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尘封的记忆,手捧着泛黄的相册,我和儿时的小伙伴们“不期而遇”。看着那一张张稚气未脱、天真无邪的脸庞,仿佛又回到了我魂牵梦绕的童年时光。
1
我六岁那年,全家搬到老法院宿舍,那时法院和公安局办公地点及家属宿舍同在一个大院,法院在南院,公安局在北院。南院的孩子都小,没有玩伴,我就去北院找赵氏三姐妹玩。玲和我同岁,玲的姐姐新博比我大三岁,妹妹比我小三岁,我俩的乳名都叫新。
那时除了新博姐,我们都是学龄前儿童,整天在一块上树、爬墙、钻地水沟、捣鸟窝、下河学游泳,无所不干。
我是她们中间最笨的那个,比如学游泳,练了很短时间,她们就能像鱼儿一样灵活的在河里蹿来蹿去,而我怎么也学不会。再比如爬树,我永远没她们爬得快爬得高。
记忆最深的是钻地水沟。当年大院的墙外是一片田地,墙根处有一个地水沟,收麦子的时候,我们几个就从水沟钻过去拣麦穗。玲她们比较瘦,身体匍匐几下就钻过去了,而我比她们胖点,动作笨拙,总是挪动好一阵才钻过去。
到了秋天收玉米的季节,有一次我和玲,还有新,钻过水沟去拣玉米棒,当我们都有点收获时,被看坡人发现,吓得我们拎起“战利品”撒腿就跑。
玲边跑边说:“谁爬的快,谁先钻,不然咱一个也逃不掉。”说时迟,那时快,她把“战利品”扔进沟里,呲溜一下钻了过去,新紧跟其后也快速钻了过去。
我吓得扔掉“战利品”,胆战心惊地往水沟里钻,平时钻的就不利落,再加上紧张更不得要领,头进去了,手却在后面,我浑身扭动着,越急越动弹不得。
玲趴在洞口着急地冲我喊:“你退回去,先把手伸到前头才能爬过来。”我就像被箍在水沟里,往前出不去,往后也退不出,感觉胸口发闷,不禁吭哧着哭起来。
这时看坡人奔过来,揪住露在外面的腿,把我拖了出来。看我吓成那样,也没怎么着我,还说了句和玲说的一样的话:“你傻呀,你不把手先放到前头,直挺挺的怎能爬过去。”
他看我额头上和手指磨破了皮,就从地上拣起装有两个玉米棒的兜递给我,然后护送我绕道回家。路上不断央求他别告诉我父母,谁知玲和新早己跑去通风报信了,母亲正赶着出来找我,碰了个正着。
那人主动和母亲说:“这孩子可能受了点惊吓,安抚安抚她。”我心怀感激地目送着那看坡人,心想这人真好,原以为他会教训我一番,没收我拣的玉米棒,出乎意料,我所担心的都没发生,还好心把我送回家。
母亲用我拣来的玉米棒放到碳火上烤焦,然后把搓下来的玉米粒熬成水让我喝,说这样免的受了惊吓落下病根,从那以后我再没去钻那地水沟。
写给我儿时的伙伴2
不久“文革”开始了,有一天下午,我去玲家找她们姊妹玩,走近才发现门是锁着的,看到墙上贴满了大字报,有几个大字醒目而刺眼,上面写着“打倒走资派XXX!”我内心恐慌而疑惑。
回到家母亲告诉我:“别去了,她们回老家了。”我问:“那啥时候回来啊?”我用急切的眼神盯着母亲,希望能得到准确的答案,可母亲很忧郁地说:“谁知道啊……”
我内心突然升起一种无名的伤感,很难过很难过,抑制不住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在我脸颊上滚动。心想怎么会是这样呢,都没见上一面,也没有告别,就这样分别了呢,幼小的心灵感到特别孤独,第一次尝到了离别的滋味。
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她们,内心充满了期待。不经意间,听大人们说,玲的父亲被打成走资派,全家被下放到农村老家。
写给我儿时的伙伴3
转眼我上了小学,和我从小一起上幼儿园的爱萍成了我的好伙伴。记得那时我俩都穿着一件灯芯绒红褂子,都扎着两只羊角辩,个头一般高,一起上学和放学走在路上时,总有人说我俩真像姊妹。
可是不知不觉她的个头比我高出了一截,出落得更加俊俏好看,不免内心很失落,因为再也没有人说我俩长的像姊妹了。
我们依然亲密无间,无论做什么都在一起,一起参加毛主席文艺宣传队,一起排练节目,一起到街头、车站等人群多的地方宣传和表演,一起做好人好事,一起帮助上崖头拉地排车的搬运工人推车,帮助老人挎包袱过马路,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彼此享受着在一起的欢乐时光。
后来我父亲和爱萍的父母都被下放到双沟“五七”干校劳动改造,很长时间才能回家一次。于是我俩有个约定,一放暑假就去干校看望他们。
那年暑假的一天,我和爱萍步行去干校,走的时候各自买了一根甘蔗路上解渴。炎炎烈日下,马路上很少有行人,走着走着看到路对面有两个叔叔模样的人,正汗流浃背地拉着一车煤,看到我俩,便停下车憨憨地笑着问道:“小朋友,能给我们一点甘蔗解解渴吗?”。
这时我俩都毫不犹豫地跑过去把甘蔗递给他们。其中一个叔叔说:“掰一小节就行。”在他们掰甘蔗时,我和爱萍已经手挽手地离开了。
他们朝着我俩走的方向频频招手,大声说:“你们两个小朋友真好,谢谢你们了!”
