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库特:“爸爸,什么是罪恶?”
阿蒂克斯:“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
其实,在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后,我只知道了一件事。
那就是,阿蒂克斯是个不愿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人。
因为错杀了一只知更鸟,被誉为神枪手的他从此再也没有碰过枪,就连女儿在为自己年轻时的父亲没有任何特长而委屈的时候,他也不愿意告诉女儿自己曾经精通射击,因为杀害一只知更鸟让他有一种负罪感。
当他的儿子吉姆得知此事的时候,他说:“就算他一件事也做不了,我也不在乎。阿蒂克斯是个绅士,就像我一样。”斯库特也这么认为。
正是这样的阿蒂克斯,会诚心地帮助黑人打官司,打一场毫无胜算的官司。而且这样的官司会让他受到大部分白人的唾弃,但他义无反顾。
当斯库特被那些人嘲笑,被骂有一个“给黑鬼帮腔”的父亲时,阿蒂克斯这样对斯库特说:“当大部分人认为他们是对的,而你是错的,他们当然有权这样认为,他们的观点也有权受到这样的尊重。但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良心。”
阿蒂克斯仅仅是一个小镇上的律师,在人群中微不足道,但就是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在强大的种族偏见和顽固的社会背景面前,昂头挺胸,他的心中有自己的道德批判和行为准则,并且为了守住自身的底线不顾旁人的目光,哪怕注定要与大势为敌。
杜博斯太太就是嘲笑阿蒂克斯中的一个,一向能把情绪管理得很好的吉姆这一次没有容忍她对于父亲的诋毁,怀着报复的心态毁坏了杜博斯太太所有的山茶花。为了弥补杜博斯太太,吉姆被要求每天晚上去给她念书。
后来,吉姆才知道其实杜博斯太太根本没有用心听他念书,她只是需要分心,在死前戒掉自己的毒瘾,她有一个信念,要死得了无牵挂,不依赖任何东西。
阿蒂克斯对吉姆说:“其实就算你那次没有失去理智,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的。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当你读完这本书,你会明白,人在坚持一些东西的时候,必须要舍弃掉一些其他的东西,但无论如何,只要无愧于心,所有的舍弃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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