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在扪心自问,是不是应该具有自我主观的“契约精神”。其实我都不明白“契约精神”的真正含义,朴素价值观告诉我就是,老板给了钱,上班时间就好好干活。所以我在上班时间很少去摸鱼,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时候我也在想,所谓的“给老板打工是不是在服务社会?”这样肤浅的问题。说到底我只是在拿死工资的底层打工人,老板按时发工资,上班正常工作,那一切就平安无事。是不是真的为服务社会做出了贡献、为人民创造了价值,到的确是不敢定论。
养家糊口嘛,打工能挣几个钱。生财有道,可惜自我感觉没那个能力,那就只能吃山靠水了。开工,做事,拿钱。真说要开工时不务正业,比如玩手机,看视频,半天都在上厕所或者去厕所的路上,可能我现在也不习惯。但非要说指着鼻子说这说那,我会做何反应,到的确不清楚了。毕竟下班就走,领导也不认识我,只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小员工而已。
但同样是员工,同样在做事,脚踩酸菜的做法和雇用残疾人士流水线作业,反映的却是不一样的东西。他们都在做事,也的确为自己所在企业创造了价值。当然,如果不被曝光,谁会去谴责或者赞扬他们呢?而事实上,这些工作者,也并没有被大部分人去谴责或赞扬,只是雇用单位或企业去承受了批评与表扬。他们只是做事,让他们怎么做,那就怎么做。过去怎么做,现在也怎么做。只要没犯错,那就没做错。或许我和这些土坑酸菜制造工人或者残疾流水线工人一样,是福是祸,都与我无关,我只是在拿固定的工资,做被指派的事。即便是角色互换,他们也都不会是舆论的重点,因为抽刀向更弱者成就感并不会很高。
很小的时候,看过课本或者课外读物上有一句话,我一直记着:世上没有低贱的工作,只有低贱的人。如果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与“不违背侠义道德,于明教和张无忌的名誉无损,不碍于光复大业。”原则有冲突,其实也就是与自我价值观念等有冲突,选择不做,也是可以的。但受困于某些原因,即使违背了原则,也有不得不去做的理由,那总是有措辞的。就像另一句有名的台词:“不上班你养我啊?”我们都是社会底层的打工者,和那些人前可以道貌岸然喊着“钱我要啊,但你得有底线吧。”或者“我对钱没有兴趣”的富贵之人不一样,我们有着切实的生活困境,所以才有或多或少的妥协与委曲求全。
前些日子封闭管理的最后一天下午,我去做核酸,作为一队10人第一个拿瓶子的人,或许是采样工作人员看见我带着手环,便问了我一句:几点了?我看了下手环,告诉她:4:42了。那是我做了十几次核酸以来第一次意识到,这些奋斗在抗疫第一线的人员,其实也是单纯地从事着自己的工作而已,而他们的工作,或许不是主要为老板创造了财富,更在于实实在在为人民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或许他们也希望能够每天按时下班,回到自己的家人身边。
如果我走在平坦的马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有的人可能会嘲笑我不好好走路,但应该没人会骂这马路没有修好,或许,遗憾的是“可能没人会骂这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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