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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辱母杀人案"所想到的两个字

由"辱母杀人案"所想到的两个字

作者: 38e4f7ee5d02 | 来源:发表于2017-03-29 19:16 被阅读200次

这段时间,辱母杀人案,刷暴了每个网页。本来我也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怜之处。不值得去评论些什么。也不想去评论。我是个比较封闭的人。通常对热点不太感兴趣。觉得这些都是与我无关的事情。

但是铺天盖地的新闻,不得不让我去注意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看到的评论也是百花齐放,各有各的理。各有各有看法。就象瞎子摸象一样。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摸到的大象外型也各不相同。有的人从人情的角度去评论。有的人从佛教的角度去评论。有的人从孝道的角度去评论。还有从司法的角度去评论的,等等。

我是个比较理性的人,我比较喜欢看整个事件的背景,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喜欢从事实去评论。以事论事。

我也是普通老百姓,对于司法不太专业,也懂得少,不能做专业的分析。也没有特别的信仰。

只能象瞎子摸象一样,看到些片面的东西。

以下几点是网上的摘要


一, 整个引发事件就是:苏银霞(杀人者于欢的母亲)公司借款过期未还,催债人去其公司向其催款,未遂,对其进行侮辱。其儿子刘欢,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一人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希望大家把关注的目光回到案子上,虽然杀人者情有可原,但他毕竟已经违反法律,法律考量的主要标准是后果。

二,后继事件:

刺死辱母者案后续:母亲苏银霞涉集资诈骗已被捕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辱母杀人”案涉事企业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源大工贸”)注册资金1亿元,法人代表正是案件被辱人苏银霞,2014年6月9日,苏银霞实缴货币5000万元。

2.相关法律文书显示,苏银霞曾向多家银行机构进行贷款。2016年1月22日,源大工贸向浦发银行聊城分行借款788万元,至2016年9月2日,需还本息合计808万元。2014年时,正昊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818万保证金,向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借出1818万元,但该款项被交付与源大工贸,到期未还欠款及利息。

3.在借高利贷之前,苏银霞已经多次以各种方式进行借贷,并与多家企业进行互保借贷,企图借钱维持企业的经营。

对于苏银霞所做的互相担保,上述投研总监有自己的看法:“银行为了降低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也有的是为了应付银行内部风控,小企业贷款时都会要求有担保方,所以造成了很多区域的中小企业联保(互相担保),福建系钢贸最典型,所以出了问题,大船翻了,相关企业也被拖垮了。”

4.山东源大工贸公司及苏银霞的负债情况同样严峻。

在血案发生之后,2016年10月,山东源大工贸及苏银霞等被申请人,被法院裁定冻结570万元存款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16年11月,山东源大工贸公司被判决偿还808万元,苏银霞承担连带责任;2016年12月,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苏银霞等人亦被判决偿还他人100万元。

2016年10月,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冻结源大工贸、冠县新宇制钢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赛雅)以及相关法定代表人等570万元的财产。同日,该银行申请冻结源大工贸、山东润和纺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法人等570万元财产。

“一直到现在银行对钢贸商基本不放款,钢贸商只能使用自有资金或民间借贷。”邱跃成说。

5.《华夏时报》记者在查阅源大工贸的相关信息时,一家公司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山东宏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于家乐(即于欢的姐姐),监事就是于家乐的母亲苏银霞。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在2014年9月进行过一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从变更前的钢材、钢板、锻件、铸件、建材销售变成市场开发及经营管理;商铺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流服务(不含运输);仓储服务等。同年10月,该公司又一次变更,将公司原名“聊城市宏兴钢材有限公司”改为现在的名字。

显然,于家乐的公司按照此前的经营范围来看,是一家典型的钢贸企业,变更的背景就是行业不景气以及银行对该行业进行“抽贷”。

6.重要的是,苏银霞和于家乐被逮捕的罪名是涉嫌集资诈骗,落款时间是2017年1月14日。据悉,2016年12月母女二人被抓时,警方说的罪名是涉嫌伪造公章。



看完这整个事件,前因后果。先不去论催债的人。

我看到网上有网友评论:又是一个欠债不还的无懒!

