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 冤
上午先生打来电话说:“接到交警的电话,你前天晚上6点半左右在小区停车场将别人的一辆车刮擦了?”“啊?没有啊?!”“还说没有?可能是你同别人擦到了还不知道?,人家都有小区物业录像视频为证!”“好吧,既然以视频为证,可能是我吧。”由于当时正忙于,匆匆认“罪”了。
我怎么会刮擦到人家的车还没有感觉呢?实在忍不住,抽身去停车场看一下自己的车擦痕,从前到后看了一周:没有呀!除了几处旧擦痕,根本没有新的任何刮痕,怎么回事?
中午同对方车主联系了一下,加了微信,将照片传给他,希望证明自己清白,可是对方显然不愿意相信,但态度还是很温和,希望我去看一下视频录像,他确定基本上是我的车擦了他的车!好吧,反正下午要回单位,使约定12点半左右在事发现场见面,心想你眼见为实总死心了吧?除非我的车是金刚钻做的。
对方是个文儒的小伙子,他看了我的车也很奇怪;我看了他的车更加坚定地说不是我的车刮的:左驾司室的门上约40.40平方厘米的毛糙擦痕,我车上没一个部位与之相配;第二事发地点是我根本没有去过的小路边。我说,我上班去了,你如果不信,报警叫交警来,我车停在那,他如果还有问题,联系我。
小伙子仍然坚持要我去看一下监控录像再说,说没有充分依据他不会报警,啊?我好奇心也来了,就去看一下吧!
那想到到了监控室,门卫师傅的眼神立即告诉我:就是你!他们已经调出那晚事发现场监控,师傅严厉地“审问”:“20日下午18点2318点23分分,那辆进来的白色的别克车是你吧?”小伙子马上接上:“我的邻居那晚恰好看到,一个女司机驾驶一辆白色的别克车撞了我的车!”
什么?白色的别克车?女司机?前天晚上18点23分左右?对呀,车、司机、时间都与我十分吻合!!!怎么回事?难道我得了失忆症?我狠狠地拧了一下手背,才猛然想起:不对,地点不对!我没有去过这个地点!
师傅的目光更加犀利,带着一丝轻蔑,小伙子马上接上:"对,这视频看不清车牌号码,但是,时间2分钟后,我们就在北门拍到这辆车驶出,你看,这上面是收费栏岗拍摄的照片,车牌号是xxxxxx,是你吗?而且我们还调出这辆车出入小区的门岗记录:上午9点13分、下午18点23分……
真是活见鬼了,这个小区北门在哪里我都不清楚,因为我每天从东门进出,怎么拍到我的车驶出北门?难道套牌车?但是车辆记录出入时间确实与我前天的时间相符!
“你还不信是吧?那我调出你18点20分-30分东门的视频好伐?”师傅的口气明显厌恶,调好视频,站起身来装了个手势:“请你坐下慢慢看!”
是,慢慢看,感觉我的血往脑门冲,我必须弄明白怎么回事!视频中的时间一秒一秒地变,我的小白一直没有出现,从23分到了25分,我的小白还没出现!我自己也差点崩溃了!天呐,难道我真的梦游了?
等等,调到那辆肇事车视频,拍照,多个角度拍,发给老公女儿,比对比对,你们帮我仔细比对,这辆车是我的车吗?
真在绝望时,突然发现刚才视频中我的小白姗姗来迟:18:30分!师傅态度软了下来,回放了录像,证明我的车从哪里开始驶向东门!
微信中女儿回信:妈,这根本不是你的车,那是辆三厢车,不是你英朗型号!
师傅可能也看了我停的车,过来说:“小伙子,这是同她没有关系,车型不一样,她这是两厢车,没屁股的!”
门岗哪里也弄清了:门岗的照片只证明她何时进出小区,不分哪个门岗,而且北门可以查到东门的照片,因为只是要证明你在任何一个门岗收费了!
冤案总算雪昭了!小伙子连连抱歉,我倒是理解他的心情,建议他再仔细看看视频,认为这个时候进来的车应该是这里住户可能性大,不一定当晚会再出去了。
另一头,先生已经致电江东交警支队投诉:未经证实随便传呼良民,万一双方激动、矛盾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办!简直是玩忽职守!
我劝他:“你一开始也不是确定我们女司机肇事了吗?”
晚上看到小伙子发的长微信:反省学法律科班出身、自以为是处理冷静、思维慎密、证据确凿后才报警要求处理,十分的合理合法,但是恰恰是以为铁证的证据最后证明是错误的,险些酿成冤案!作为反面教材发给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学们们:不要太相信证据,务须慎重再慎重!
如果说这次遭遇的不白之冤,能够给各自带来反省,应该是是好事吧!握手言和,小伙伴!
蒙 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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