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又喜欢上走路啦。这里的“又”,算是迷途知返,为时不晚。
小时候,家里穷,为了上学,要走半个小时的路,所以,那个时候走路是为了学知识,有文化;再后来上大学,为了省几元钱,大热天硬着头皮走了几里路,这个时候走路是为了父母着想,几元钱也是负担。
毕业后,参加工作,走路却已不习惯,没走出多远,自己就吵吵着累和腿酸。久而久之,走路被交通工具所替代,心潮也跟着车轮飞转,想求片刻的宁静都是奢望。
内心浮躁,身体也跟着走下道,虚胖、气喘伴随而来。昔日的健步如飞,今朝的虎背熊腰,我有点不认识自己了。人最怕的就是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我想说,阅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多走路。惟有志同道合的人,才会走到一起。走路,是在修炼。
走路,它是个过程,有目标,也有路线。漫无目的,那不叫走路,好比梦游。多走走路,邂逅更多的人,即使是擦肩而过、相视无言,那眼眸里的风霜、那身上的生活烙印,都是我们认识这世界的生动教材,它比坐井观天开阔,比盲人摸象真实。
人这一辈子离开了眼界和真实,活着的意义在哪里?
我又喜欢上了走路。路途中,我阅人无数,我步伐铿锵,我心情舒畅。我更加明白,走路,不仅仅要抬腿,还走心。幸福时代,走路,让我们忆苦思甜,不忘来时路。
不知不觉中,已是受益匪浅,身心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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