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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尘埃飘去》23.一缸酒的姻缘

长篇小说《尘埃飘去》23.一缸酒的姻缘

作者: 天宫5号 | 来源:发表于2022-10-13 18:39 被阅读0次

      距离县城一百多公里的辽河下游,白花花的河水在这里扭动了一下身子,便在山谷间留下了一大片肥沃的黑土地———这里,便是程业的老家“柳家屯”。

      二十多年前的那个秋天,对于程业来说,显得冗长而无聊。

      一连十多天,程业都会独自骑着老红马,蹚过浅浅的河水来到北岸那棵老榆树下,从山口处眺望着北方的天空,呆呆的一坐就是一天,直到黄昏。

      往年的这个时候,去坝上草原夏季牧场的牧人们就开始陆陆续续的南归了,北边的山口便会时不时的涌起一大片灰色的尘埃,伴着秋风冲进山口,河谷里瓜果的香气夹杂着牛马羊身上的腥臊味便会弥漫着整个河畔。今年却是有些出乎意料,连提前探路的牧人都没有出现一个,这让等待了十多天的程业不免有些担心。

      坐得久了,程业感觉到两条腿有些麻木,便站起来围着小山峁转了一圈。

      山峁不高,但视野极开阔,包括整个河谷和对岸时隐时现的村庄尽收眼底。

      程业在这里苦苦守候的原因其实就是等待牧民朝鲁一家人从夏季牧场归来,防止这里被其它的牧民捷足占领,那样的话朝鲁一家人就会被迫搬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程业也就不能日日见到自己思念的人了。

      不远处的老红马依然在不紧不慢地吃着草,完全没有程业的焦燥和烦闷。

      朝鲁一家人开春的时候去了夏季牧场,临走时朝鲁把老红马的缰绳丢给了程业并且冷冷的说:想做蒙古人的女婿,第一,要学会骑马,第二,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这两件事着实伤透了程业的脑筋。

      朝鲁留给程业的老红马是一匹上了年纪的老红马,性格温顺的不得了,吃完了草就在院里院外的遛达,从不惹事生非,即使见了多情的小母马,他也从不会去争风吃醋。

      朝鲁家的几个孩子都是骑着老红马练成了出色的骑手,但他们现在都已经不屑于老红马没有激情和慢腾腾的脚步,而程业心仪的朝鲁的大女儿乌云其其格更是骑着-匹三岁的铁青马,来去就是一团旋风在草原上翻滚。就连乌云那十二岁的小妹妹托娅都眯着眼睛嘲笑程业:你连我姐的马屁都闻不到。这让程业尴尬的想一头钻到草地上的黄鼠洞里。

      现在,温顺的老红马已经帮助程业完成了部分心愿,虽然谈不上策马飞奔,在草原上徜徉倒还是绰绰有余,但这仅限于这匹老红马,换乘一匹生马程业还是没有跨上去的勇气。

      望着将沉的夕阳,程业限入了长长的沉思…… 说实在的,程业和朝鲁这一家人的相识也算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

      程业的父母在柳家屯开了一家酿酒的作坊,买卖做得很是红火。

      当地的红高粱是程家酿酒的主要原料,酿出来的高粱酒劲头足,不上头,绵甜爽口,深受人们的喜欢,根本就不愁卖。但是程家卖酒的方式却很是特别,那就是附近的人买酒必须用本地种植的红高粱互相兑换,否则不予出售。

      当地农户看到种植红高粱不但能兑换到程家的高粱酒,还可以把酒贩卖到远方或出售给附近的牧户,并从中牟取到可观的差价,便引得大家纷纷种植。到了秋天,柳家屯尽是一片一片红彤彤的高粮地。

      那一年,柳家屯的红高粱不知遭了啥灾,秋天收来的都是一把一把的高粱花子。农户们愁,程业的父亲更是整天愁眉不展。不但烧不出多少酒,连口感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彩。

