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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十七章笔记

《道德经》第十七章笔记

作者: 漾KK爱读书 | 来源:发表于2022-06-25 10:42 被阅读0次

    【原文】

    太上,下知有之。

    其次,亲而誉之。

    其次,畏之。

    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

    百姓皆谓:我自然。

    【译文】

    最高明的统治者,人民只知道他的存在。

    次一等的统治者,人民尊重称赞他。

    再次一等的,人民畏惧他。

    更次一等的,人民轻视他。

    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自然不信服他。

    统治者悠闲自在,不随意发号施令,等到事情办成功了,

    百姓都会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KK笔记】

    001本章讲领导的层次与境界。

    善于处下。作为一个领导者,越是位置高的人,越要懂得善于处下,越要谦逊、谦让和谦虚。

    下知有之。普通的人知道单位有这个领导,但是领导的名气没那么大。因为你不是什么事都管,不穿越自己的边界,只把你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做得非常好。

    002太上之道

    “太上”君主治国之王道,就是顺其自然,绝不勉强从事,绝不强加于人,而是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行事,自然能事半功倍,做到无为而无所不为。

    老子说明统治者的最高境界是无为而治,只有无为,才能做到无所不为。这就是要统治者顺道而行,施无为之治,自己省心省力,百姓也能自治。这样,各得其所,各就其位,各行其事,各得其安,从而使得百姓安居乐业,国泰民安。这就是“太上”君主治国之王道。

    002效仿天道“功成而弗居,万物作焉而不辞”,不说三道四,该承担的承担。

    但是领着大家把事情做成了却不居功,是大家努力做成的,功劳是属于你们的——“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百姓都说是自然而然把这个事情做成的,是我们的功劳,而不是你指导的结果,不是你干预的结果。

    003“为之于未有”。你不能等事情出来才仓促应付,做事情得有预见性,我们把它叫做未雨绸缪。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以“为之于未有”。这个事情还没出现,你已经开始对这个事情有防范有作为了,该帮助的帮助,该防范的防范。

    004道落实到现实中的含义,方向、目标、规则、境界、边界、底线。

    把这些重要的问题给大家弄清楚,方向目标,大的问题制定好规定好,规则制定好,底线告诉大家,其他的事不该你管的就不要管。也就是无为而治。

    把握住问题的本质、处理问题的原则、不可触碰的做事底线,清晰地告知大家。并且不过度干预,无为而治。

    005顺其自然

    虽说谋事在人,我们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但成事在天,很多努力也许是勉强的、徒劳的、不必要的。

    所以,无论为人还是处事,我们都要明白顺其自然的道理,

    不勉强为之,不强加于人。这样,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

    不逆天而行、不强行为之。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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