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会跟着母亲去山上帮他做些农活,或除掉田里的杂草,或等她挖出土豆、红薯,用手抹去上面的泥土,然后装进背篓,通常背篓都是一大一小,盛着美好的时光。清晨,第一缕和煦的阳光抚摸母亲的白润的脸庞,晶莹的汗水从她脸颊慢慢地滑落,滴在那贫瘠而温厚的土地上,清风习习,吹动母亲的的秀发,通常我是很乐意帮母亲做一些事情的。等到中午母亲总会让我去阴凉的地方玩,让我在旁边玩耍,我当然很乐意,因为农活太辛苦,没有人愿意吃苦,只有生活逼着你去的时候。那时,在那贫瘠而温厚的土地上,我就看着母亲在田地里劳作,烈日舔舐着她的脸颊,一锄头接着一锄头,渐渐地也看得厌倦了,于是,泥土有成了我儿时的玩伴,过家家、活泥人。那贫瘠而温厚的土地,混杂着汗水的土地,就是我童年的乐园。
年龄稍大,我上了中学,这贫瘠的土地好像再也养不起我们一家人了,大人们纷纷外出务工,剩下老人和小孩,还有按时升起的缕缕炊烟,大山中变得愈加宁静。因为,以前家家户户炊烟升起之时,家里的老人或小孩都会扯着嗓门儿呼喊在田地劳作的人,那些声音都是洪亮而非常具有辨识度的,是绝不会误判的。后来山静得越发自然,早晨鸡鸣,夜晚鸟啼,酷暑禅嘶,严冬风啸,甚至静得让人恐惧。没人再去关心土地是否贫瘠,听邻居说暴雨冲毁了不少的田地,也再也没人过问田地的收成,没人关注田地的贫瘠。
后来,我逃离了大山,上了大学,浸染在喧嚣的城市之中,我不知道我到底爱不爱这座城市,我爱他的美丽,爱她的繁华,可是有时候又感到迷茫,因为,站在城市的路口,穿梭在车流之中,我不知道何去何从,任轰鸣声声,这些对我来说这些也都已经无所谓了,我迷茫的是不知道脚下的片土地是不是属于我,我们上一辈很多人为之付出半生心血,可是到头来,却都两手空空,等每个工程结束,他们带去了繁华,建造了一幢幢摩天大楼,等到收工时也就是离开的时候,寻找下一个生存的路口。
步入社会,快节奏的生活压抑的人喘不过气来,每天为这自己的生活忙碌打拼,有时候都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执著,弄的一头雾水,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泥娃娃,我太想念过去了。首先不说别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很近,不论做什么事在一起都感觉到很亲切。相遇不管隔着多远,只要见到了就会打招呼,农村的生活节奏很慢,自由自在,我爱陶渊明“晨兴理荒秽,带有荷锄归”,多么闲适自然的生活,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令人神往。现在想起,那是我曾经生活的地方,有些许滑稽。
我的童年,是人们常提的熊孩子,调皮捣蛋很贪玩,可谓“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不是村里的希望,而是村里的小霸王。所以,我太过熟悉那里的环境,渐渐长大的我慢慢地想要逃离那座大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通过努力走了出来,可是,到后来才发现,当离开后也就再也回不去了,那里依然是我的家,而我现在的家却依旧不是我想要的那个家,愈发地迷茫起来。面对眼前的太多利害,似乎自己往前走的时候,慢慢地也在毁坏回退的路。再也没有了后退的路,只有向前走,即使跌到,只有站起来继续向前走,没有回头的路了。
乡村,曾经养育过我的地方,现在是我最向往却不能回去的地方,不是因为它贫瘠的土地,而是回乡的路荒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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