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两次自己的烫伤所带来的疼痛让我难忘,那也仅仅是肌肤之痛,今天 所要说的则是锥心之痛。
06年的国庆节前夕,一岁多的儿子,抱着笑笑的一个皮球,忘记了要人牵手,摇摇晃晃地走向我的怀里。自此,迈开了人生的步子,一双小腿四处乱窜,走路要么专门走马路牙子,要么专门走草丛、水潭、乱石堆里,总而言之,娃就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这可苦了我这个监护人,眼睛从来不敢离开他。即使如此小心,仍然还是让他受伤,头跌个包,上唇磕裂过,每一次都让自己伤心难受,跟着他一起哭。
06年的冬天,隔壁老王的奶奶生病了。趁着周末,一家三口去乡下探望耄耋之年的老祖宗。
晚上回县里,有些疲累的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休息一边看电视,儿子玩着他的玩具。嗜茶的隔壁老王在餐厅里给自己泡了一杯茶,随手搁在桌子边沿,然后他不知道干嘛去了。三个人,各做各的,和谐美好。
等我发现儿子不在跟前玩电视时,才发现穿着管大姐织的蓝色毛衣打他已经走到餐桌跟前了,正踮起脚,伸长了手够老王刚刚泡的热茶。“烺烺,不要碰!”母亲的本能,一边叫嚷的同时,三步并作两步,奔至儿子身后,抓住了儿子的毛衣后领。茶也随之打翻,躺在儿子的右手上,平时不爱哭的男生也放声大哭。一把抱起他,奔向厨房,打开水龙头对着他的手冲,根本不顾及冬天自来水的刺骨寒冷。
冲了十多分钟后,给儿子换上了干衣服,匆匆带他去医院。看着他娇嫩的皮肤上那个泡泡,心里万分自责、愧疚。好在医生肯定了我的做法,即使冲凉水避免了衣服和泡泡粘连在一起,有利于泡泡的完整,也不易感染。记得医生给开的也是美宝烫伤膏,谨遵医嘱,每天按时给儿子擦药。
到家后,真把隔壁老王骂了个狗血喷头。平时都用保温杯的,今天却新闻用一次性纸杯;用纸杯也就算了,咋不放里面点,又不是不知道家里有个还没桌子高的好奇娃娃 啥都要去碰去弄的;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越骂越气,恨不得立刻就去民政局。
好在小伙子肌肤新生能力强,没多久就痊愈了,如今在儿子那黝黑的皮肤上是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