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A说,她年轻时跟很多人都散过步,但凡能聊到一块的,基本都能在一起走上一两个小时。因此也得以总结出一套定律:谈恋爱嘛,无非就是散步、看电影、吃东西,标准三件套。而相较于吃饭看电影,散步绝对是检验男性朋友唯一标准,最是考验人。若是有异性向你抛出橄榄枝,那么是骡是马拉出去遛遛就知道了。诚意不足只想吃快餐的一般散个五次就会华丽退场,人生三观、基本性情走个三四趟就可以摸透透,至于共同语言是否充沛一散步基本就能窥见端倪。
人对了,再无趣的活动,心中也能千回百转。
看似两个人只是在操场上走了两圈,实质内心已经上演了无数场情感大戏。人不对,那就别叫核心问题被看似精彩的活动所掩盖,早日让矛盾现行,免得日后懊恼。对此很多通过相亲结婚的朋友都特别有感触,恋爱时每天吃吃喝喝,唱歌看电影,似乎相处的都还算和谐。待到一结婚傻眼了,上至世界观下至人生观,没有一处能契合。问之前都没了解过么?答曰每次在一起好像都没合适的机会聊这些。SO由此可见散步的存在恋爱过程中有多么的必要。
散步跟逛街不同,
不需借着街上的喧嚣掩饰安静的尴尬,不用做琳琅满目商品的锦上添花。
散步中萌生的感情通常干净而纯粹,这里面撇开了一切的物质,你不需要腰缠万贯,我也不需妆容精致,干干净净简简单单就好。在这过程中产生的情愫,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也许在某些不经意的时刻它就如潮水涌现湮没你所有的情感。
如同赵雷在《成都》这首歌中所唱: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散步给了不善言辞的人足够的空间
没有饭局中冷场的局促,避免了低头戳盘子的尴尬,有话说时便说,无话说时就这么静静走着,看夕阳西下,残云被余晖染红,让晚风轻拂,听蝉音渐起,这种美好是无人可以抗拒的。
散步中所谈及的话题常常是我们在快节奏的生活有所感却又不及深思的。
藉由散步这项至简至淡的活动,可任由你将这些想法翻出,随心延伸拓展,在阐述时获得重新梳理,在交换意见时享受获得灵感的喜悦。那种谈到兴起时的会心一笑,让彼此都能看到灵魂的样子,远胜一束玫瑰所能达到的深度。
就像电影《Before Sunrise》中所演的那样,无意中邂逅的青年男女在维也纳这座美丽的城市中走了一天一夜,在散步游览的过程中彼此的感情也得到了升华。这种美好是任何人都心向往之的。
我也酷爱散步,喜欢那种放松的心境,喜欢在散步过程中思想的深度交流。
在女儿出生前,不管多累我也常常选择和曹同学散步作为第一休闲方式。只是待到汐汐降临,散步的机会便少了许多,再至女儿开始活蹦乱跳,即便出了门两个人的注意力也高度集中在孩子身上,难有闲情逸致聊人生谈理想。好好散步竟也成了件奢侈的事。但散步的心情是不曾忘的,只不过被生活的喧嚣暂时掩盖,待到时机成熟,我定会对它说声:嗨,久违了,散步君,让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那便是我能想到爱情最美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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