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科比的努力换来了成功。而你可能见过早上4点的北京,5点的上海,但你离科比却差了好几个洛杉矶。
是我们不够努力吗,当然不是,而是我们的努力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有数据称,超过30%的人每周工作超过50小时,近10%的人超过60小时。而这当中又有多少人能够拿到加班费呢?数据中没有,加班已经不能忍了况且还是无偿加班。
我们加班之严重,就不必多说了,北上广的同学们相信都深有体会。(就连日本人都说这是不人道的啊 )过劳死也不是什么新闻,数数那几个大厂,有几个没死过人。但好歹大厂福利好。其他的地方呢?反正我北漂了这些年,公司换好了几家,从来没见过加班费。老板不给加班费不怕员工告吗?人家真不怕,说到底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
我曾经打过一次官司,这辈子第一次打官司就是告了我的老板。拖欠了我们的工资不说,还把我们几个进去讲理的全开了,气呀必需要告。但说实在的真是累啊,要不是气不过,真不想走这条路。仲载、一审、二审、执行,这一套下来一年过去了。中间我们跑了多少趟,请假也是钱啊。好在结局是好的,所有人都拿到了自己的那份钱,但是加班费没办法举证所以也就无法支持。而那些没有走法律途径的同事们还在等着。
老板为什么喜欢让员工加班,大概是觉得这样才不亏吧。你看人家,都9 12 6了(早上9点到晚上12点,一周6天)我们996是不是很良心了。殊不知这样加班才是最没效率的。
我亲身经历过的一家公司,来了一位领导,新官上任三把火。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司是个讲制度的地方,从今以后晚一分钟就算迟到,扣钱!嗯~可是晚上加班你怎么不算加班费啊,规矩呢?所有人都沉默……我自然是不服的,但是也沉默了。我想这是大多数人的做法吧,想想下个月的房租,信用卡,还是工作重要啊。如果某个人敢去和老板说加班可以但要给加班费,这样的人我是很钦佩的,但是从来没见过。
网上流传这样一句话,你不要大声责骂年轻人,他们会立刻辞职的,但是你可以往死里骂那些中年人,尤其是有车有房有娃的那些。所以我们只能忍吗,忍到什么时候是个头?直到干不动了被公司一脚踢开吗。
你买东西能不给钱吗,我出卖我的时间你凭什么不给我相应的报酬,而且还这么理直气壮。
权利和尊严不是被施舍的,而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你的沉默就是对他们最大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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