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涉及严重剧透,不喜勿入)
1967年,20岁的美国青年佛格正读到大学最后一个学期。一天,他接到唯一的亲人、舅舅的死讯,从此,他失去了经济来源。
因为答应舅舅一定读完大学,再加上不想服兵役,他决定不休学。
佛格既不申请奖学金、就学贷款、工读,也不打工。他决定“什么都不做,连根指头都不愿意举”。
他一边上学,一边花完最后的生活费,流落到公园露宿,病得昏迷过去。
之前偶遇的中国女孩和大学好友找到他救了他。
佛格不想拖累好友,恢复健康后找了一个工作,照顾又瞎又残疾的老人托马斯。
托马斯脾气古怪又暴燥。一天,他告诉佛格自己死期将至,死前他要佛格把自己的生平记录下来。
原来,托马斯曾经是一个贵族画家、诗人,结婚不久就不甘心平淡生活,和同伴一起去西部探险写生。结果走到一个大峡谷时,同伴摔伤、导游离两人而去。
托马斯安葬了同伴,山穷水尽时,他发现附近一个山洞,山洞主人已被人杀死。
托马斯在山洞住下来,画完所有带去的颜料,写完所有身边的纸张。
一年后,杀害山洞主人的强盗再次来到。早有准备的托马斯干掉强盗,得到了强盗带来的大笔财富。
发了财的托马斯没有回家,而是改名换姓开始纸醉金迷的单身生活。没过多久,偶遇故人,托马斯心慌意乱下受伤,从此下肢残疾,只得过起了靠人服伺、半隐居的单调生活。
中间,托马斯得知自己有一个儿子,但是他并没有打算和儿子相认。
临死前,托马斯要求佛格把记录下的内容寄给自己从未谋面的儿子鲍勃。
鲍勃来和佛格会面。
虽然鲍勃是个超级巨胖、秃顶、有1000多项帽子轮换的怪人。但他不知为什么,对佛格有无限爱和耐心。
两人越来越投契,决定结伴去寻找托马斯提到的山洞。
起程前,佛格去母亲和舅舅的墓前告别。
再也隐藏不住心底秘密的鲍勃在墓地失声痛哭,佛格才知道,原来鲍勃竟然是他从未见面的父亲,托马斯就是佛格的爷爷。
情绪激动的鲍勃一头栽进空墓坑里,严重受伤。一台起重机和许多人才把他救出来。在医院里,佛格怀着复杂的心情照顾“初次见面”的父亲。
鲍勃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告诉佛格许多往事:同样没有父亲的童年、17时岁他以父亲托马斯失踪为体裁写下的小说、寻找佛格及其母亲的前因后果。
佛格惊奇地发现,爷爷、父亲和自己,三人的生命在时间空间上多次重合,他们有三次机会可以真正的相遇,但命运终究没有这样安排。
安葬鲍勃后,佛格决定按原计划上路,去寻找爷爷住过的山洞。
来到当地后才发现,两年前溪水涨潮倒灌,峡谷已经变成一片汪洋。
偶尔看到有人推荐这本书,买回后却是实在读不下去。直到一年半后,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它读完。坚持挺过100页后,故事渐入佳境,不到三天时间就读完了。
回过头来看当初觉得难读的原因,之一是不喜欢主人公佛格。
文章开头就用一段话描写了佛格“作死”的性格:“那是人类首次登陆月亮的夏天。当时我还很年轻,却不相信有什么未来。我想活得危险,把自己逼到极限,看看会发生什么事。”
能发生什么事呢?如果没有人挽救,佛格就会死在公园。我不喜欢这样政治不正确的主人公。
之二就是进入主要情节太慢。作者不厌其烦地花了近100页,详细描写佛格如何一点点花完最后的钱,每天如何吃、住、节省,如何消瘦、生病、昏迷后倒在公园。这100页非常考验我的耐心和价值观。
查资料后知道作者保罗年幼时,父母就因关系不和离异,保罗和母亲生活。
这个故事是保罗21岁就想写的,但是却因为“故事太复杂、细节太真实”反倒让他不知道如何下笔,直到他写完了成名的《纽约三部曲》后,过了18年才完成了这部小说。
更耐人寻味的是,当上作家的保罗经济一直窘迫。直到父亲去世,留下一笔遗产,保罗才过上了专事写作的生活。
在《月宫》里,托马斯也给佛格留下的一笔遗产,佛格说“他的死将我从他的束缚中解放,但同时他又将我从世界的束缚中解放”。
这样的话,似乎有些理解作者了。
一个自己的故事,一个酝酿在心里多年的故事,一旦动笔,那些过去的细节和感觉定是如潮水般涌来,将作者湮没其中,太多的情绪需要释放,需要找到出口。
父亲的缺位,让天生内心敏感的作者既渴望又怨怪父亲。
父亲为什么不在身边呢?
