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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语文阅读教学的三个主体

试论语文阅读教学的三个主体

作者: 爱戏曲 | 来源:发表于2018-04-23 22:13 被阅读153次

            试 论 语 文 阅 读 教 学 的 三 个 主 体

                            (06年旧文)

                                  韩同常

            随着新课改的深入推进,在当前的语文阅读教学中,人们已经开始重视学生阅读的主体性了,已经开始强调学生的自主阅读、独立阅读、体验阅读、创造阅读了。这对于打破教师的“话语霸权”和作者的“文本垄断”地位,提高学生的主体地位和语文阅读教学的质量,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过犹不及,物极必反。如果把学生阅读的主体性强化到极致,就势必削弱教师和作者的主体性,势必降低语文阅读教学的质量。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语文阅读教学中的“三个主体”,即学生的阅读主体,教师的教学主体,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并恰当处理“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搞好语文阅读教学。

            一、学生是阅读的主体

            客观地讲,在我国的语文阅读教学中,对学生阅读主体性的认识还应进一步加强;对如何充分体现学生阅读主体地位的问题,也应深入研究,积极实践。因为受陈旧教学理念的束缚,加上落后的教学管理和应试教育下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以教师和知识为中心,以知识灌输和应试能力训练为基本模式的现象,在阅读教学中还大量存在。阅读课中,教师侃侃而谈,学生昏昏欲睡;或者急功近利,以练习和考试代替阅读。这种“被压迫式教学”,突出着教师的全知全能和权威,丢掉了学生民主和学生主体的参与,侵占着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剥夺着学生阅读文本的兴趣和快乐,学生丧失了主体性和独立思考与交流的机会,学生的主体价值与主体精神被严重忽视与排斥,学生的阅读主体作用难以发挥。

            那么,学生阅读主体性的理论根据有哪些呢?

            1、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看,学生是阅读的主体。阅读是主体作用于客体的认识活动,也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在阅读实践中,学生处于主动和主导地位,具有自主性和创造性;而阅读的对象——文本,则处于被动和服从的地位,具有受动性和非主导性。所以,学生始终是阅读活动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 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具有复杂的多重关系。”因此,我认为,学生和文本之间也具有多重复杂关系,即,第一,学生和文本之间也具有改造和被改造、认识和被认识的双重关系,这是学生阅读时既能进行个性化解读又可以接受作者的观念情感和教师的阐释的主要原因所在。第二,学生和文本之间具有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价值关系体现了学生对文本阅读的现实需要,例如应考的需要、升学的需要、研究的需要等等。审美关系是在满足人的功利性需要之外而引起与功利需要的满足所产生的愉快有着质的区别的精神愉快,也就是美感。这时,阅读主体成为审美主体,文本则成了审美对象和审美客体。总之,学生是阅读的主体;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

            2、从对话教学理论来看,学生是阅读的主体。巴赫金认为:“人类生活的本质就是对话。”山东师范大学曹明海教授指出:“阅读就是一种对话,就是读者与文本之间的主体性对话。”而阅读教学中学生与教师、文本、及学生之间至少构成了四组对话关系,既师生关系,生文关系,生生关系,师文关系。在这些对话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是不容忽视的。没有学生主体的参与,对话就是不平等、不民主的,就不成其为对话,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正如曹明海教授所言:“对话的根本就在于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沟通,真正的对话是每个参与者与对话者都真正心怀对方,把对方作为一个平等的主体的存在,并带着与对方建立一种活生生的相互关系的动机与对方进行沟通。”可见,在阅读教学活动中,如果不承认和不尊重学生的阅读主体地位,就等于放弃对话,就不是科学的阅读教学。