当时我和爱萍显得特别开心,都为在这前不靠村后不靠店的马路上,帮助了两个陌生人而感到欣慰和骄傲,第一次尝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滋味,第一次领略到“给予”是一件多么神圣和幸福的事。
写给我儿时的伙伴4
九岁那年,我们三个家庭从法院宿舍搬到了四合院,让我特别惊喜的是,玲的全家也从老家搬到了四合院。
原来她父亲落实了政策,全家返城。我们久别重逢,备感亲切,终于又能在一起了,又成为非常要好的亲密伙伴,从此我们形影不离,一同上学,一起做作业。
周日假期我们一起去井台挑水,互相鼓劲加油。一起去建筑工地起树皮,为了起到更多的树皮,爬到堆积如山的圆木顶层,有时为了躲避滚下来的圆木,我们几个跟头轱辘地往下跑,然后为自己没被圆木砸伤而庆幸欢呼。
让我们最为开心的是一起去郊外拾柴火,一踏上田野,小伙伴们像脱缰的小马驹,欢快地追赶着,嬉闹着,喊叫着,放喉歌唱着,广阔的田野里荡漾着我们的欢声笑语。
玩累了,我们便躺在绿茵茵的草地上,仰望着蓝天白云,美滋滋地编织着心灵的美丽花环,放飞着心中的美好遐想。
每个人都沉浸在无尽的欢乐中,完全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大人们交待的任务。当落日的余辉即将消失时,我们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到处拾干柴,拣麦渣,最后人人背着一小捆柴火免强交差。
还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就是和玲达成了一项“水桶交换口头协议”。
有一次和玲一块去挑水,看到她挑着一对小水桶,很是羡慕,不像我,个头矮还挑着两只大水桶,得把一大桶水倒成两半桶,再挽起担仗钩才能挑起来。
我也想让父亲买一对小桶,但没能如愿。我恳求与玲交换水桶挑水,没想到她很爽快地答应了。当我挑着装满小桶的水,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
我得寸进尺,感受到了挑小桶的好处,便不想放手,我再次和玲商议,继续交换水桶挑水,使用期限半年,没想到我们很顺利的达成了“协议”。
每当我们一起到井台打水,然后我很轻快地挑着小桶水,心里甭提有多惬意了。玲毫无怨言地挑着两半大桶水,也依然开心欢喜,我从内心非常佩服玲的无私和大度。
写给我儿时的伙伴5
七十年代初期,区委礼堂是我们唯一的娱乐场所。那时无论是在礼堂放电影还是有文艺演出,都是发电影票或戏票,有时大人们有了票,就让给我们小孩看,但很多情况下是得不到票的。
为了能看场电影或者文艺晚会,我们几个小伙伴煞费苦心,商量对策。第一对策是,趁人不注意时爬礼堂两边的铁栏门,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去尝试,每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玲和新很顺利地爬过铁门,看到她俩看完节目满意而归的高兴劲,我决心要尝试一次。
结果有一次,新和玲先爬过铁门去,然后她们在底下接我,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爬了上去,但怎么也翻不过去,急得她俩直跺脚,结果被人发现,最后以失败告终,也连累到玲和新没看成那场电影。
为此,玲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我“笨猪”,我也给她起了外号,叫她“猴子”。
这一招不成,新便想出另一对策。她现场直接示范给我们看,我和玲真是大开眼界。
新从小古灵精怪,俊秀可人,嘴巴又甜,是人见人爱的小女孩。我和玲站在礼堂出入口的旁边,看着新走到一个身穿军大衣即将要检票的叔叔面前,仰着脸,笑盈盈地说:“叔叔,麻烦您把我带进去吧!”