所以,保罗写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故事里的两个父亲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两个孩子都因为缺失父爱,一个自卑怪僻,一个颓废迷惘。两个孩子都花了许多时间,走在寻找父亲的路上。
他们终于得知了父亲离开的原因。只是两人都在找到父亲的同时又永远失去了父亲。
这样的安排有什么样的隐喻呢。我并没有读作者其他的作品,不好作出判断。或许与父亲长久的疏离,保罗无法描摹父子的和谐相处情节。也或许,保罗不想看到笔下人物拥有他所没有的父子亲情。
无论是故事里的鲍勃和佛格,还是作者自己,无论是用文字还是用自我伤害来寻找父亲,表面上看起来是寻找父亲,其实每个人都是在寻找自己存在的意义。
父亲的离去会让孩子疑惑:是我不好吗?是我的错吗?为什么你不要我?我应该怎么做?我的存在对于父亲、对于他人、对于这个世界究竟有没有意义?
无论我们是否认真想过,我们都会无意中去寻找自己值得被爱的证据、被爱着或被爱过的蛛丝马迹。我们不能仅存在自己的生命中,与他人联结,被爱与关注,才能证明我们来过,活过。
在寻找过程中,母亲的故人告诉鲍勃:“你是大家见过的最大最强壮的婴儿。十一磅多,医生说的。巨婴。我相信你要是没有这么大的话,你一定出不来的。你要永远记得。是你的体型帮助你来到这世界的。”
原来,是先天的强壮(肥胖)让自己能够来到人世,让自己在没有父亲、母亲病弱无法照顾孩子的环境下生存下来。肥胖不是鲍勃的原罪,而是只属于鲍勃的生命意义,是母亲和父亲赋予他的独特生命。
结尾的时候,佛格的境况仍然没有改变:贫穷、失恋、看不到的未来。
获知生命的起源,也知道了父亲一直在寻找自己和母亲,让他内心渐渐宁静,他以抽雪茄向父亲致敬,以重新踏上寻找山洞之路向爷爷致敬,他对自己说,“只要继续走下去,就能够明白我已经将自我抛在脑后,明白我不再是以前的我。”“我对自己说,这就是我人生重新开始的地方。”
《月宫》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寻找自我的隐喻故事。包括经历了一段奇遇的托马斯,抛妻弃子,离开原有的平淡生活,去探索自己艺术和生命的更多可能,虽然太自私,但自私的这一面也需要面对。
托马斯很像《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主人公兰德,也有“月亮”的意象。或许是作者在向毛姆致敬吧。
不知道为什么,却想起了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振保再遇娇蕊,振保揶揄她,你遇到的无非是男人。娇蕊并不生气,说,“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总还有别的……”
这是以爱为食的娇蕊的觉醒。
虽然没有人真的愿意孤独,但是也没有人能永远逃避面对自我。
无论是美好的艺术、建筑、文学,还是可怕的战争、恐怖行动、伤害,人类由意志驱使而做出的行为,都是在完善自我的定义。即使是抡起屠刀和按下原子弹的人,也能为自己的行动自圆其说。
这似乎又说明了人和人之间,对于自我的定义可以有多么千差万别。爱与恨、建设与毁灭有时候竟来自同一个方向,生长于同一颗心灵。或许,同爱一样,恨也是一种生存的能量。恨是爱到极致而不可得的变形。
我每天往返4次走在小城的上班路上,多年来,无数次迎面遇到的人几乎不变,有时候也会想知道他们身上有什么样的故事,他们是怎样的人。
或许我可以悄悄跟在谁的身后?或许我可以改变路线,再遇到另外一些人呢。
但也仅仅是想想而已。其实我并没有勇气与更多的人认识。
到了我这个年龄早就知道,人和人之间的了解、相处是多么的难,即使是夫妻、父母、孩子,一颗心与另一颗心之间也隔着深不见底的冰山。
有时候,我会失望,原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我需要什么啊?更多的时候我会沮丧,原来,我也根本不了解他们。
但是,正是他们的到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做为同事、朋友、孩子、父亲或母亲的一面。是他们丰富了我们的人生体验,充实了我们的故事,塑造了今天的我们,定义了我们的人生。
正如书中的鲍勃和佛格,是父亲的离弃让他们成为了现在的鲍勃和佛格。
那些走进我们生命的人,陪伴我们或长或短一段路程,他们带来好的坏的、想要的不想要的,然后离开。无论我们如何挽留,最终剩下的只有我们自己。穷尽一生,我们能拥有的也只有自己。
最后说两个书中让我感动的细节吧。
当人们可怜佛格,说他是不幸的爱情结晶时。舅舅告诉佛格,“所有的小孩都是爱情结晶呢,不过,只有最棒的才够资格这么叫。”
当中国女孩救了佛格,佛格感受到,“我已经纵身跳下悬崖,结果就在快要跌到谷底之际,离奇的事发生了:我知道还有人爱我。像那样被爱着,让一切改观……我将那个东西定义成爱。那是唯一能阻止一个人坠落的东西,那是唯一能推翻地心引力定律的东西。”
至于为什么这本书叫做《月宫》。里面有一个叫“月宫”的中国餐馆,舅舅的乐队叫“月球人”,还有佛格在“月宫”饭店送的幸运饼干里读到的句子,“太阳是过去,地球是现在,月亮是未来。”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的理解是:激烈和炽热不会长久,终究会成为过去;脚踏实地的生活才是永恒的现在进行时;而未来是遥不可及的白月光,总会滋养在我们的希望里。
希望就是这样如仙境一般的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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