            3、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来看,学生是阅读的主体。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过程是学习者积极主动地建构知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习者处于中心地位,阅读其实就是从学生已有的认识结构出发,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阅读而“同化”文章的部分内容,丰富、补充原有的认知结构,在阅读的“顺应”中发展认知结构,从而建立新的阅读认识结构。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中的建构学说,就认为学生的认识结构是在阅读主体与阅读客体之间的双向交流中向前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也认为:建构过程即凭借主体大脑中社会地形成丰富的信息性结构,对所获取信息进行加工、改造和重组,建立和构成新的信息组合系统的过程 。由此看来,学生与文本之间的双向交流,就是一种从不稳定到稳定的过程。学生初读课文所注意的是那些与自己已知结构相适应的信息(同化);在教师指导下,经过个人努力,吸收其他新信息,并改变、调整认识结构(顺应)。这两个过程分别是外化建构和内化建构。无论外化建构还是内化建构,都离不开学生本人的主体性阅读实践。所以说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来看,学生是阅读的主体。

            4、从体验教学理论来看,学生是阅读的主体。体验理论认为:体验是人类的一种生命活动,是人类生存的一种基本方式,人类就是靠体验而生存和发展的。毛泽东同志指出:“实践出真知。”从另一角度也可以说:体验出真知。曹明海教授说:“阅读一个艺术品,就是体验作家的体验,就是体验作家体验过的世界和生活,就是一种体验的体验。同时,读者的阅读体验对文本意义有建构意义。文本意义只有在读者的体验中才能生成。”可见,阅读即体验,而体验的主人必然是学生。可见,从体验角度来看,阅读的主体是学生。

            既然学生的阅读主体性是一种客观存在,那在实践中应如何体现学生的阅读主体地位呢?

            首先,要充分保证学生的课堂阅读时间。教师绝对不能再长期独霸课堂时间了,应把大部分时间放给学生,指导学生进行创造性阅读。

            其次,要想方设法扩大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在阅读教学中应多采用比赛式、活动式、分组讨论式、体验式、游戏式等方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有层次、全方位地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第三,要扩大学生阅读的空间和数量。阅读教学不应局限于固定教室,应充分利用阅览室、阅报栏、图书角等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教学活动。

            第四,要充分满足学生的阅读需要和审美趣味,摒弃急功近利的“题海战术”,为学生语文素养和综合素养的提高打牢根基。

          第五,借鉴江苏省洋思中学“先学后教”和山东省高密一中语文实验室的成功经验,让学生超前阅读,培养他们独立阅读的能力。

          二、教师是教学的主体

            随着学生主体地位的恢复与提升,教师的教学主体性似乎不被认可。其实,从教学角度看,在阅读教学中,教师也是主体,这与“教为主导”的认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什么是主体?人一旦处于与特定客体的特定关系中并处于对客体的主动、主导地位即具有主体性时,人就成为了真正的主体。在阅读教学中,教师对学生和文本及教学过程而言是不可替代的主导者,可以形式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所以不承认教师阅读教学的主体地位是有害的。有的教师为了突出学生的阅读主体性,对阅读教学疏于管理,放弃引导,盲目放纵,实施了“放羊式”教学,造成了责任旁落,质量下滑,这是应该加以纠正的。

          那么,教师教学主体的理论根据又是什么呢?

            1、从教育学原理来看,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教师是教育机构尤其是学校中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从法律角度讲,师生是平等的权利义务主体;从人格上讲,从教育理想的追求来看,师生也应该成为平等的对话者。“平等”就意味着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皆为主体,只是强调的角度和发挥的作用有所不同而已。另外,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师在体力、智力、经历等方面的优势,师生关系中具有某种天然的不平衡性,而且教师具有教育教学权、管理学生权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义务,因此,教师在阅读教学中具有一定意义上的主体性,这也是不能忽视的。当然,教学是师生教与学的双向互动的统一的过程 ,从学生的角度看,学生永远是学习的主人,自然是教学的主体;然而从教的角度看,教师是教学的第一责任人,是主导者,实际上也是教学的主体。在语文阅读教学中同样如此。

