Z先生想来是颗顽石,他告诉A小姐自己喜欢她,却仅仅是喜欢而已,就像他告诉过他那些所谓的妹妹自己也喜欢她们一样,他说这话时A小姐笑着告诉他我知道,她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只是她一直都在欺骗自己,可万一他在某一天觉得自己是不一样的呢,哪怕只有一点也好,但A小姐忘记了有些事并不是努力便能改变的,她劝失恋的好友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草,何况对方还是棵狗尾巴草。

    人总是这样,看别人时比谁都通透,可一旦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便立刻乱了手脚,将当初劝别人的话通通抛之脑后,A小姐将自己的疯狂期限设定为了一年,她一向是理智的,哪怕所有人都觉得她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疯了的时候,她也可以理智的解决好一切,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六百二十一万三千七百六十个小时,却在即将结束的最后一个月时Z 先生告诉她自己恋爱了。

    多可笑,A小姐坚持了那么久的事情别人轻而易举的便能做到,A小姐在Z先生面前一向是所向披靡的,这样的她没有任何东西能将她打倒,有的,只是Z先生从来不知道,或许是他不想知道而已,A小姐知道,Z先生总能轻易的击垮自己的所有防线,但她依旧笑着告诉他:“嗯,祝你幸福。”这是她们之间的最后一次对话,A小姐用五个字结束了自己那段众人称之为疯狂的单恋。

    A小姐离开了小镇,她见过Z先生口中的女孩子,那是Z先生第一次露出对未来的向往,他说自己是喜欢她的,但这种喜欢和对A小姐的喜欢不一样,那是他第一次想与别人一起走过未来,女生应当属娇弱一类,她会挽着Z先生的胳膊向Z先生祈求自己想吃路边的麻辣烫,这样的动作与表情是A小姐学不会的,后来A小姐遇到了B先生,他们是在西藏相遇的,B先生告诉A小姐她很独特,就像小王子中的玫瑰花,哪怕地球上有无数朵玫瑰但她依旧是最独特的,所以他想做她的小王子,A小姐和B先生在一起了,后来A小姐和B先生路过过小镇,A小姐记起了Z先生,心中再也没有当初的所谓的爱情,她找到自己的王子,哪怕他没有身披盔甲脚踏祥云,哪怕并不盖世,可他依旧是她的英雄,其实A小姐并不知道Z先生是自卑的,就像Z先生从来不肯相信A小姐对他的爱情一样,这种错过A小姐并不后悔有的也是几分遗憾而已,她想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宿命,如果不能在一起那她希望以后也不要相见了,她不希望与他怀念那么便相忘于江湖吧,至此一别,不再相见。

    我们总是在期待着一场恋爱,渴望对方给予自己所有的轰轰烈烈,曾有人给过我答案她告诉我我们都已经长大了有些脾气不能向父母发但是他却可以包容你的所有小脾气,你所有的软弱都可以呈现在他面前,哪怕是缺点他都不会嫌弃,他总会来只是时间的早与晚而已,我笑称对方还堵在路上,那么等你来的时候余生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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