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跟一个坚持了400多天早起读书的大佬交流,我问她怎么每天可以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做对自己有成长的事儿时,她给我的回复如下:
“每天22点左右睡,第二天早上4点半或5点起床,你既保证了你有7个小时的睡眠,又能在早上开始工作之前有时间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儿。”
我听完深以为是,当即决定早睡早起,结果凌晨1点半才睡着,第二天睡到8点多。
对能够长期坚持的人,我个人还是很钦佩,但还是要考虑适不适合自己,不过试试也无妨。
之后可以考虑尝试尝试。
最近接到的几个离婚咨询,大多都是夫妻之间情感不合,出于职业实务的经验,诉讼一审判离婚的概率很小。
因为几乎都不具备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听下来的结果大多都是一地鸡毛的琐事。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符合以上的条件,法院很少在一审时判决离婚。
晚上刷新闻,又看到结婚率和离婚率的有关新闻:
“我国结婚率从2000年的6.7‰上升到2013年的9.9‰,随后逐年下降,2020年结婚率下降到5.8‰;离婚率从2000年的0.96‰上升到2020年的3.1‰”
出于个人感性的思考与接触到的实务案例,我便在想,离婚率的升高,可能是现在的人好好筹备的仅仅是婚礼,而不是婚姻。
我们把重点弄错了。
就像我前期做案子一样,洋洋洒洒地觉得自己做的很好,准备也很完善,结果在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眼中,重点丝毫没有抓住。
那结果可想而知?
可我毕竟在案子做错之前还有调整的机会,婚姻虽然也有,但真的对簿公堂,又是另一个情绪上的事儿。
很多时候,离婚赌的就是那口气而已。
所以,各位结了婚的朋友,且行且珍惜,没结婚的朋友,先整清楚自己对婚姻的概念,再考虑从头开始吧。
另外,今天计划安排的事情基本上都有做完,还算有些效率,事情也基本上都还算有所推进。
但临时的事情还是来得很突然,只能不断地往日程中添加,这也是无可奈何,不过事儿倒也不算紧急,那便可以暂时放放。
今天还有一个感悟,那便是梳理案件不觉得需要多少时间,准备开庭的资料是真费时间。
18点半马不停蹄的搞,竟然都差不多搞到了21点半才准备完。
吸取了之前开庭准备的教训,这次我宁可多准备,也不要少这少那的。
经验是要总结的,教训也要总结。
实习的第145个工作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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