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半,一岁半的妹妹终于睡了,我松了口气,可以开始做自己的事情了。唱歌到疲惫之后,想读读书,把困意全引来,再安然入睡。
哪知我翻开《与妻书》,便不愿睡去了。良辰美文,只愿彻夜沉醉其中,不再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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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妻书》是林觉民参加广州农民起义前三天写给妻子陈意映的。原件写在一块手帕上,作者牺牲后才由朋友寄给陈意映。
单看这写作背景,我已经为之动容了。再读其中三两文字,更觉情深意切。
“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为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
常人言“死”,本觉得是可怕而俗气的事情。本文言半白话的文字来表达一番,在我眼里,却增添了几份凄美的韵味。我素来胆小,但竟在无人陪伴的夜晚看到“阴间一鬼”之词后,不觉惊怕。
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
这段,遍地腥云狼犬之词重重敲击我心,短短八字,却让我感受到当时国民大环境的不堪以及觉民忧国忧民的无奈啊。
然而语文课本把“狼犬”翻译为“比喻清朝统治者及其走狗”,让我不甚满意。文字本是个大学问,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怎能轻易给作者所言下定义。其实这个定义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标准和精炼的,但作者之心谁能品读完全?保不齐麻木不仁、不念国事的普通群众,在作者眼里也是“狼犬”呢。
这让我联想到高中时学习文言文的场景。所学实在是皮毛,可笑地死记硬背着实虚词的用法,无异于四书五经时代的迂腐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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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背诵有时确是理解前的必经之路,强记之计,不是最妙,却是千万学习方法里靠谱的一种了。
这段其实最打动我的,是作者为国努力的行为,小爱汇入大爱,促使作者做出参加起义的选择。我非不留恋世间,然倘若我之死可为换取世人安详助绵薄之力,我便甘愿选择去死。
最伟大的不是为自己的安生而求全,而是为国人的幸福生活而奋不顾身地毁灭自己。若这毁灭还满含慧计,不是空有热血却无益于实事,而是勇气果敢加智慧深虑,那的确值得每个人去尊重。
文章还没读完,时间不早了,还是睡去,或许睡梦已编织好后事的发展路径,只待我去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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