那位叔叔也笑着说:“小朋友,我怎么带你进去啊。”新依然笑盈盈地说:“我钻到你大衣里你就把我带进去了,好叔叔了,带我进去吧,谢谢你了叔叔。”
那位叔叔竟然同意了,说:“那就试试吧。”说着敞开军大衣,只见新轻盈地贴到叔叔的身边,然后大衣一裹,完全看不出里面有人,就这样新轻而易举地得逞了。
我和玲看得目瞪口呆,唏嘘不已,尽管也有穿军大衣的叔叔伯伯们陆续经过,但我和玲怎么也张不开口,直到检完票没人了,我俩才扫兴而归。不得不承认,我们都很佩服新的聪明伶俐。
写给我儿时的伙伴6
还记得,玲家里养了一只猫,因为惹了祸,咬死邻居家的一只鸡,玲的父亲用一个小纸箱把猫放进去,然后用绳子捆起来,命令她们姐妹送出去,我也跟着去了。
那时我们都学会了骑三叉,就是把一只腿从三角架里伸过去,一上一下地蹬着自行车,一直蹬到二里公社,玲把装着小猫的箱子放在路边的田地里,然后依依不舍地,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小猫。
回去的路上我们都哭了,但玲哭得最痛,眼睛都哭肿了。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我们每个人精疲力尽,沮丧地回到四合院时,小猫早已坐立在玲的家门口了。
我们都不禁惊讶,捆得那么结实的纸箱,小猫是怎么出来的?它又是怎么寻找到家的?感觉太神奇了。
看到失而复得的小猫,小伙伴们无不欢天喜地,每一张脸上都洋溢着兴奋而欣慰的笑容。玲泣不成声的抱起小猫亲昵着,我们也都流下了开心的泪水。
然而,有开心的时候,也有不和的时候。为了互起外号我和玲发生了矛盾,有一阵谁也不理谁。
她为了促使我先和她说话,想了种种办法,先是把我养在院子里的花掐了去,又劝说叫国庆的小伙伴不要跟我玩,国庆竟然没按玲说的做,依然和我在一起玩耍。
玲无计可施,便打了个埋伏,她在窗口看我出了家门,也走出来,装作和我无意碰上,她朝我羞涩的笑了,我也扭捏着笑了,第一次领会到一笑泯“恩仇”的含义。
玲还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向我坦白,是她掐了我养的花。她这么诚实,敢做敢当,我反而一点都不怪她,反而很感动,所有的不愉快一扫而光,于是我俩和好如初,甚至比以前更加亲密了。
写给我儿时的伙伴7
国庆是我儿时的最后一个伙伴。我们最早在一起住的时候,她两岁,我六岁,她稍大一点时也和我们在一起玩,但我也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在玩的过程中,如果谁惹着她了,她就先声夺人,嚎啕大哭,母亲就以为是我欺负她,没少挨惩罚。
不知不觉中,那个娇气的小女孩,已出落成一个清秀白皙甜美的小妹妹,那时看了电影“小兵张嘎”,就觉得她特别像里面的那个小女孩,很可爱。
她性格随和,不笑不说话,不管对谁永远是谦让有礼,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很喜欢她。虽然我和她年龄相差四五岁,但在一起玩得特别开心,并且小小年纪却很有主见。
当年玲几次说服她不要和我一起玩,她却不为所动,立场特别坚定,不被他人的意愿所左右,依然和我在一起,就连玲本人也禁不住赞叹:“她那么小,怎么就那么坚决呢。”
我也感同深受,在这个小妹妹身上,透着一种同龄人少有的那种仗义和对待友情的专一,所以对这个小伙伴,我更是刮目相看。为了巩固我们的友情,我俩特意去照相馆拍了友谊照,珍藏至今。
写给我儿时的伙伴8
在我十二岁那年,我们离开了那个四合院,告别了那个充满梦幻而又纯真的儿童时代。
一晃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当初的小伙伴们也都已年过半百,鬓发染霜。虽然岁月改变了我们的容颜,却始终没改变我们儿时建立起来的纯真友情,没改变我们那颗纯洁善良的心。我们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坚持自己的信仰,坚守做人的信条,无论经受多大挫折,遇到多大困难,依然保持做人的本色。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身处家庭,都在尽职尽责,付出奉献,无怨无悔。历经了岁月的沉淀,风雨的洗礼,虽然青春不再,但生活赋予了我们对待人生的一份从容,一份淡定,一份乐观,一份坚持。
我儿时的小伙伴们,在未来的人生路上,我们将牵挂着彼此的牵挂,幸福着彼此的幸福,快乐着彼此的快乐,无论岁月如何变迁,我们童真依旧,我们友情永存!
写给我儿时的伙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