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无意写一篇四平八稳的评论文章,耗时、费劲不讨好。只是整理一下阅读的精彩段落,间或谈一点感受,聊对因读了这本好书,所引发的感情和思绪作一些排遣。已读过该书的朋友,如有兴趣,不妨再来回顾和共同讨论、印证一下。对没读过该书的朋友,我要多有一点期望和责任感,希望在看了本文后,能让你对这本书发生点好感,最不愿看到的是,因本文的不美、浅陋,而移罪于原著。
1.这部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首先是作者对社会、人生所发出的,那些深刻、犀利的见识。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中的一些小故事成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我们对艺术家以及一切名人,正是兴趣在于他们的轶事大过对他们的作品和事业本身。“没有新闻的领导,不算领导;没有绯闻的名人,算不上名人”。追求浪漫出自人的天性,所以我们爱听故事,爱把可能的一切故事化。这种人性,正如毛姆所说是“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因此是可以加以包容的。但这多少也是人性的一种弊病和软弱,还是要尽力去做一些超越,多直面一点事实、真相,方不负我们的头脑和眼睛。
“杰伊太太知道得很清楚,逾越礼规的言辞是机智的灵魂,因此时不时地用不高于耳语的音调说一些足能使雪白的台布泛上红晕的话语。”
“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未免太可怕了。”——同情确实是一把双刃剑,使用的人要多慎重一点,尤其是在为帮助别人还是为让自己获得感动的快意上,要多向意识、潜意识反思、拷问一下。
“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其实人心有时候的复杂,并不是我们故意而为的,只能诉诸于天性。如肯扪心自问,你会发现我们自己心性的变幻莫测,就像天空的云气一样,我们对此常是无能为力的。人心是一团永恒的矛盾,在辩证的斗争中,演绎出了人情百态。生命不息,人心不灭,争斗不休,世事便总是无常。
“作品最能泄露一个人的真实思想和感情。在交际应酬中,一个人只能让你看到他希望别人接受他的一些表面现象,你只能借助他无意中做出的一些小动作,借助不知不觉中掠过他脸上的一些表情对他作出正确的了解。有些时候,人们把一副假面具装得逼真,时间久了,他们真会变成他们装扮的这样一个人了。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面,他却毫无防范地把自己显露出来。”——这段话其实可以分成几个小节,每一节都是一个深刻的洞见。这样的语句,恰该出自毛姆这样一位外科医生和作家之口。
2.很值得注意到的一点,这本书对女性做了颇多的议论,有些见解是兼具深度和趣味的。
“女人对一个仍然爱着她,可以她已经不再爱的男人可以表现得比任何人都残忍;她对他不只不仁慈,而且根本不能容忍,她成了一团毫无理智的怒火。”——记不得什么时候了,听人说过,男人提出分手后,大多还留有残情,不乏唤回的可能余地。而一旦女人决定分手了,基本没有回头的可能。人性很奇妙,女性比男性富于感情,柔顺、更具同情心,而一旦刚硬起来,却常为一般男人所不及。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这话出自文中一个虚拟角色之口,女权主义如要抗议,是追捕不到罪身的。其实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不能一概而论,总有例外。难有放之四海皆准的观点,能说中一些事实,引发一点同感,就是一个好观点了,不妨姑妄听之。
“那时候我还不懂女人的一种无法摆脱的恶习——热衷于同任何一个愿意倾听的人讨论自己的私事。”——这句话同样也是出自小说中虚拟角色之口,不过我认为它虽揭露了部分事实,却不完全认同其中的观点。就算喜欢同别人讨论自己的私事,也可以说成是女人喜爱交流,不见得就一定不好。
3.文中有许多比喻、描写、对话的神来之笔。
路很宽,一路上遮覆着胡椒树的浓荫。路两旁都是椰子和香子兰种植园。一种当地人叫海盗鸟的小鸟在棕榈树的叶子里叽叽喳喳地叫着。我们在路上经过一条浅溪,上面有一座石桥;我们在桥上站了一会儿,看着本地人的孩子在水里嬉戏。他们笑着、喊着,在水里互相追逐,棕色的小身体滴着水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但是这里却一点儿声音也没有,空气里充满了夜间开放的白花的香气。这里的夜这么美,你的灵魂好像都无法忍受肉体的桎梏了。你感觉到你的灵魂随时都可能飘升到缥缈的空际,死神的面貌就像你亲爱的朋友那样熟悉。
思特里克兰德一边揪着大红胡子,一边笑起来。“喂,爱塔”他说,“你喜欢不喜欢叫我当你丈夫?”她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叽叽咯咯地笑着。“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思特里克兰德,这个女孩子对你挺有情意吗?”蒂阿瑞说。“我可是要揍你的”他望着她说。“你要是不打我,我怎么知道你爱我呢?”她回答说。(这段对话,脱离了故事背景可能让人难于理解。但如熟悉了前后情节,真的是很好、很有意味的文字。)
4.聊一点自己的阅读思考。
这部小说很有名,其实故事情节是很离奇的。主角若非是一个天才画家,让一众读者事先对人物的离经叛道行为,多预设了包容的空间,恐怕很难把故事说得合情合理。 这部小说让我联想到《约翰.克里斯多夫》,两部书都是讲天才人物的,一个讲音乐家,一个讲画家。因为是写天才,两位作者都把浪漫的情怀、超俗的见解发挥到了淋漓尽致。天才们的行为虽是超超逸绝伦的一段段传说,与我们相隔尘外,其实也正活在我们心中呢,是我们时时涌动过的一些念头。所不同的是,天才们敢想敢做,抱定那一点创见就旁若无他地走下去,把光热越聚越多,终于成为了一个个尘寰里的小太阳。
天才画家的人生经历发人思考。是安于世俗现状,在文明社会中努力活成一个成功角色,精细地获取种种世俗的幸福呢?还是不惜折腾、不畏劳苦,在充足的自我自由中去安放、适宜人自然的天性?虽然作者给了态度鲜明的评议,但也不必就奉为定见,还可以思索和辩议。毕竟芸芸众生,不能与天才同论,没有那种像溺水图存般要释放才能的需求,也没有心智和毅力去离经叛道,坚持走完一个人自嗨的人生。
种种人生都通向死亡,做快乐的猪,还是痛苦的天才、哲人,还是各依其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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