          师生的两个主体性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的,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教师阅读教学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教师与文本之间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师生都是阅读的主体,而教师的阅读从功利性上来看是为了指导学生的阅读,所以这种主体性主要表现为教学主体。第二,阅读教学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的条件下师生共同参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教学的目标、任务、步骤、方法、手段、效果等进行科学设计和合理调控,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教师为主导”,这也是教师教学主体性的重要体现。如果学生既是学的主体,又是教的主体,那何谈发挥教师的作用呢?第三,阅读是师生共同体验的过程,教师不能代替学生的体验,学生同样也不能代替教师的体验。在整个阅读教学过程中,教师的独特体验和个性化解读与学生的独特体验和个性化解读是可以交流的,师生任何有价值的见解对学习者完善个人认识结构都是有益的。

            2、从对话教学理论来看,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曹明海教授认为:对话只有在两个或多个平等的主体之间才能展开。这表明,承认学生的对话主体性,应该同时承认教师的对话主体性,而阅读教学就是一种对话活动。可见在阅读教学活动中,师生双方都具有主体地位,不同的是教师拥有的是教学的主体权,学生拥有的是阅读的主体权。如果不能建立这种平等的对话关系,阅读就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沟通”,就不是“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交锋”,就不是“一个心灵与另一个心灵的碰撞”,就不是“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的拷问”,就不是“一个主体与另一个主体相互的敞开、融合、消解和同构”,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阅读教学。因此,忽视教师教学的主体性同忽视学生的阅读主体性一样,都是不可取的。

            3、从“人的建构”目的观来看,教师是阅读的主体。西方教育人类学家认为,教育是人完整性的工具,教育的本质是造就完整的人。北京师范大学童庆炳教授也认为必须从“人的建设”的高度来定位语文教学。阅读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阅读教学承担着“人的完整性建设”的重要使命。人具有先天的不成熟性。学生缺乏成熟的思想与情感,缺乏健全的人格和灵魂,缺乏发达的思维与智慧。相对而言,教师具有一定的优势。只有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才能实现人的建设与发展的教育目标。于漪老师既是一位素养全面、人格高尚的“完整”的人,又是倡导并实践以主体性精神造就时代新人的方家名师。各地对语文教师的道德和专业素养要求越来越高,也充分证明了教师教学主体地位的重要性。

            三、文本作者是创作的主体

          同忽视教师的教学主体性相类似,近年来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在阅读教学中也被忽视了。在阅读过程中,随意曲解、割裂作者的文本意义,盲目进行所谓的个性化解读而使学生失去应有的收获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在个别课堂上出现过攻击、谩骂鲁迅、毛泽东、郭沫若等作品的革命意义的恶例。这一方面是纠正长期存在的教师中心主义和文本(课本、知识)中心主义弊端的“必然”,另一方面也是人们对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认识模糊所造成的后果。“唯本是从”固然不对,但对文本的“生命”特征视而不见,仅仅把文本作为一个失去生命力的“标本”,或仅仅作为阅读教学的训练工具和“例子”,也是不恰当的。所以,认识并把握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也是非常必要的。

            那么,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有哪些理论根据呢?

            1、从文本创作的过程来看,作者是文本创作的主体。文本创作的主体是作者,没有这个主体,就没有文本,就没有阅读对象。以文学作品创作为例,文学活动属于价值判断活动,更具体地说,属于审美价值判断。文学创作就是主体通过对具有审美价值的客观事物即审美客体(包括物质客体和观念客体)的直观感受、情感体验,对对象作出审美判断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用文学话语创造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世界的过程。此外,作为文学创作的主体,任何作家、诗人都是具有社会生命、社会灵魂的“单个人”,也就是说都是具体的,个别的社会人。由此可见,在阅读教学过程中,作为审美对象的文本决不仅仅是冷冰冰的存在物,而是“有血有肉”的生命的再现,是凝聚着作者的思想智慧和情感体验的艺术世界,是反映着复杂人生和客观世界的存在形式。“一个语言形式就是一个生命形式,一个语言形式就是一个存在世界”;同样,一个阅读文本就是一个生命形式,就是一个存在世界。无视作者的创作主体性就会看不清作品的生命意义和社会意义,就无法实现读者与作者通过文本而进行的沟通与交流。