这让我想起,我的客户们。

几年前,我的一个客户,是我们本省的。他看到我们的网站有适应他的产品。然后,他就和我谈,他说美女,你的产品我可以帮你推广。我说好啊。他说要先寄个样品给他先。我就把样品寄了过去给他。他收到后,试过可以。然后就开始订货。

其实,这个产品用的量也不是很大。但这个客户很好聊,象老朋友一样。虽然他订的量不大,但我还是乐意的和他合作的。

做个人情又可赚点钱,不是吗。因为在网上做生意,都是不见面的,全靠互相之间的信任和诚意。

开始合作时,我说都是按照我们的老规矩来做的。凡是本省的客户都是快递代收货款。因为都是些小数目,就不想老是花时间去跟的。

这个客户都是小量小量的订的。后来他说,代收比较烦锁。要不是到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结一次账好了。我也觉得,他虽在深圳住,但是香港户籍。香港人应该可以信任的。又那么好说话,就按他说的来做吧。于是后来都是先发货给他的,那时候他也按期结账给我们。

但是,后来,好久没见他拿产品了。我就和他聊,问他,“先生您生意怎么样?好久没有拿产品去了。什么时候把货款结一下?”他说好。等了一个月,他还没有把货款结过来。我又问他。他说他女儿生病了,暂时比较忙。其实,货款也不多,我也知道这是借口而已。我说好吧,你先照顾好你女儿吧。

又过了一个月,还是没有给我结货款。我又问他,他说好,过几天就给你汇过去。再后来就不了了之。再问他,他比我还凶,说怎么你这么烦,不就一点货款吗。我说先生,拿货付款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生产是要成本的。你都拖了半年了。

再后来,他就索性的不理我了。再后来电话,QQ也不回了。就这样不了了之。到现在还没有还款。好在也不多。不至于造成很大的损失。

还有另一个客户,也是本省的,开始还老乡老乡的叫。叫我们发货给他的时候,就和我们老朋友似的套近呼。去了几次他那里,也是说过两天再打给你,不是他老婆生病,就是没钱。你也拿他没办法。货款也不是很多,请催款公司又达不到这个量。就算是叫警察来,又能怎么样?拉他去坐牢吗?或者我们拿刀子去捅他两下子吗?都是不能的。所以,也只能不了了之。无可奈何。

对于这种无懒,交给谁管呢?我也不知道,只能当交学费了。从中吸取教训。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当然,这个社会讲诚信的人还是占多数的。同样是我的客户,他们也是和我们合作了几年的。

就拿其中两个客户来说吧。我们也是先发货给他们的。而且我这边的账也是比较糊涂的。每隔一段时间,他们把数量和价格统计好,叫我对数。或者叫我把对账单发过去,他们就会打款过来。如果是我漏掉的数,他们都会为我补上。还开玩笑的和我说,是不是不要货款了?这话我非常感动,倍感温暖。

以上的故事说明,不管是做生意,做事情,还是做人,“诚信”是最重要的!

我很好奇这件事情的人物背景



“苏银霞涉集资诈骗已被捕”

“苏银霞和于家乐被逮捕的罪名是涉嫌集资诈骗,落款时间是2017年1月14日。据悉,2016年12月母女二人被抓时,警方说的罪名是涉嫌伪造公章”

这两条算不算是犯罪?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辱母杀人”案涉事企业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源大工贸”)注册资金1亿元,法人代表正是案件被辱人苏银霞,2014年6月9日,苏银霞实缴货币5000万元。

在血案发生之后,2016年10月,山东源大工贸及苏银霞等被申请人,被法院裁定冻结570万元存款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6年11月,山东源大工贸公司被判决偿还808万元,苏银霞承担连带责任;2016年12月,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苏银霞等人亦被判决偿还他人100万元。”



对于这些,我无法去评论。因为我是普通老百姓,只能用一句俗话说:“没有那么大的头,就不要戴那么大顶的冒”。因为没有那么大的头,硬要戴比头大很多的冒子,冒子随时会掉下来的。

只能说,有高利贷,如果没有客户,他们怎么会有市场?在做这场游戏之前,大家都知道,清楚明了这种游戏规则的。任何游戏都是有他的规则的。你尊守就签字,不尊守就不用签字。你情我愿的。如果中途违规,就会出局。有什么样的后果,你都得要有接受的准备。紧此而已。

高利贷是可恨的。辱母是不可取的,欠款不还也是说不过去的。杀人也是行不通的。

如果有如果,那么,前面全部没发生,就没有后来了。呵呵。可是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如果的。

我觉得,这只是一个因果关系,任何事情的发生必有其原因,必有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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