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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堪回首的枪手经历

我不堪回首的枪手经历

作者: 哥尼流 | 来源:发表于2018-10-19 16:55 被阅读20次

    01

    我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枪手,替前老板写文章,一个月写两篇,发表在《销售与管理》和《中国商人》杂志上。

    前老板能在这两份杂志上投稿,并不是因为他的文章好,而是跟两家杂志的老板交情好,争取到了每一期2P的文章版面,而他那时正要出名,又刚好有一个枪手可供他使用,何乐而不为呢?

    那时我的职务是所谓的品牌中心总监,负责公司的文案、品牌运营、英语翻译、会务策划和主持等工作。做老板枪手只是我其中一个工作而已。

    开始觉得这也没有什么,后来写着写着就十分反感自己的工作,认为自己是在参与做假,违背自己的价值观,逐心萌去意。

    我将想辞职的想法跟一个长辈交流,他却安慰我说,公司请你来就是写文章的,这是你的工作。国家主席的文章也是有人替他起草的,各司其职罢了。

    他这话虽然暂时安慰了我,但我心中对自己工作的反感没有减少,相反,反感的负面情绪却日益加深, 几近厌恶了。

    后来我想,假如我能荣幸为国家主席写稿,我应该乐意为之,但是为什么却不愿意为老板写稿呢?后来我明白了真相:我根本就不认同他。

    02

    前老板的公司本来是从事演讲会的经纪业务,专门运营演讲大咖的演讲会门票、招商等事宜,后来他经不住出名的诱惑,干脆自己站在了舞台上搞起了演讲,将自己包装成所谓的企业家谈判导师,到处登台演说,甚至招收徒弟,实则收了别人的学费却不能给予相应的回报,因为他根本就是腹笥空空巧舌如簧的草包一个。

    我是后来才发现,他只有中专学历,根本就不会写作,讲课的内容盗取一个美国谈判培训师的成果,根本就没有原创的东西。在跟他互动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没有深度阅读能力,知识面十分狭窄。

    每次我写完文章给他看,他基本是提不出什么修改意见的,即使有,也是要我加入吹嘘他的文字,这样做有时会破坏文章的整体结构,使文章看起来十分拙劣,我反对他这样做,他却坚持己见。刚开始还跟他争辩几句,后来只能放弃。

    虽然文章署的是他的名字,但是文章改得差,我也极为尴尬,毕竟是我跟对方的编辑对接,我是枪手,已是杂志编辑心照不宣的事了,投过去一篇烂稿,我生怕对方会看不起我。

    但是不管投过去是什么样的稿,都能一字不改地见诸杂志,这也让我惊叹纸媒的江河日下,苟延残喘。

    那段时间,凡是有他文章的杂志,他都会订个几百本,在他演讲时发给现场听众,并自夸自己文章写得好,说最近经过深入思考,又写了一篇文章发表了出来。他讲这话的时候,谈笑风生,自信满满。我在想,这不是作假,是什么?

    每次听到自己写出来的文章被他拿来自夸,我都觉得很不自在,不是因为我太看重自己的劳动成果,而是因为悔恨他在舞台上公开欺哄大众的作为,也有自己的一份。

    03

    他之前还出了一本书,名字叫《谈判兵法》。

    我当时就很好奇,他压根就不会写作,怎么能出书呢?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他给钱出版社,叫出版社的编辑编出来的。书出版之后,他大肆宣传,唯恐天下不知,在深圳书城和广州购书中心都高调举办了签售会,并标榜自己是畅销书作家。

    可是,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他以为给了钱,出了书,加上包装宣传,就成了有IP的人了,不料遇人不淑,帮他编书的编辑不太负责任,懒得偷吃也不抹嘴,大段大段地抄袭别人著作的文字,而背锅的自然是署名的作者了。所谓的畅销书作家,当了才几个月,就被一家大公司告抄袭,对方公关部给他下了通牒,要么私了,要么法庭上见。最后的结果是,赔了钱道了歉,书全线下架。

    04

    此次风波之后,他大骂出版社没有责任心。但对方编辑拿了钱,自知理亏,已经离职,人也找不到了,他只能作哑巴吃黄连。

    后来,他和出版社协商修改书稿重印。他找到了我,要我帮他修改。他文化有限,根本就无从下手啊。

    我没有多想,接下了那份工作。他给我指出需要修改的地方,竟有几十处,还告诉我这些内容是抄自哪本书哪几页。原来,他当初给编辑借了近二十本关于谈判的参考书,是希望对方能整合资源,用自己的话写出来,消除抄袭的痕迹。

    我看到书中抄袭的段落居然原封不动地搬过来,只字未改,有时字数多达数百上千字,真是吃了一惊。这就是所谓的畅销书啊?骗了自己又骗了大众!

    05

    最后我修改完了,整整帮他写了近四万字替换了抄袭的部分。

    出版社开始重印书稿,并美其名曰隆重推出第二版,还在书封面写上”改版增加了数万字新内容“云云。

    我发现自己有被利用之感,加上后来每个月两篇的代笔文章,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我正在做着毫无意义并且有损自己品格的工作。

    尽管长辈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要好好做下去,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但是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再做下去,必须要止损。长辈当然出于善意,但是他不完全了解情况,良心的谴责比人的劝说更有效。

    后来,他还打算以众筹的方式出另一本关于谈判的书,叫《首席谈判官》,想让我跟出版社的编辑对接内容的产出,但我去意已决,丝毫不想跟他有任何合作。

    我跟他提出离职时,他百般劝说,诱之以利,奈何我岂是重利之人?他又想让我在离职之后继续给他作枪手,我也没有答应。

    06

    我离职之后,他在杂志上的投稿也断了。过了几个月,出版社的编辑跟我联系,说他正在整理《首席谈判官》的书籍内容。不日就要出版了。跟《谈判兵法》一样,《首席谈判官》也是出版社的编辑整理出来的,只是这次的编辑,是一个比较老实忠诚的编辑。

    后来我还了解到,他将在杂志上所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编进了《首席谈判官》这本书里,滥竽充数,并号称是他的杰作。

    摇身一变,他竟然成了两本畅销书的作者。

    去年年底,一位在中山工作的大学同学给我发来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个发福的男人正在舞台上演讲,同学问这是不是你的前老板,我说是。同学说,现场是中山举办的一个书展,你前老板正在介绍他的畅销书。

    我回了一句:畅销书是可以包装出来的。

    窃认为,生活在这个时代特别需要分辨是非的能力,因为这个时代太喧嚣,是与非,黑与白,对于肤浅的公众已经不再重要。媒体所报道的英雄,往往不是真英雄,而真英雄,往往不会得到关注。在这个时代,成为英雄的条件实在太简单,不需要流血,不需要流泪,甚至都不需要流汗,只需要敢于失去人格和良心,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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