            2、从接受过程来看,文本作者是创作的主体。不可否认,阅读过程既是认识、体验、对话和思维的过程,也是一个接受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强调学生的主观能性和教师的主导性是正确的,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从学习者对文本的接受过程来看,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作品本身的情感作用能够主导和改变读者的接受心境。一位心情抑郁者,通过阅读悲剧作品,可能通过旁观他人的不幸而得到情感的宣泄和精神的宽慰;或通过阅读某些昂扬奋进的作品,而得到精神的振奋和鼓舞。相反,一位心情愉悦者,在读那些哀怨伤怀之作时,也会为其感染,暂时陷入抑郁的心理境界。另外,虽然任何文学阅读都存在着还原、填充、再造和变异等个性化解读现象,但由于文本的限制,任何个性化解读都是“特定”的,正如尽管“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这一千个哈姆雷特毕竟还是哈姆雷特,而不会是别的人。因此,文本接受虽然有明显的个人差异性,但同时又存在着广泛的社会共通性,何况文学接受中的理解、共鸣、净化、领悟与延留等现象的出现,也无不与文本作者的创作密切相关。可见从接受美学原理来看,在文本阅读中,文本并非是绝对被动的,而作者恰恰通过文本主动地“主导”着读者的阅读。看似不具有主体性的文本和作者,一旦进入阅读教学环节,其主体性就能够产生,这也是客观规律。

            3、从对话教学理论看,文本作者是创作的主体。阅读就是一种对话,是读者与文本的主体性对话。人是一个主体,由人的语言文化所构成的语言文本也是一个主体,人与文本互为主体,能互相沟通。在阅读教学中,读者和文本会产生情感反映,通过阅读文本,会与潜在于作品中的作者见面,会发生心灵的沟通、灵魂的问答、思维的碰撞,会融合读者和作家两个主体世界。

            三、正确把握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

            阅读教学的三个主体是紧密相联又对立统一的。正确认识并把握“三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才能搞好语文阅读教学。

            在教学现实中,三个主体往往被人为地割裂了。过去,往往是忽视学生的阅读主体性地位,让教师和文本霸占了课堂,或费力不讨好,或奉文本与知识架构为金科玉律,造成很大弊端。这种恶劣现象目前也还存在,在高中阶段尤为普遍。然而当前,不少人又连语文教师的阅读教学主体地位和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地位都予以否认,往往又陷入了“学生中心主义”和“文本虚无主义”。我认为要正确把握“三主体”间的关系,必须注意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全面认识和把握语文阅读教学的“三个主体”,并使“三个主体”有机统一于整个阅读教学活动过程中,不要顾此失彼而三败俱伤。

          第二,要善于发挥三个主体的作用。除了要想方设法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以外,还要大胆发挥另外两个主体的作用。例如讲读法阅读教学,在一定条件下完全可以淋漓尽致地发挥其优长。笔者在教读《孔乙己》和《香菱学诗》两课时,就采用了段讲法,前者用了五课时),后者也用了四课时,这当然包括了必要的拓展个师生互动。只要教师讲得生动、深刻、有趣味,学生总是欢迎的,也总能受益。所以,从教者切莫“跟风”,更不要失去自我。要充分体现自己的教学价值,就应该在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尽可能发挥教学的主导作用。

          第三,要善于创新各种阅读课型和教法,并有针对性和有计划地分散实施于学期教学之中。为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可以多采用自主阅读、编演课本剧、研究性阅读、挑战赛等课型,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师的教学主体性,要大胆舍弃一般课文的讲读,集中精力备好、讲好少数名家名篇。为了体现文本作者的创作主体性,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展示文本的创作背景和“原来”意义,以利于比较和启发。

    主要参考书目:

    ①曹明海、潘庆玉《语文教学思想论》

    ②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

    ③李秀林、王于、李淮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④廖涵《授文决法》

    ⑤李剑萍、魏薇《教育学导论》

    ⑥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

    ⑦恩斯特·卡西尔《人论》

    ⑧加达默尔《哲学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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