      一个飘着雪花的冬日午后,程业正和几个伙计在酒糟房里晾酒糟,忽然听到前面的厅房里传来一阵子激烈的争吵声,便循声跑了过去。

      父亲这个人做事从来谨小慎微,处处满足着客人的要求,很少有过争吵。

      来到前厅房,他看见父亲的面前站着一个身材高大、手里提着马鞭的人正和父亲大声的讲着话,涨红的脸上全是不满的神情。本来就有些瘦小的父亲在他的面前像个受训的小孩子一样,一边小心的解释一边陪着笑脸。

      程业听了一会,终于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眼前这个人名字叫朝鲁,是住在附近的一个牧户,原来一直都是从农户手中用牛羊换取自家的高粱酒自饮或招待朋友。而最近换来的酒明显不如从前,不但喝着辣喉咙,还上头。他怀疑是农户做了手脚,便冒雪骑着马来讨个说法。

      朝鲁是个蒙古汉子,性子直,像草原上流淌的辽河水,一路向前奔去。说起话来像一团野火,只能尽情的燃个够,从不会自己停下来。他虽然已经听明白了父亲的解释,但他的执拗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甚至有些变本加厉,一定要亲口尝尝所有酒缸里的酒才肯善罢甘休。

      为人和善的程业父亲并没有因朝鲁的看似无礼而显出恼怒,笑盈盈的领着朝鲁品尝着近几天新出锅的酒。

      在靠近墙角那口用黄泥封得严严实实的大缸前,朝鲁停了下来,用大红鼻子嗅了几下侧过身来向父亲问道:这里装的是什么?

      站在一旁的程业本能地预感到要发生什么。

      程业父亲这个人脑瓜子也是天生不会拐弯,在朝鲁面前没有丝毫隐瞒甚至还有些得意的回答:这是给我儿子准备订婚用的高粱酒,已经陈了十多年的二锅头。

      朝鲁脸上这时露出了一大堆笑容,蹲下去将耳朵贴在缸上,好像听出来了什么名堂,回过头来对着父亲说:我要尝尝这缸里的酒。

      一向温和的父亲这时却是斩钉截铁:不行,这绝对不行,就是天皇老子也不行。

      不死心的朝鲁围着酒缸又转了两圈,回过头来目光落在了站在一旁的程业身上:这位就是你的儿子呗,身子骨看着有些单薄啊!

      憨憨的父亲仍然没有觉察到什么:我就这么一个儿子,相了几个也没谈成。

      朝鲁略微沉思了一下,眉宇间云开雾散:咱俩结个亲,把我女儿乌云嫁给他。

      父亲也听明白了朝鲁的意思,惊愕的直摆手:荒唐,简直荒唐,天大的荒唐………

      朝鲁好像并没有怎么难堪:这有什么荒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

      父亲却是执拗不化:婚姻大事,岂能儿戏。意思就是,那有父亲给自己的女儿许配婆家的。

      朝鲁看来决心已定,挥挥手直接打断了父亲的话:这是什么话,你当我是开玩笑呢!说实话,不是看在这缸酒的缘份,你想都不要想,我女儿可是草原上的星星呢。你家不是积了八辈子大德,咋能捡到这个大便宜呢。

      父亲站在那里,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两个眼珠子都凝固了。在他看来,这似乎不亚于一个晴天霹雳。

      朝鲁下了一道不容分辨的最后通牒:我的牧铺在河北岸山粱上那棵老榆树下,明天上午十点之前带上一坛好酒给他俩订亲,我马上回去杀几只羊,咱们明天见。

      朝鲁在也没有听程业父亲讲话,出门跨上他的大白马一溜烟似的消失在雪地里。

      那天夜里,程业父亲的老旱烟把屋子里弄的是乌烟瘴气,母亲的两只眼睛也熬的通红,而程业只能不停的在雪地里踱着步,整个人就差疯掉了。

      朝鲁对两家联姻的武断,程业一家人愣是没想出别的什么法子来,就像是皇上颁来的一道圣旨,无法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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