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时候,家附近开了个店,衣服是简约性冷淡高大上风格的那种,店里到处都是香香的,衣服一毛钱折扣都没有。
当时和妈妈逛街试了件衣服很好看,我自己、妈妈、店员都觉得特别仙,问店员多少钱,她笑着说是1799元。
就一件夏装而已我觉得太贵了,然后自言自语“也不是很好看啦,我去换下来”,我妈说“挺好看的,买了吧,显得我闺女像个小仙女。” 不过我家就是工薪阶层而已嘛,两千块一件夏天的衣服太贵了,我执拗地说“不,我一点也不喜欢,走吧妈”,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然后回家的过程我一直很不开心,我一边跟自己说“我长大了我要懂事要乖不可以攀比不能任性,那件裙子太贵了可以买很多好吃的甚至是妈妈好几天的工资”,一边委屈巴巴,可是也不知道自己在委屈个什么劲儿,明明是自己不要的,可就是不开心...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开心,不开心就是不开心。
晚饭的时候爸爸没按点回家,问我妈我妈说可能耽搁了吧,后来我爸进屋,把那个香香的灰色大袋子递给我,说“听你妈电话里说我闺女看上这个了,我就赶紧去买回来啦,我一去一说穿起来像仙女的那个衣服人家店员立刻就想起来拿给我了,我闺女果然是光芒四射让人家记忆犹新啊,快穿给爸爸看看”。然后我傻了吧唧的笑着哭出来了。然后我爸爸说“哭个啥,我闺女那必须值得世上最好的,滋要是它有,星星月亮也摘回来。”
那件衣服直到现在我也没扔,随着时光过去你会发现衣服你会有一天不再喜欢,一千两千一万终有一天你会发觉只是个小钱,但小时候每一次拧巴的任性也许都是爱的小确幸,更是价值观塑造的关键节点。如果真的真的在那一瞬间很喜欢很喜欢,那就在青春期叛逆一次吧。
我们都不是坏孩子,只是在爱美的年纪爱美了一次,如果那是经济上可以承担的那就别给自己留遗憾,因为留了遗憾,终究是要补回来的,但长大后再弥补,可能付出的更多。很庆幸,在父母的宠爱下那些年我没有留下遗憾,所以长大后才不会患得患失,对大牌更是不在意,喜欢的是衣服而已,无关品牌、价格。
相信我可爱的姑娘,你的爸爸妈妈一定会帮你买,因为你是他们的小仙女啊,你值得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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